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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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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与局部服务业将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力案的通知》,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0%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0%两档低税率。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类应税服务项目,交通运输服务按照11%的税率,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前,物流业运输类(装卸、搬运等)的营业税税率为30%,服务类(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  相似文献   

2.
王震 《河北企业》2013,(1):52-53
<正>增值税"扩围"试点税收制度对物流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主要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计税方法、发票管理、税收管理权限、减免税优惠等七个方面,研究试点税收规定对物流业部分业务的税收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一、试点税收制度对纳税人的影响分析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试点企业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个数目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的规定,2011年年审合格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论是否超过500万元,均应认定为  相似文献   

3.
杨坤 《会计之友》2013,(4):91-93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但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与非试点行业、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存在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双方税种、计税方式、发票类别不一样,税务会计的处理较为复杂。文章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分析"营改增"试点中纳税人提供和接受应税服务、差额纳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相似文献   

4.
黄洪 《会计之友》2012,(21):113-115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就是说,当上述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时,既可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文章以增值税扩围为背景,通过案例剖析了三种情况下的纳税筹划实践,总结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筹划方法与操作流程。  相似文献   

5.
李云宏  苏菊 《财会月刊》2013,(10):117-117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按照《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为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6.
据Q1世纪经济报逞勤报道:“有物流企业喊出了撤离上海的口号。” 一位物流行业资深人士谈到今年开始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时评论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有的税负甚至增加了两倍。根据上海今年1月1日起启动的试点政策,运输、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部分,实施11%的增值税率,物流辅助部分如仓储、配送及代理等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而改革前两者征收的营业税分别为3%及5%。  相似文献   

7.
《财务与会计》2016,(17):70-71
1.问:一般纳税人企业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受用工单位委托向其派遣劳务人员.请问:对外劳务派遣服务分别应如何计征税款?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8.
从2012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本文分别对知识产权行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向境外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这种特殊情况下的税负变化从具体数据上做出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9.
《财会月刊》2013,(7):128-12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荣树新 《财会月刊》2013,(11):21-22
本文分别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试点纳税人,探讨“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利技术取得、摊销、出租及转让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2010年考试大纲新增内容,该内容在考试中所占分值较大,其中重点和难点是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一是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  相似文献   

12.
陆亚如 《财会月刊》2013,(5):101-102
本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改革政策变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前后由于税率变化及税种变更对接受服务企业的税负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分析现代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及现行流转税制结构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入手,论述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的必要性。以上海市“营改增”试点政策为例,分析了增值税“扩围”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以及对服务贸易的影响,提出了上海市试点政策对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14.
《财会月刊》2013,(12):117-117
一、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己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5.
一、问题的提出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这体现了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的纳税依据和理念。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销  相似文献   

16.
《物流科技》2012,(7):2-3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有物流企业喊出了撤离上海的口号。"一位物流行业资深人士谈到今年开始实施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时评论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导致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不降反增,有的税负甚至增加了两倍。根据上海今年1月1日起启动的试点政策,运输、装卸、搬运等交通运输部分,实施11%的增值税  相似文献   

17.
《财会月刊》2012,(22):9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对不同类别的增值税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这就要求纳税人在可能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寻求税务筹划的突破口,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主要包括两部分:其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其二是对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这两部分筹划通常是通过计算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进行。所谓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是指两种类别的纳税人税负相等时的增值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一般纳税人应缴纳…  相似文献   

19.
熊莉 《会计之友》2012,(35):86-89
2012年上海地区开始在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由于目前改革还处在试点和过渡阶段,相关配套的会计核算制度还不完善,试点企业在发生应税服务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文章归纳了税改后试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结合上海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重点探析了纳税人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过渡时期征税、差额征税、与非试点地区和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征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免抵退税等各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0.
《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增值税纳税人按照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和经营规模的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成为增值税纳税人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纳税人的类型上作出不同的选择。一般认为,如果条件允许,单位应该尽可能使自己成为一般纳税人,因为使单位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可能增加更多的客户。但笔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纳税人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本文拟以商业企业为例,从纳税人的角度运用平衡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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