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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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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乡村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及农民切身利益,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以来中国开展了两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地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地区差异,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及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路径,为进一步总结提炼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提供了丰富经验。因此,本文以两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均取得不错进展的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为例,采用政策系统及分析方法,探析其改革实践的政策定位及实践做法,认为未来可以从推动改革成果更好制度化与法制化、规范所有权和使用权实现路径、提高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其他农村土地政策及其他农村改革的协同性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2.
农村房屋产权及期流转是盘活农村现存资源、深化农村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房屋及期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所,保护农村房屋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农以利益,是顺利有效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诫工改革的根本和前提条件.本文提出了要在农村房屋产权包括宅基地的确权,建立流转有形市场、搞好流转收益分配以及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四个关键环节保护好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3.
《农村经营管理》2022,(1):38-39
<正>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广东省德庆县坚持“党建引领、农民主体、稳慎推进”的改革原则,以数字化、信息化为抓手,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为目标,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和巨大潜力,有效解决了改革前期宅基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难点、堵点问题,为后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夯实基础。  相似文献   

4.
<正>自上海市奉贤区、松江区被确定为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以来,根据中央及本市的要求和部署,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两区高度重视,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围绕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着眼构建完善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按照各自的宅基地制度试点工作案积极探索、稳慎推进,到目前,两区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  相似文献   

5.
<正>2020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全国104个县和3个地级市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贵州省湄潭县被列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湄潭县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集体自主协商作用,引导村集体制定“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管理公约”,规范了集体管理行为,明确了管理要求,使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行使方法路径更加清晰,  相似文献   

6.
正第一,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相对滞后。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仍处于试点阶段,局限在少数试点县。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主体,自2015年开始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也遇到了诸多问题。例如,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很多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尤其是,如果农民把宅基地退给村集体,村集体应该给农民  相似文献   

7.
正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  相似文献   

8.
宅基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昆山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昆山市抓住被列为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契机,积极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体系,推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严格规范宅基地资格认定管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和农村集体各项权益.  相似文献   

9.
《农业经济问题》2021,(8):83-89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耕地)、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和农村的宅基地这三类资产,虽然实行分类改革,但改革的制度设计本质上应是内在一致的。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应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根据党中央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的精神,应通过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坚持不重新分配宅基地、不大面积调整宅基地、不新增宅基地面积、不造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原则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确权登记,锁死总量,盘活存量,鼓励复垦,民主决策的思路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其重要一环,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用比较研究和逻辑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如何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研究结果表明,宅基地使用权难以自由流转是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市场财产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只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顺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资本化的发展态势,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产权对价和增值功能,才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1.
<正>一是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按照中央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在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业制度改革最基础的工作要确保按时完成,得到农民认可,不留矛盾和隐患。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要守好底线,要重点围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有效途径。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同时,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的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的闲置的校舍、厂房、废弃地  相似文献   

12.
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由此可见,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提上了加速改革的轨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系统剖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并提出相应的改革路径,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归纳演绎、系统推论。研究结果:现行的宅基地制度已难以满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起点,构建有效的“三权分置”制度体系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目标,而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顺应人们对乡村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的需求、统筹好宅基地保障功能与资产功能的关系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主要逻辑主线。研究结论: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兼顾宅基地制度自身的特殊性及其改革的敏感性,改革路径主要包括:一是聚焦于制度建设,并确保制度能得以落实;二是以系统思维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并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三是立足于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破解宅基地利用与管理中的难题;四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提升其行使所有权人的能力,并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激发其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相似文献   

14.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不久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也都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这为继续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以江苏省894份农民、农民工、市民的调查问卷为基础,分析了城乡居民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认知差异和态度偏好。结果表明,大部分城乡居民对农村宅基地政策有所了解,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大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应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宅基地财产权,认为有偿获取宅基地是改革方向,支持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居民住房;近一半农民愿意有偿退出宅基地;市民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认知度较高,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态度更加激进,而宅基地使用权人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对宅基地改革的态度相对保守,对改革还存在一些顾虑。本文还提出了提升城乡居民认知水平、构建宅基地有偿取得和使用机制、赋予农民对宅基地更多权能、科学引导城市居民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正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制度约束和利益关系调整,必须谨慎从事、稳步前行。2015年启动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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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具体要求,主要集中在三块地:一是农村的农民承包地,二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是农村宅基地。一、深刻领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要意义(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我国现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经过建国60多年来实践和探索,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的土地制度。建国以来我国土地制度共  相似文献   

18.
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研究目的:基于中国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和现行制度及政策,揭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与实质,梳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关规定的内在矛盾和各地在实践中的不同做法,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中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研究方法: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研究结果:中国现行制度有意回避了宅基地继承的明确,不仅法律体系存在内部矛盾,也与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趋势不符。研究结论:中国现行制度没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导致各类损害农民利益事件的发生。走出困境的出路在于:一方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物继承和货币继承制度;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集体成员权和户籍归属的脱钩,明确“权随人走”,保护农民对宅基地的合法权利,让农民放心进城。  相似文献   

19.
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研究进展及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虽然处于初级的探索阶段,但现有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区政策对于探索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文章首先对国外产权界定、市场交易、治理结构以及居民点建设进行阐释,再从我国宅基地使用制度的变迁、制度障碍及改革着力点、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效果3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归纳总结。结果发现,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提升了农民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缓解了宅基地闲置、一户多宅和低效利用等问题,但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仍然以政府主导为主,缺乏考虑农民的利益诉求和保障机制。因此,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还应该针对农民的实际诉求,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谨慎推进改革速度。  相似文献   

20.
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及其退出补偿对价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明晰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及其实现问题,已成为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制度深化改革的关键,不仅涉及农村宅基地价值构成理论问题,而且关系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价值对价实际问题.研究认为,当前深化宅基地退出制度改革,核心是明晰和显化宅基地所有权价值构成及其实现方式;农村宅基地价值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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