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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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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江苏省淮安市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面积556.0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8.3%。培育各类新型专业大户2.85万户,规模化经营面积196.1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35.3%;家庭农场发展到695个,规模化经营面积42.7万亩,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7.6%;各类农民合作社突破7400个,工商注册登记参加农户比重超过80%,规模化经营面积216.03万亩,占规模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一系列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的政策法规的出台,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布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经营主体已由改革初期相对同质性的家庭经营农户占主导的格局向现阶段的多类型、多元化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转变,出现了一大批以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到2011年底,浙江省拥有农业龙头企业6890家,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6000多家,年产值2300多亿元;  相似文献   

3.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组织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过土地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实行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等方面有独特的内涵。文章对比分析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相比,在家庭经营、土地规模、土地来源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工商登记、制度规范化等方面区别较大。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相似,但两者在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规模化途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相比,都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两者在组织形式、监督费用、分工水平、生产要素来源方面有明显不同。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并不矛盾,无高低优劣之分。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4.
正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专业大户稳步发展。农户家庭经营是新疆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2016年新疆农村经济统计数据》显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为4731.6万亩,农户总数为276.5万户,经营耕地面积100亩以下的农户数量达到268.7万户,占总农户数的97.2%。其中,经营耕地10亩以下138.5万户,约占到50.1%。家庭农场逐步兴起。截至2017年底,新疆各类家庭农场773个,家庭成员劳动力1785人,常年雇工1133人。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383个,畜牧业167个,种养结合136  相似文献   

5.
随着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加。通过合约关系构建,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当前,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合约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机制构建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约风险亟待治理。  相似文献   

6.
<正>种粮大户王成亮经营土地1.32万亩;永乐粮食合作社横跨18个村、带动1380农户、种植粮食1.9万亩;益民土地托管合作社托管土地4万亩;鼎力集团领办鼎力红枣合作社,在220个自然村成立合作小组,发展社员8000多户,建设基地13万亩……一系列数据背后,是山东德州市阔步前行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实践。作为全国首个"亩产过吨粮、总产过百亿"的地级市和国家重要商品粮供应基地,德州农业生产曾取得众多成绩,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新型农业  相似文献   

7.
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的农户模式已不能满足现有的农产品市场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丰富了农民生产经营农产品的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4种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在于更加规模化、集中化、市场化,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文章通过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阻碍难题,提出完善政府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及提高农技服务等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8.
论农业经营大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业经营大户是在中国农业发展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生产经营形式,它,是指农村中自筹资佥能力较强、产业选择和产品定位符合市场需求、有适度的经营规模、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能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产品的科教含量较高和销售渠道较稳定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大户包括家庭经营制的个体大户、雇工经营制的农场大户、合作(合伙)经营制的组织大户和公司经营制的企业大户四种类型。农业经营大户是新的社会阶层的成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种经营方式体现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9.
农业经营制度变革,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业经营制度先后历经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合作经营、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经营、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双层经营和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多元经营四个阶段。现阶段农业经营制度正面临从双层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的挑战,存在小农户分得太散、集体经济组织统得不够、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不足、经营"非农化"和种植"非粮化"等问题。为此,需结合传统小农户发展转型的历史要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推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双层经营制度向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多元经营制度转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四化"同步发展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家庭经营的基本地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涵发展以及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11.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对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测算方法的研究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实证分析,为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参考。[方法]借助典型案例调查及官方统计数据,采用物质—价值流和能值分析法对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问题展开研究。[结果]物质—价值流实证结果表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普通农户的单位土地净收入分别为1.778 4万元/hm~2、1.153 1万元/hm~2和0.439 6万元/hm~2;能值分析实证结果显示,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普通农户的可持续发展指数依次为24.49、4.21和3.58。[结论]从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视角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于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单位土地净收入最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  相似文献   

13.
<正>我国农业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当前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并日益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目前我国已有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270多万户、家庭农场87.7万家、农民合作社126.7万家、龙头企业12万多家。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应用  相似文献   

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文章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风险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发展情况,得出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通过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自身风险3个层面研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类型,提出了提升农业保险发展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等对策建议,从而提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规避能力。  相似文献   

15.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近期我们赴山东省齐河县、武城县和上海市松江区进行专题调研,走访种粮大户、农民  相似文献   

16.
在惠州市政府及市农业局的引导和扶持下,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四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己经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推动力量。本文结合惠州市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惠州市在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了深入部署。党中央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的新信号,表明在有条件的区域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将成为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农业发展“第二个飞跃”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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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出现了一大批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全区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员的文化素质状况以及对培训需求、培训内容、培训模式、培训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笔者结合"技术走基层"活动,随机抽取15个专业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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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坚持把家庭经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出现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里说的是"规模经营主体"。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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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为基本方向,以创新经营机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值得重视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从多层面进行研究和解决。一、具体探索与成效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江苏省农委明确提出"培育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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