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贯彻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办法),帮助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供地方执行办法时参考。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  相似文献   

2.
笔者拟对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谈谈个人的一些意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我国《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  相似文献   

3.
《财会通讯》2006,(1):I0013-I0016
为贯彻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办法),帮助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供地方执行办法时参考。  相似文献   

4.
为贯彻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规范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行为 ,最近 ,区财政厅颁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行为的暂行办法》(全文见本刊第 6期 ) ,该暂行办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准入和退出、事务所的执业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 ,并对加强管理和监督 ,严肃查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了明确的措施。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遵照执行。在执业准入方面 ,该办法规定 ,区财政厅只审批设立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暂缓审批。新办…  相似文献   

5.
本文由会计师事务所近年并购浪潮及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入手,对现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6.
《中国总会计师》2014,(11):10-10
<正>11月6日,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财会[2014]28号),对调整完善注会行业有关行政管理作出规定。《通知》对原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设立分所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批准设立分所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批准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本土化转制情况和本  相似文献   

7.
为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财政部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8.
《财会通讯》2005,(5):91-9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审批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  相似文献   

9.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8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18日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同时废止.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修订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加入WTO,许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增强实力,加快与国际会计市场接轨的步伐,纷纷走向了合并、重组的道路,尤其是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事务所合并、设立分所等方面的办法,对事务所的合并起了正确的引导作用,许多大型事务所就是通过强强联合而一举跨入全国前列的。  相似文献   

11.
《会计之友》2007,(7X):96-96
为了进一步优化执业环境,规范执业程序,提高执业质量,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会计造假等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加大中介机构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2.
一、承接业务问题 当前,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承接业务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除了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必须由事务所总所出具业务报告并加盖总所公章外,如业务工作中确实需要,经事务所总所书面授权,事务所分所可在总所授权范  相似文献   

13.
当前,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承接业务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除了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必须由事务所总所出具业务报告并加盖总所公章外,如业务工作中确实需要,经事务所总所书面授权,事务所分所可在总所授权范围内,以事务分所名义签定业务约定书”的规定执行。第二种意见  相似文献   

14.
《西部财会》2012,(6):71-79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和《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会协[201213号)的规定,全省185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2012年任职资格检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应参加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2271人,止2012年3月20日通过检查合格的注册会计师2119人;暂缓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115人;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注册37人。现将第一批2119名合格注册会计师名单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29—87611711。  相似文献   

15.
《财务与会计》2018,(9):6-7
近日,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印发了《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两个配套办法.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配套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   

16.
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跨省设立分所的注册管理工作,财政部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就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新规定.  相似文献   

17.
为综合评价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本省设立的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整体质量,引导其提升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激励山西省事务所做强、做大,提高事务所的社会公信力,促进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步发展,提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8.
正为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战略实施,健全行业信息化激励机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执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久前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共10条,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资助依据、申请条件、评选原则、奖励资助数量与金额以及结果公示等方面做出规定。《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奖励评选工作由中注协组织开展,每年评选1次,自2014年起至2016年结束,每次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为15家左右,奖励金额为50万元。《办法》要求,申请信息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协会: 根据财政部制订并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1]61号,以下简称《核算办法》)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实现原《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向《企  相似文献   

20.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开设分所对中国审计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值得关注。基于此,以2008—2021年间中国资本市场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开设分所对审计质量及其经济后果的影响。研究发现:“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开设分所能够显著提高审计质量;区分事务所类型和分析师关注度发现,“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开设分所对审计质量的促进作用在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析师关注度较低的企业中更加明显;进一步研究表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开设分所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定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开设分所具有积极的正向影响。研究结论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审计市场的积极效应提供了经验数据支持,为优化和完善中国审计市场提供了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