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王军 《金融会计》2004,(5):41-41
票据背书是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但背书必须连续。笔者觉得“背书连续”应当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转让签章的连续,即绝对记载事项的连续。《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  相似文献   

2.
汇票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后进行的背书.因此,期后背书不是一种通常情况下的票据背书,也不同于一般的到期后背书.一般的到期后背书是指在汇票到期后、尚未发生拒绝付款时进行的背书,或者提示付款期限尚未终了时进行的背书.  相似文献   

3.
"禁止背书"作为票据任意记载事项,是对票据流通性的限制或弱化。而票据法对出票人、背书人记载"禁止背书"的法律效力的规定却不尽相同,深入分析出票人、背书人记载"禁止背书"的效力对确定票据背书转让的后果、促进票据流通安全、迅捷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对票据背书更改内容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的目的在于将票据权利转让他人或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按照有关的规定,在票据转让过程中,持票人必须在背书栏作三项记载:一是被背书人名称,二是背书人签章,三是  相似文献   

5.
郭晓宇 《金卡工程》2010,14(8):195-195
空白票据,又称未完成票据,是指出票人在出票时有意将出票人签名以外的其他绝对应记载的事项不作记载或者不作完全记载,而待持票人予以记载或者补充记载的票据。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用卡、个人支票等信用工具的大力推广,原有的空白票据制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票据实践的需要。1995年颁布的《票据法》中关于空白票据的规定是不完善的,仅规定了空白支票,没有规定空白汇票和空白本票。《票据法》第86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给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第87条第1款:支票上未补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最高院于2000年2月24日出台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以五个条文规定了空白票据未填补前的效力、空白票据补充权行使后、空白背书及空白票据丧失后的法律救济等四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五个条文与我国现行《票据法》构成了我国目前的空白票据法律制度。我国《票据法》虽然规定了空白支票制度,但是对空白补充权的规定极其简单。同时关于空白票据的挂失止付也没有相关规定。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结合我国关于空白票据的理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探讨完善我国空白票据制度需要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6.
一、存在的问题1.关于票据背书转让问题。一是票据的流通性未能充分体现。二是背书转让填写不规范。三是票据转让中签章不规范。由于持票人把印章盖错位置,记载不明确,个别企业或个人对票据转让不了解,对票据的真伪缺乏鉴别能力,使企业或个人不愿意接受转让的票据,对转让的票据持怀疑态度。四是票据在实施转让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是有些企业为了逃废银行债务,逃避贷款回收,在回款时采取票据转让的方式进行资金转移,不直接进入企业账内,影响了各银行及时进行收贷收息,客观上造成了银行经济效益的下降。2.收款人名称与背书问题。《票…  相似文献   

7.
商业银行在票据活动中作为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负有按照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将款项正确转入持票人账户的义务。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法”)颁布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在票据审查过程中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很多商业银行因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导致的票据纠纷案件,被法院认定为有“重大过失”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了保障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付款是属于票据债务人  相似文献   

8.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背书交付是指持票人以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按法定方式记载于票据上的一种票据交付行为。银行票据背书交付由于具有操作简便、可以连续转让、周转较快等特点在经济活动中被广泛应用。但在银行票据背书交付转让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重视。一、会计处理不及时产生漏记或多记。会计人员由于事务性工作多,在实施票据背书交付转让时,如不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极容易产生漏记或多记现象,给期终帐目…  相似文献   

9.
票据行为是票据法律行为的简称,指当事人作出的、能够引起票据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票据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票据行为具有要式性,即行为人在实施票据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进行,否则其行为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第二,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也称抽象性),即票据行为的法律效力独立存在于其原因(实质)关系之外,该原因关系有效与否甚至存  相似文献   

10.
吴涛 《现代金融》2008,(2):47-48
一是要核实贸易背景。申请贴现人与直接前手之间必须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并且能提供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二是要查询票据真实性。会计部门在审核票面要素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向承兑银行进行查询,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三是要加强对贴现票据各要素的审查。避免贴现票据出现要素不全、内容涂改、背书不连续等现象。防止假票、克隆票、问题票的出现。  相似文献   

11.
我国《票据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空白背书制度的规定与票据实务和惯例相悖,导致不同法院对汇票空白背书的效力做出不同的认定结论。在《票据法》未改变否定空白背书汇票的态度前,运用民法解释学的解释方法,可以使法院正确协调空白背书汇票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形成裁判正当性。对汇票空白背书补记权的解释采客观目的论解释标准,可以促进票据的流通和便捷。  相似文献   

