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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为政策基调的“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快速推进中国城镇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由于利益分配矛盾凸显而带来相应的社会风险和社会矛盾,进而引发了一些群体性冲突。“保障式”土地征收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土地管理法》与《宪法》及《物权法》之间的衔接矛盾以及土地征收政策效果与城镇化目标之间的政策悖论,在运行机制上则体现为政府(开发商)与农民之间只有“自上而下”的单向对话机制以及对土地征收“行政强制”的约束和监管不足。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家有经济能力对土地征收实施更高水平的社会赔偿,土地征收模式应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公正理论指导下向以“保护被征地农民长远发展权益”为目标的“保护式”土地征收模式转型升级。“保护式”土地征收模式的建构,关键在于利益分配的公正和对话机制的公平,需要修订征地补偿政策,构建多元化的土地征收社会赔偿政策体系,并建立和完善“公示—反馈—公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及“农民—政府—开发商”合作的平等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土地经历了从无偿划拨到有偿使用的管理转变,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但城镇化的成本支付和土地待遇的公平分配等方面还有待完善,需要更好地发挥城市土地的效用。回顾关于土地征收、储备、出让改革的研究成果,土地征收制度尚存在公共利益界定不明和征地补偿偏低等问题,土地储备制度尚存在运行缺乏统一规范、资金短缺、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土地出让制度在方式方法、用途管制及出让金的使用分配等方面有待完善。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深化城市土地管理改革,并应强化统筹协调,努力实现各项改革的联动及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应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深化对城市土地管理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尤其要重视和强化对相关改革联动的研究和探索。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迅猛发展,但是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存在诸多缺陷,如征收前征收目的无具体程序可循,审批机制不健全;征收中,农民的知情权被减化,参与权和话语权被剥夺;征地后,补偿难以实现到位,救济制度滞后。主要原因是“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不明确,政府职能混同,程序违法成本低廉。亟需建立“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改革审批程序,完善公告制度和听证程序,明确补偿费用的分配程序等。  相似文献   

4.
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存在的农用地,是农民手中最重要的财富和资本。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也必然具有补偿性即政府可以依法基于公共利益强行征收农民土地,那么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国家牺牲无责任特定人的合法权益以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时,就必须对受到损害的特定成员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各国选择什么样的理论和原则作为制定各自的补偿标准的依据,会直接影响到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基于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探讨了中国土地征收征用现行立法同转型时期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与博弈。回顾土地征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土地征收制度的构建、初始发展主要借助于国家立法,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路径。目前国家“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流转、同权同价”则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社会规则自我演绎自下而上推动的诱致性变迁获得了政策层面的首肯,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地方政府与农民共同推动的制度创新需求。这种诱致性制度变迁以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打破了原有的制度均衡,必将推动新的制度均衡建立。  相似文献   

6.
现行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是引发征地矛盾和冲突的根本原因,为此,文章基于制度的视角,重新审视中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分析制度的缺陷情况,指出完善中国土地征收制度,应理顺农村土地产权和使用权,保证所有者、经营者的权利和利益,给予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以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为目标,构建长效的安置与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不完善,存在征地范围过宽,公共利益界定模糊,补偿标准过低和补偿方式单一,征收程序缺乏有效监督和公平裁决的机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产权关系模糊等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严格界定和控制公共利益的范围,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明确集体土地产权、在法律上赋予其与国有土地平等的产权地位.  相似文献   

8.
在构建土地征收决策动态最优化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基于2004-2017年的省级数据,采用动态面板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无论是财政收入分权还是财政支出分权,其对土地征收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十分稳健;财政压力在土地征收的决定机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政府的征地行为与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存在明显的差异性,...  相似文献   

9.
农民土地权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权益实现的根本在于农民的土地权利。保障农民权益的实现首先要明确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由农民自主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代理农民掌握土地所有权。在土地所有权归属尚难确定条件下,切实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侵犯。在征地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政府才是征地主体,非公共利益需要征地,政府不能直接插手,只起管理监督作用。征地必须给予合理补偿,要充分考虑到级差地租Ⅱ,借鉴国外经验。  相似文献   

10.
农地征收制度改革大致可以归纳为公益性农地征收和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两种模式。公益性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模式是从发达国家移植过来的,改革面临着公共利益界定、合理补偿标准与公正征地程序确立等众多难题。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是农民自发进行的制度创新,还有许多理论与法律障碍有待克服。两种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模式的融合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农村渐进式的改革道路决定了两种农地征收制度改革模式也只能走渐进式融合的创新道路。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由于该制度存在相当的缺陷,导致征地过程中农民和国家的利益冲突十分明显,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否则势必会从长远上影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当前土地征收的制度分析出发,着重对政府垄断土地征收的行为进行经济学分析,得出在以政府为主导的非市场性低价征收补偿机制下,农地征收前后巨大的价格差使得农民主体的经济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与损害的结论,进而提出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允许土地私有,明确土地产权,用产权来保护土地所有者利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当前土地征收的制度分析出发,着重对政府垄断土地征收的行为进行经济学分析,得出在以政府为主导的非市场性低价征收补偿机制下,农地征收前后巨大的价格差使得农民主体的经济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与损害的结论,进而提出改革现有的土地制度,允许土地私有,明确土地产权,用产权来保护土地所有者利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土地征收作为国家凭借公权力强制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法律行为,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权益直接产生重大影响。笔者认为,在我国土地资源之稀缺性日益突显的今天,为规范土地征收,保护农民利益,参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在征收法律制度中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农民的申请收回权,已具有现实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出于公共利益或商业利益的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在征地过程中,农民非但没有充分享受到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成果,反而成了利益的受损者。为了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应从立法上确认公平补偿原则,明确农民是唯一的补偿对象,以市场机制确定征地补偿价格。同时,还要完善土地征收中的司法救济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6.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农民财产权利的保障等重大问题,征地补偿纠纷是当前我国土地征收的主要问题.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程序主要存在缺乏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性,被征收人规定不明确,补偿金分配不够透明,救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建立正当的征地补偿程序,加强公众有效参与和意见表达,使确定征地补偿的过程公开、透明,防止征地补偿中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从而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化进程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的制度安排所存在的缺陷,既不利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也制约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深化改革。在现有法律支持下,坚持现行土地所有制、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和确立产权代表、赋予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完整的权能,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地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预示着持续多年的征地补偿制度将要有大的变革。这些年来中国城镇化一直保持了较高发展速度,截至2012年底,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2.27%,城市面积相比改革开放之初扩张了五倍,城镇化率持续提升的背后是大规模的土地征收。由于当前中国土地征收制度还存诸多问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所占的比例非常低,这不仅损害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导致因为征地而产生的纠纷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给和谐社会的建设蒙上了一层阴影。在既有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弊端不断彰显的背景之下,当务之急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例,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相似文献   

19.
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现政府垄断土地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土地管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应运而生。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建立在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供应、企业改制、土地集约利用基础上的一种新制度,有其一定的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20.
在财产税改革问题上,许多专家和学者提出“租税合一”的观点,即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中一并征收。本文从土地流转的视角分析认为,这种做法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宜简单地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而应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将其作为土地的市场配置手段与财产税制度有机结合,共同实现对土地流转市场的有效调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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