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探索建立农地"三权分置"的运行机制和实现方式是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必须系统性地进行"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第一,通过界定"农民集体"性质、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并探索"土地股份制"、"土地混合股份制"等实现方式落实土地所有权;第二,通过建立农地的集体永佃制、界定"农民"性质、建立集体成员身份进入退出机制并探索承包权市场化退出等途径稳定承包权;第三,通过赋予土地经营权完整的物权权能、创新生息性经营权资本化、尽快放开借贷型经营权资本化、逐步放开要素型经营权资本化以及积极探索金融型经营权资本化等途径放活经营权。  相似文献   

2.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3.
论中国农村土地的过度资本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当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通过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土地资本化。近年来中国在快速推进农村土地资本化的同时,土地租金也随之迅速上涨,部分地区已经存在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基本事实。本文根据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分析了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原因。农村土地的"非农化"需求、"非粮化"需求和投资性需求是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内生动力,与生产挂钩的农业补贴则是土地过度资本化的外生动力。国家目前应该通过规范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和调整农业补贴政策来引导农村土地合理资本化,严格防止农村土地过度资本化。  相似文献   

4.
从现代产权视角来看,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当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本文在界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基础上,阐释了其权能拓展的现实必要性;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拓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条件下,从土地确权、重构产权、创新模式、土地资产化和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三权分置"的实施符合当下农村土地利用现状,顺应了农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各自需求,厘清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从而也为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带来了新契机。但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尚属初期,仍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分析了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的内涵及其运作机制,探讨了当下农户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经营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实现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所有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现行土地产权面临的困境,对推进农村土地关系变革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背景进行阐述;分析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如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带来的制度性障碍,三权利益互相博弈导致利益关系失衡的经济性障碍,以及由于配套政策法规不健全造成的经营权受限的政策性障碍。同时,该文提出了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政府扶持,强化政策引导;强化对经营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应配套机制,实现经营权的抵押权能;促进经营权和承包权主体利益达到平衡等方面路径措施,旨在为制度的合理实施提供一定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内涵应同时包括土地家庭经营形式长久不变、合同期限内农户与集体之间的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更加完整三个方面的内容。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主要面临着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意识、具体的可供操作的政策规定缺失、法律滞后及法律规定之间的不一致等方面的挑战。相关的政策建议是:第一,在以二轮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内实行以户为单位,"生不增、死不减"。与此相关的支撑性政策设计和法律法规修订包括,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经济类型,成员资格的界定、成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成员的进入和退出的相关制度安排;围绕农民承包地用益物权的性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法律的修订工作;建立由政府主导、面向失地少地农民的土地保障制度;实行农村社会保障向失地少地农户倾斜。第二,赋予农民土地承包权更完整的权能。主要包括,赋予农民土地承包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第三,修改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按照"占谁补谁"的原则来分配征地补偿费。实行土地承包期"长久不变"后,应变按30年补偿为按70年补偿。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经济学主导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形象表述,该学说能很好解释实践中农地流转现象。但经济学界对于"三权分置"实施可行性的解释,主要以西方产权理论为基础,以权能分离理论为指导思想。这种经济学逻辑并不符合当前的法律逻辑。法学界针对经济学界权能分离理论的"三权分置"展开了批判,提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事实上是对农地所有权用益权能的再分割,有悖所有权的整体性特征。但法学界"基于文本寻找解释"的研究思路,决定了其无法对现实当中大量存在的违背规范性土地承包、农地流转的现象做出解释。在分析经济学和法学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理论解读的基础上,设定土地承包权为成员权,创设具有物权效力的土地经营权取代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土地产权制度符合物权分离逻辑,能够在法权构造上自洽,在立法技术和修法成本上具有优势。  相似文献   

9.
“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近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指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相似文献   

10.
“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顺应农民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的意愿,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我国农地制度的一大创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这就需要首先界定三权各自权利性质及权能,而土地经营权作为新创立的一种独立权利形态,更需要及时界定。一、土地经营权是流转情况下才独立于承包权的一项权利一般说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以  相似文献   

11.
明确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法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总结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农村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从法律角度说,土地经营权应被界定为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新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上设立的用益物权,在这一权能基础上可以再分离权利,设立新的用益物权。但这  相似文献   

12.
"三权分置"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显示,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并未提升资本化耕种的农业经营收益,也难以提升村集体范围内农地产权正式转移的水平。农业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方案,阻碍了农地产权设置在"分"的层面发挥出高效的制度效能。切实回应农地利用中实际耕者的地权诉求,解决农地细碎化、村集体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过高、土地经营权配置不充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社会纠纷等问题,需要围绕农地高效利用,在"三权分置"下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统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明确"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现行法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本结构,还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租赁权"两种类型。(2)"三权分置"的背景下,首先应当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经营权物权性流转时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债权性流转时则为"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取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在物权性流转时为土地经营权,在债权性流转时是土地经营权的租赁权,在两种性质流转并存时是"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租赁权"。研究结论:"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的构建,应当以现行法下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为基础,既要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内涵、基本要义及权利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义。从内容上看,"三权分置"的创新要义在于农户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这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内部权能的分离,更是其负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与经济效用功能的分离。但从本质上看,"三权分置"旨在重构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产权结构,不断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和螺旋式互动增进。在"三权分置"的土地产权结构中,存在双层"母权与子权""基础权利与派生权利"的产权关系。在实践中,有效推进"三权分置",要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基本方向,其中,落实集体所有权是前提,稳定农户承包权是基础,放活土地经营权是核心。  相似文献   

15.
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重点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维护进城务工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等重大问题作了修改,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把被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农村土  相似文献   

16.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发证的利弊利: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颁证工作简单,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和一定的费用支出。弊:一是两权合一颁发一个证书,不利于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更不利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因可抵押的只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权),难以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的权能。二是若将两权合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相关机构进行抵押或质押,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和  相似文献   

17.
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18.
<正>瞄准"放活",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新。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赋予土地经营权金融产品属性和抵押担保权能,用土地经营权或土地预期收益作抵(质)押担保贷款,将农村土地这个"死资源"变成"活资本"。在先行试点县份分  相似文献   

19.
《山西农经》2014,(3):1-1
<正>在9月2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得到审议。习近平总书记表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性质。研究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研究结果:(1)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中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逻辑各不相同。不同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直接影响土地经营权的性质。(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从而采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土地经营权将取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法定的用益物权。(3)土地经营权人既可以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户,也可以是通过转让、互换或者入股等流转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期限届满之前,土地经营权应当独立于土地承包权存在,土地承包权消灭与否对土地经营权不产生影响。研究结论:明确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才能解决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的疑难问题,从而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