12.
王刚 《金融会计》2006,(5):23-25
期后背书属于特殊转让背书的一种,其虽然也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但相对于一般的转让背书而言,在被背书人、背书权利限制、背书作成期间等方面都适用特殊的规定。世界各国票据法关于期后背书的制度规定也不完全一致。  相似文献   

13.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下简称票据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有人在票据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的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相似文献   

14.
笔者援引我国《票据法》对文章主题做了较为深入的法理探讨和解释,指出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的“示动者”应该是背书行为的直接前手背书人。  相似文献   

15.
名词解释     
<正>贴现:银行放款的一种形式.工商企业为取得现金,以未到期票据(期票、汇票等)向银行申请融通资金,银行按市场利息率,扣取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又称贴水)再将票面余额付给持票人.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向最初发票的债务人或背书人兑取现款,这就是贴现.  相似文献   

16.
“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又称为“衡平居次理论”(Equitablesubordination)、次级债权理论,源自美国判例法,是为防止控股股东滥用权力、关联交易,侵害从属公司或从属公司其他债权人利益而特别设计的一种关于公司治理的制度。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通盘考量法律关系中各方主体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充分衡平各方利益;同一位阶范畴下的普通债权,更纯净、更无瑕的权利将优先得到保护。作为一种传递公平精神的理论,其公平正义的光辉应照耀于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在票据的背书伪造关系中,应尽量避免业已平息的法律关系主体再卷纠纷漩涡,原票据权利人与后手善意持票人均享有合法权利,但“深石原则”提示我们,如果一方有过失或过错,必然是前者,前者应直接承担因背书伪造人赔偿不能而带来的风险。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在票据图像在金融行业广泛应用的趋势下,为了提高对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将来在票据清分增值业务方面的拓展,国内已经有一些城市的银行结算中心引入了带有图像功能的票据清分机。各地结算中心可以根据自己业务量的大小不同,引进速度不同且带有图像采集功能的票据清分机,如300/DPM、600/DPM或更高。根据客户的要求,这些清分机一般都有可选背书模块等模块,采集磁码数据的同时还可以捕获图像和打印背书。  相似文献   

18.
笔者调查发现,企事业单位存在着利用票据背书转让来转移或挪用单位资金的现象.具体表现在:一是单位主管授意会计人员转移收入.单位主管为逃避银行债务或偷税漏税,逃避银行和财税部门监督,授意会计人员将真实交易或债权取得的票据,以转让的方式转给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或单位主管指定的第三人,这些人用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二是企业财会人员私自截留、挪用资金.财会人员利用自己掌管单位财务专用章等印章的便利条件,将销售人员交来的银行汇票或支票,不直接交存企业开户银行,而是将票据背书转让给自己或第三者,然后持票向银行提示付款,转入个人储蓄账户.一段时间后,再将票据金额转入单位账户,利用时间差,挪用公款或谋取存款利息.三是单位主管与财会人员串通,贪污挪用资金.单位主管与财会人员串通,选择便于操作的银行汇票或支票,背书转让后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达到贪污或挪用公款的目的.四是银行工作人员为完成存款任务,利用办理结算业务的便利条件,在遇到本系统签发的银行汇票时,不管是否是本行账号,请求单位将票据“转让“给自已,待考核期已过,再转给单位.……  相似文献   

19.
随着银行业激烈的经营竞争,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已成为扩大信贷投入、改善服务功能、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经营风险及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新的增长点。但是,这一便捷的金融工具也常为社会上不法分子所觊觎。据银监会统计,2005年7月至今年3月,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发生票据案件11起,涉案金额7.5亿元,主要表现为票据在短时间内频繁办理背书转让,连续、多笔集中办理贴现,部分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地区跨度大,链条复杂。票据案件给商业银行造成的严重损失,影响了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也成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必须高度重视的风险点。  相似文献   

20.
<正>一、引言票据可以发挥支付、汇兑、信用、结算、融资等多种功能,并能节约企业融资成本,2021年票据贴现加权平均利率2.09%,比一年期LPR利率低171个基点(1)。自2009年以来,电子商业汇票凭借交易效率高、运营成本和操作风险低以及托收方便的优势,在实现核心企业及背书企业间的零成本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020年以来,多家大型房企和行业龙头企业(2)出现大额商业票据(以下简称商票)违约,2021年发生的HD无力兑付商票事件更是成为引爆其债务危机的导火索,商票市场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