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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7月31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江华安,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并回答记者提问。自然资源部新闻发言人吴海洋主持新闻发布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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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记者邹承东)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通知》重点聚焦八类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情形,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这八项规定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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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依然粗放、规模依然庞大,亟须盘活挖潜、集约利用的大背景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却屡禁不止,甚至有蔓延之势。日前中央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列为当前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会上强调,要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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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资讯     
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坚决防止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  相似文献   

5.
《自然资源通讯》2021,(14):51-55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7月3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后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均属“顶风违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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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记者李春艳)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旨在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针对当前存在的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指标有挪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指出,计划指标单列。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要以县域为单位,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经省级政府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  相似文献   

7.
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确保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有序稳定开展。通知要求,要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新时期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作出了具体部署。《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  相似文献   

9.
《农村财务会计》2004,(11):10-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节约和保护耕地,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通知对农村土地利用、建设规划、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和登记制度、村民建住宅用地收费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0.
中国政府网2008年1月8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再次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通知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强调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本文就小产权房的产生、原因和去向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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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是国家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对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生产建设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很显然,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一方面实现了税收调控的目的,有效遏制了耕地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另一方面也筹集了资金用于"三农"建设,为稳定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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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中国土地》2015,(2):50-51
<正>近年来,城市房价高企,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而农村环境不断改善,经济日益发展,返乡建房的村民人数越来越多,使得农村宅基地供应日趋紧张。解决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紧缺的难题成为目前农村建房工作的重要课题。宅基地紧缺的原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村民有权在本村本组获得宅基地,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民建房存在许多困难。新增村民建房用地指标偏少。过去,村民建房用地指标比较松,导致存量宅基地面积较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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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等一批助推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充分发挥自然资源支撑保障和服务引领作用,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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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建新房较为普遍。然而,许多农民建房时缺乏规划,以至房屋施工后,显得布局不合理,也不符合卫生、防火等要求。随之也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一是吞噬耕地。农村建住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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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 (镇 )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土地管理法》的这一规定,使农民宅基地的审批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农民建房随意用地、乱搭乱建、尤其是超面积占地建房和一户多宅等混乱状况得到根本改观。   但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农宅审批中没有发挥应有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对规划的法律效力在农宅审批中被弱化的现象,有必要作认真的剖析。 相关规划过于理想化   小城镇建设规划和中心村规划,与农宅用地规划关系最为密切。从农业人口转移和农村发展的趋势看,逐步撤并零散村庄,消灭单门独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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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解决农民建房收费乱、负担重的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民建房收费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安定。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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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快递     
国办通知要求坚决遏制乱占农用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知指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只能折抵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不得折抵为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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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的土地公有制,经济合理地利用土地,防止在村镇建房时乱占滥用土地,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适应农村建设的需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对乡村建设用地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是农村和集镇的个人建房用地,乡村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都必须按此规定执行。这些规定的原则是: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在建房时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凡是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凡是能利用坡地和薄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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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我们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在上海郊区农村,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集中在建房难上。据部分农民反映,从2004年起,郊区就暂停审批农民建房申请,直到2007年之后,才逐渐恢复审批。可是由于土地指标"僧多粥少",多数村民还是无法建房。面对农民建房难问题,各区县党委政府如何借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契机,通过民主科学决策,出台合适的政策,从强化规划空间保障、统筹用地指标管理、创新宅基地审批等方面多渠道采取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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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为解决农民建房收费乱、负担重的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内容和目标。农民建房收费是指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其主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建房负担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建房收费的文件,取消未经国务院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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