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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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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2,(11):66-66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与之相对应,我们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99号)确定了退休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就意味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有了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新规速览     
《中国社会保障》2011,(9):44-44
北京Bei Jing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7月1日开始执行,《通知》规定,北京市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08,(3):58-59
案例回放 吴某1986年5月参加工作,单位依法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2003年9月,因企业改制吴某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2003年10月他开始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2004年9月,吴某被某单位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其剩余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2年多后,本人因故辞职,再次失业并要求享受失业保险金。吴某应如何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5.
主持人:薛某于2013年6月份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办理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自2013年8月起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自2013年8月起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薛某因病于2013年7月住院花费医疗费8200余元。由于其7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中断,导致其7月份基本医疗保险  相似文献   

6.
杜选 《上海保险》2014,(7):27-32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是享受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之一,本文将缴纳标准分为缴费率和缴纳时间。缴费率即个人和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费率;缴纳时间即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缴纳一定的时间。我国《社会保险法》(2011)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相似文献   

7.
核心提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有权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并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缴费年限。统筹区医保制度规定,自本地建立医疗保险制度(1999年5月)起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或虽未连续缴纳但补齐所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其1999年5月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含补缴)年限合并计算。在申请人拒绝补缴中断费用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停止支付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无不当。  相似文献   

8.
近日。广州市新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从缴费的次月起便可以开始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了,一改之前参保缴费的第七个月起才可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的老办法;  相似文献   

9.
《中国社会保障》2011,(4):62-63
案例回放《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缓刑、假释,以及服刑期满后仍旧失业的,能否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0.
各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及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并自参保缴费当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相似文献   

11.
有问有答     
《中国社会保障》2008,(6):69-69
问 退休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和年限有没有限制? 答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具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由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并无限制。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12,(8):62-64
案例回放《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个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未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以后,失业人员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相似文献   

13.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履行缴费义务的行为及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程序,2002年4月劳动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 失业保险与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统账结合”方式有本质的区别。失业保险资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构成失业保险基金;但个人缴费部分不归个人所有,而是作为失业后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及待遇期限的重要依据。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有五个方面的作  相似文献   

14.
《中国社会保障》2011,(3):67-67
主持人:我临近退休,但由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够,退休后将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我地规定,如要在退休时进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必须一次性缴纳1.6万元。这对于一个没有资金来源的60岁的老人来说,实在是太困难了。是否能像未退休的职工缴纳医保费用一样,按月缴纳,缴足规定的年限,在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缴足年限以后,不再缴费而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2013,(11):64-64
主持人: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失业保险金损失赔偿,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赔偿。后用人单位又依法补缴了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这时劳动者能否向社保机构主张失业保险金?如果可以主张失业保险金,那岂不意味着劳动者获得了双份失业保险待遇,这公平吗?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保险欺诈、反欺诈情况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基金收支规模迅速增大。据统计,2004年末,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近5500亿元,基金收支总量超过1万亿元。随着社保基金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基金管理主体增加,基金管理环节增多,由于法规不健全,管理措施不配套,防范工作不到位,各种欺诈现象不断出现,骗术林林总总,让人触目惊心。逃避缴费义务、骗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待遇等问题时有发生。如:在缴费方面,瞒报缴费工资基数和人数、隐瞒职工身份,少缴、漏缴保险费。在养老保险方面,隐瞒真实情况,提前退休;隐瞒退休人员死亡情况,冒领养老金。在医疗保险方面,冒名就诊、住院,伪造、变造医疗病例、处方、病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等,骗取医疗保险金;定点医院虚开住院凭证、住院费用结算凭证或挂床住院,虚记住院费用,以住院为名,变造、伪造住院凭证,套取医保统筹基金。在失业保险方面,隐瞒再就业情况,骗取失业保险金。在工伤保险方面,通过提高工伤评定等级,多领工伤保险待遇等等。2003年6月,我们在九省市对五个险种的欺诈情况进行调研基础上进行了汇总,征收环节的欺诈行为有11种,支付环节的欺诈行为有25种。  相似文献   

17.
有问有答     
《中国社会保障》2009,(4):63-63
下岗职工自下岗之日起,到破产清算享受失业保险金,这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按何时的缴费基数缴纳?应该由谁缴?如果个人需要缴纳,应按什么比例?  相似文献   

18.
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人员不缴费,可能引发两个问题:一是影响社会保险公平性;二是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基金支付压力过大。本文认为设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社会保险公平性和共济性的体现,有助于明晰参保人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缓解基本医疗保险“系统老龄化”的重要措施。文章基于基金长期平衡的思想,通过引入“应缴费年限”和“可缴费年限”两个中间变量构建了普遍适用于任一统筹地区的最低缴费年限计算模型,并运用所构建模型进行实例分析和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中国工会财会》2014,(1):61-63
正第20号2013年9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第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相似文献   

20.
新规速览     
《中国社会保障》2009,(7):48-48
北京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对职工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缴费方式进行调整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问题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完全脱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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