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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令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毖须重新申报备案。国家发改委对房屋销售予以规范,这是一件好事。但好事要办好尚需努力,原因有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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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情况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商品房销售价格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价格欺诈,福州市物价局于2003年底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从事商品房(含写字楼、商铺及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企业,从2003年12月11日起,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售房,即“一房一标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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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上海市发改委5月16日公布了"一房一价"实施细则,明确包括一、二手房在内的商品房销售均须明码标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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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部门公布了“一房一价”的新规,要求普通商品房销售必须“一套一价”、明码标价,并于5月20日起正式执行。所谓“一房一价”指的是每套住房的相关价格必须在售楼处向购房者公示,内容包括房屋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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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接连出台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背景下,发改委于2011年3月16日发布通知,决定从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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