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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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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此可见.价外费用是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并非所有的价外费用都征收增值税。即使是应征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也要注意含税收入的换算。笔现就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的几个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2.
刘董旺 《税收征纳》2004,(12):25-25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相似文献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其中,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  相似文献   

4.
《草原税务》1994,(9):46
新税制实行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要求对在价外收取的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予以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5.
税务     
《财会学习》2013,(12):35-36
补交采暖费发生的滞纳金能否取得发票?我公司由于未及时缴纳冬季采暧费,被供热公司收取了一部分滞纳金,请问补交采暧费发生的滞纳金能否取得发票?(河北省雷振宇)在线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贷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  相似文献   

6.
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与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额计算税款,并实现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从1980年起,先后对机器机械、农业农具、自行车、电风扇等部分行业和产品试行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普遍征收增值税,并采取了价外征税形式。  相似文献   

7.
税收     
《财会学习》2013,(9):4-4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财政部: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明确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公告明确,“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包含“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为2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公告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此外,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相似文献   

8.
曹文成  潘国富 《上海会计》1995,(6):32-32,31
谈谈价外费用的开票和计税江苏省三友盐化公司曹文成,潘国富,季小溟价外费用又称价外收费,是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除价款和增值税以外的费用。由于价外费用种类庞杂、名目繁多、规范不一,收取和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又随费用种类不同而异。因此,...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13,(3):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直销企业采取直销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二、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相似文献   

10.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3,(11):25-26
“营改增”后,提供广告服务的纳税人如何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第二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相似文献   

11.
王国林 《财政监督》2012,(30):67-68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这一规定意味着销售方  相似文献   

12.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由此企业若能够选择特定的核算方式,即可把应税劳务转化为非应税劳务。如一家从事电梯生产的厂家,既有生产车间,还从事电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根据规定若统一核算,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能够把电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收入成产闰个安装公司单独核算,则这些收入只需纳税5%的营业税,相对17%的增值税,税负可大大降低。  相似文献   

13.
崔婕 《财会学习》2013,(11):61-62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有着只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实行价外计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体现税负公平的特点。一、增值税的类型各国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又是根据销售额扣除购进商品成本之后的差额确定的。对购进商品成本,各国都界定了具体范围,可称之为法定扣  相似文献   

14.
如何进行增值税筹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而且差异较大。现行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申请审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纳税人以上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直接以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划归为小规划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为主(具体规定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50%以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部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15.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营业税劳务的行为.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根据税法规定.不同主体的混合销售行为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计算依据、适用税率的不同导致了缴纳不同税种金额的差异性。客观上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这里我们借鉴管理会计本量利分析中的盈亏临界点分析原理.探讨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平衡点分析.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导.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相似文献   

17.
浅谈一条新颁流转税政策背景及相关企业的应对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方法是: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的纳税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交增值税;其他的纳税人,其混合销售行为,应交营业税。该规定对复杂经济业务行  相似文献   

18.
价外费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是指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除按正常销售价格收取的价款以外,另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相似文献   

19.
魏勤 《税务学习》2003,(6):17-18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展为对所有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从理论上讲,增值税包含着一种自我监控的机制。由于一个纳税人的购入物必定是另一些纳税人的销售物,因此,在发货票上注明已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金额,并用此来检查其他销售商的销售额。  相似文献   

2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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