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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焦点,而集体土地所有权虚化、使用权流转障碍,土地征收缺乏公共性目的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范围不合理等问题,或许基于体制、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而使法律力不从心,但对于征地补偿费如何更合理地分配和管理,却是法律制度可以完善的技术问题,基于此,本文拟就征地补偿费在分配管理主体、行政裁留、村委会留存、分配的公正性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了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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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用标准的合理确定 总被引:24,自引:3,他引:24
研究目的:提出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和土地价格评估法。研究结果:中国征地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失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实际损失和政府出让土地价格对于土地征用补偿的支付能力分别进行计算,区分土地财产权和农民公民权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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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解决问题的前提是搞清征地补偿分配纠纷产生的原因.我省征地补偿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有关的法律制度欠缺、封建思想恨深蒂固、乡村干部对村民自治误解和农村土地产权不清等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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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大量征用。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加,并表现出不同往日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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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司法认定——基于372份裁判文书的整理与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农村观察》2017,(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民享有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的基点。集体成员资格案件中法院是否认定成员资格的司法态度呈现明显冲突,法院拒绝认定的理由包括:资格认定不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纠纷,资格认定属于村民自治范畴,资格争议应由行政机关处理,资格认定缺乏实体法依据等。拒绝司法认定反映法院误解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属性、固化理解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割裂司法认定和成员集体自治的关系、误解司法认定的法律效力的问题。法院主要通过综合因素考量或要件模式认定集体成员资格,存在要素组合方式不一致和要素地位不确定的问题。明确集体成员资格司法认定的个案特征和依附含义,按照司法认定指南—司法指导案例—司法解释的实践过程,不断累积提炼司法经验和共识,最终上升为对集体成员资格的立法或立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集体成员资格认定贡献智识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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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当前城镇建设过程中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规范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促进新农村建设稳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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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核心问题。关于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统计分析显示,目前各地存在立法层级低、内容结构形式多样、认定标准未达成普遍共识等问题,成员权益难以保障,应从法理层面重新审视这一难题。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双层建构理论的提出既回应了历史逻辑、规范逻辑和自治逻辑,又是对现有实践冲突的弹性调和。成员资格认定应区分为基于集体财产基础上的原生性成员资格认定和基于实质贡献基础上的自治性成员资格认定。原生性成员资格认定应采“户口+社会保障标准”,立法表达为“初始取得”;自治性成员资格认定应采“实质贡献+程序通过标准”,立法表达为“加入取得”。在立法模式选择上,应在《民法典》中运用引致判断条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体系衔接,在成员资格认定规则的立法技术上应遵循“具体列举+兜底条款”模式,以保持规则内容的适度开放性;在内容安排上,应在类型化的基础上重构双层认定标准体系并进行程序性补足,全面构建成员资格认定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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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理论与实践——以全国首批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农村观察》2019,(3)
从国家司法层面来看,中国有关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立法缺位、政策法规口径不统一,削弱了司法地位的权威性。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三种标准各有欠缺。户籍标准会导致利益驱动下的富裕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的膨胀。事实标准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在实际操作时受到的争议比较大。"户籍+"的复合标准在地方实践中的应用比较普遍,但差异化的条件设置,增加了跨区域司法裁定的难度。从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地区实践来看,试点地区对原始取得、法定取得的成员资格认定较为一致,对身份标签群体的成员资格保留规定更是高度一致。90%以上的试点地区对原始取得、法定取得的成员资格都严格绑定户籍。对成员资格丧失考量因素也具有趋同性,基本围绕户籍迁出、生产生活关系实质、生存保障等因素加以判定。目前成员资格认定矛盾主要集中在身份转换人群,"两头空"现象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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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农地产权 改革征地补偿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我国现行征地补偿机制存在补偿范围小、标准低等缺陷。其根本原因,在于征地补偿缺乏明晰的产权基础和客观的产权价值依据。因此,明晰农地产权,改革征地补偿势在必行。笔者认为,通过对农地产权的登记确认,对产权损失的客观评估以及几项保障措施的实施,可有效维护失地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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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分配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征收方应该补偿,从物质:补偿逐渐过渡到货币补偿;根据:<物权法>明确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的不同、土地补偿费该在巢体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人之间进行分配;各个省份对二者之间的分配比例规定不完全一致;笔者认为,统一规则,土地补偿费根据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承包经营权主体)之间实行"三七"比例分割比较舍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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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土地收储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构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是盘活我国闲置农村宅基地、提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借鉴城市国有土地储备制度,结合农村宅基地特征,建立基于土地收储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需要制定统一规范、科学严谨的宅基地收储流程,建立合理的收储补偿标准,制定科学的补偿主体利益分配制度,完善相应的运行保障与监管制度。外部环境建设方面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科学编制区域居民点体系规划,制定“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农村宅基地在一定范围内的有偿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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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灵辉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2,29(4):101-107
通过对农村土地内部产权关系进行解构,将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构成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两部分,并界定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取得和灭失条件.现行的征地补偿政策没有针对征地时涉及户内各成员享有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存在承包权补偿无依据,经营权补偿无科学的确定方法等问题,因此,科学的征地补偿标准,要对因征地而造成权利人受损的各项权利充分的补偿.通过研究提出了5种对下轮承包权的补偿方法,针对现金补偿的情况,又提出了收益还原法和年产值倍数法两种具体计算方式,对于经营权的补偿采用年产值倍数法,且补偿倍数与剩余承包年限相挂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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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在这一过程中引发的征地补偿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学术界的关注.从博弈论的角度,通过分析农村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出了促使纳什均衡结果合理化的因素变动关系,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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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主要通过与国内外土地征用制度的比较,讨论了我国征地程序中存在的不足,分析了我国征地目的和征地补偿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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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探讨 总被引:27,自引:2,他引:27
研究目的:探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文献资料法。研究结果: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是导致目前中国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建立以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核心的宅基地退出机制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研究结论: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应以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占用宅基地农户的经济负担为基本前提,重点是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回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健全农村宅基地整理、置换、复垦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