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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下称合作社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8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十年以来的首次大修。合作社法为何要修订?新修订的合作社法完善了哪些内容?各界对此有何反响?本刊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缘何修订——部分条款不适应合作社发展需要现行的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施行以来,为农民  相似文献   

2.
<正>财政部发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第七章财务报表,规定了合作社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在2007年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基础上,附录二对合作社财务报表的格式、项目内容和编制说明作了进一步修订。新修订的财务报表不仅适应了法规制度对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提出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修订的基础上,日前制定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合作社财务报表是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这对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充分反映和维护合作社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为什么要修订法律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是,从合作社发展实践以及学者、官员、合作社理事长、社员们的认识来看,在合作社法律修订问题上的观点差异很大。有的支持和赞同合作社法修订,而且强调应该尽快修订并扩大其适用范围等;有的则持谨慎的反对意见,比如认为时机不成熟等。大体梳理后,认为法律需要修订的理由有:一是原有法律的调整范围过窄,没有涵盖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社、土地  相似文献   

5.
正联合与合作是农民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求。近年来,随着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合作社组建联合社的要求日益迫切,现实中联合社的数量也日益增加。由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中没有涉及联合社的相应条款,所以在修法中增加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相关内容,为联合社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在法律修订的过程中,对于合作社联合社成员资格的问题出现了不同认识,  相似文献   

6.
正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截至2019年,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2家,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2家,青岛市级示范合作社4家。在对合作社规范管理时,笔者发现有的合作社编制的财务报表存在一些问题。一、存在问题1.没有按照规定程序编制财务报表。笔者发现一个合作社2017年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查找原因,是合作社没有按照规定程序编制财务报表,  相似文献   

7.
当前农民合作社法面临的背景发生了变化:新的经营格局使农民合作社及普通社员的利益诉求面临压力;对农民合作社由发展向规范、数量向质量的要求迫切;关于合作社内部资本控制等新问题的条例阙如。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对农民合作社实践调研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范围和服务对象、社员资格、财务管理、政府管理职能、合作社原则、合作社破产与合并方面分析了我国现有合作社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修订建议。  相似文献   

8.
正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公积金弥补亏损,是其内部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对此都提出了相关的规定要求。但至目前,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对弥补亏损的法定途径、范围、方式、程序等,理解不全面,认识不完整,业务操作不规范,给合作社日常管理与财务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本文略谈一下粗浅看法,并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一、合作社亏损弥补的法定途径  相似文献   

9.
2014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稿),对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进行了修订。本文通过对新修订会计准则与原准则进行对比,结合新会计准则说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同时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建立补充财务报表体系,形成企业集团完成的信息披露系统。  相似文献   

10.
<正>关于合作社名称我国现行合作社法定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表述为"农民合作社",国际上更多的是称"农业合作社",或"农场主合作社"。那么,究竟哪个名称更科学?名称与法律定义不一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定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从法律的定义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整的  相似文献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面临"规制漏洞"与"规制失灵"的制度困境,亟需以《农民合作社法》为名进行修订。修法应在坚持合作社本质规定性、相机抉择法律文本结构体例两条思路的基础上,既要从成员资格更新、优先股设置、联合社规则设计、解散清算制度细化等方面完善一般合作社通用之具体制度,又要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系统构建特殊合作社专用之特别规则。  相似文献   

12.
自2007年我国《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合作社增长迅猛,但大多发展不规范,未能很好地实现《合作社法》出台的初衷,相关法律和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调整。为了完善现有合作社政策与法规,总结国内现有合作社研究精华并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文章梳理了2000—2022年CSSCI来源期刊上的合作社相关文献,以影响力较大的代表性文章为评述对象,并以2007年《合作社法》出台和2017年《合作社法》修订为时间节点将以上文献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析。分析发现:既有研究解释了合作社迅猛增长以及大量合作社名不副实的成因,讨论了合作社产生发展的适宜条件,对既有支持政策进行了系统反思。但既有研究存在两大不足:一是既有研究大多未能基于合作社的本质规定阐释合作社的功能、作用机制与适宜发展条件,以至所得结论不够严谨甚至是错误的;二是实证研究与理论研究普遍脱节,大部分实证研究不顾现实中合作社普遍名不副实现象,将名义合作社与真正的合作社混为一谈,未能实证检验真正的合作社产生发展所需的适宜条件问题。最后,文章认为,合作社的性质与政策支持的边界、适宜的合作社政策支持方式以及合作社发展的国际经验等问题还亟需研究。  相似文献   

13.
正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重视合作社发展质量、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设立合作社联合社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内容的增加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本文就部分条款的实施以及新合作社法实施后如何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和指导、合作社如何创收、如何规范自身行为等谈一些个人看法。鼓励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践中,支持和鼓励家庭农场抱团经营,积极加入或  相似文献   

14.
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制度改革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财务报表是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制定决策、编制计划预算、规划经济战略的依据,是满足各报表使用者多方信息需求的书面报告。财务报表要实现这一目标,取决于指标的完整合理及数据的准确,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财务报表的传递。财务报表传递是连接财务报表提供者与应用者的“桥梁”。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农业企业现行的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由于在  相似文献   

1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2006年颁布、2007年实施的。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民合作的范围逐步扩大、类型日益丰富,合作社呈现多元发展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难以适应当前合作社发展的需要,一些成功经验需要上升为法律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势在必行。就法律修订内容,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增加新的内容,完善现有制度,加强问题研究。  相似文献   

16.
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与物价变动会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什么说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是交换价格?交换价格与历史成本、现行市价、现行成本、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计量属性是什么关系?这还得从财务报表的目标着手分析。  相似文献   

17.
2014年2月17日,财政部颁发了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该准则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行。此次修订不仅在合并范围、程序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方面均有变化,同时,还借鉴了较多的国际通用理论。本文主要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的合并范围变化及国际比较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2007年我国实施的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在促进农村合作社的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合作社法》是首次制定,国情的不同决定了不能完全照搬其他地区与国家的合作社法,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合作社治理机构方面,存在监督机构不健全、治理机构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鉴于治理机构是合作社的中枢,迫切需要修改《合作社法》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正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除了原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的限制,明确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财产也可作价出资,这对于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利好消息。目前,各地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多数以农民合作社的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发展过程中,笔者认为,有几个关键环节需注意。坚持立足当地优势产业办社的原则。村庄要想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带领村民致富,须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方可进入合作社  相似文献   

20.
中国现实中的合作社普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简称《合作社法》)的规定。是理论滞后于现实、应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并修改法律?还是理论和法律本身没有问题、是我们对理论的理解和法律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出了问题?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从名实之辨的重要性谈起,继而从理论上论证合作社的本质规定并用一套基于随机抽样的大样本调查数据考察了现实中合作社的性质,并讨论《合作社法》是否需要修改以及怎么修改等问题。研究发现,(1)中国现实中的合作社几乎都不具备"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的本质规定,多是实质为公司、"市场模式"等的"组织";(2)《合作社法》体现了合作社"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的本质规定,不宜修改《合作社法》以承认现实中合作社的多样性;(3)《合作社法》强调对合作社进行物质支持弊大于利,应调整为加强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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