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为了保障自然人及其债权人的相关利益,完善我国现代破产制度并且与国际社会接轨,在我国构建一个合理的自然人破产制度已经势在必行.本文认为,虽然我国目前在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例如相关制度不完善、司法操作困难、与传统观念不符等.但是纵观各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发展历史,这些困难在我国现阶段并非不可以克服,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最后通过对其他国家的自然人破产制度进行分析,对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汤伟 《金卡工程》2009,13(7):85-85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新的破产法把破产范围界定为企业法人和法律规定的部分其他经济组织,对学界呼声较高的自然人破产没有涉及。本文试就自然人破产上述问题做一分析,希冀对统一破产法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从法政策角度考量,自然人破产制度可以使债权人获得公平受偿,使债务人获得重生,这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确立的最重要原因;而信贷消费的迅速发展,是我国确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社会基础。我国面临的城乡二元结构、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只是建立自然人破产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法技术问题。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时必须正视城乡二元结构、信用体制缺失等问题,并逐步建立自然人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完善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4.
从法政策角度考量,自然人破产制度可以使债权人获得公平受偿,使债务人获得重生,这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确立的最重要原因;而信贷消费的迅速发展,是我国确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社会基础.我国面临的城乡二元结构、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只是建立自然人破产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法技术问题.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时必须正视城乡二元结构、信用体制缺失等问题,并逐步建立自然人财产申报登记制度,完善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重大的立法价值.在立法模式上,我国应当接纳一般破产主义,与现有的企业法人破产制度统一为一部完整的破产法.为保证自然人破产制度在我国有效运行和实施,应当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优化其外部环境;同时,根据自然人破产的特性,构建和细化相关破产制度,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相似文献   

6.
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人越来越多地参与市场活动,出现了大量债权债务关系,仅仅依靠民事诉讼程序已难以解决债务问题,因此,是否要赋予自然人破产能力日益成为社会现实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从对自然人的破产能力进行分析出发,重点对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张利国 《时代金融》2014,(8Z):50-51
2006年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出台,但第2条、第135条规定该法仅仅适用于企业法人,从而明确将自然人破产排除在外。从长远来看,鉴于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优势,其在我国的建立是势在必行,否则既影响到了社会和谐,也无以张扬人道精神。  相似文献   

9.
一、企业在破产中存有利用破产之机规避法律、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第1款规定:"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从中可以看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我国企业破产程序开始的法定原因.但是,在已经终结和正在实施的破产企业中,尽管有的企业确是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也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未到此地步,也申请破产;有的企业虽然经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但债权人并未要求清偿债务,而企业生产经营并未到不能维持的地步,也主动申请破产.  相似文献   

10.
丁艳 《中国金融》2007,(9):27-29
考虑到银行破产的现实可能性和强烈的负外部性,各国法律都赋予了银行监管机构从破产预防、破产重整到破产清算一系列程序中充分的权力。但是我国尚未建立系统性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也没有对银行监管机构在破产程序各个阶段的定位加以明确而充分的界定。2006年8月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考虑到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明确授权国务院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因此,如何尽快制定专门适用于银行破产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并对监管机构在其中的定位加以合理界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1.
为了应对加入WTO之后的各种挑战,我国迫切需要构建以税收基本法为核心的完整税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实体税法,强化程序税法,努力提升税法的协调性、可操作性,提高税法级次,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法体系的重新构建是我国经济法律制度能否适应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许可法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法律框架下塑造现代政府的进程又取得了重要的、建设性进展,是政府的又一场自我革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许多优点,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不足.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企业破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税收流失严重,同时,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还涉及一些税收法律问题。诸如:过高的职工安置费用影响税款入库;破产企业的欠税如何清偿;清算期间发生的应税收入如何处理,等等。  相似文献   

14.
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的亮点之一,就是确立了管理人制度,取代了《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证券法律制度的设计,既应当照顾现实,又应当考虑证券市场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能力。证券市场监管的价值取向应当定位于保证市场的公平与效率上。  相似文献   

16.
The current economic crisis is showing one of the main problems that many companies in financial distress have to face, namely, the impact of bankruptcy law in relation to companies and firms.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bankruptcy law ex‐ante efficiency when companies are in financial distress. To test it out, two research questions are submitted: (i) Is solvency, the criterion used in the Spanish law, the best one to assess the relative significance of the main indicators, which determine bankrupt firms? (ii) Is the Spanish bankruptcy law efficient according to solvency or are there better criteria? To answer them, a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is conducted. The sample embraces 1,387 firms in Spain, the data being obtained from 12 Commercial Justice Courts complemented with financial information. The main conclusion is that the solvency criterion is adequate to classify bankrupt companies although currently Spanish Bankruptcy law is not as efficient as it could be. Additionally, the relevant companies' indicators, which explain the financial distress procedure, are presented. Copyright © 2013 INSOL International and John Wiley & Sons, Ltd  相似文献   

17.
税收中性原则要求出口退税"征多少退多少";出口退税对税收和经济增长有推进器作用,WTO允许成员国推行出口退税政策.我国出口退税制度设计不够合理;出口退税政策目前在中国缺乏高效发挥作用的环境.为此,应当对增值税进行改革;扩大退税范围;提高按计划退税的效用,建立出口退税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建立由税务部门、海关、银行、外汇管理机制向其提供信息的综合型税务信息库,并在信息库中安装"预警系统软件".  相似文献   

18.
突出保护环境功能 完善环保税收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绿化税制的核心是“绿化”税制体系,即将环境考核整合于税制体系的设计中。我国现行税制中存在明显不足:防止发达国家的“污染转嫁”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现有环保税种中显现出不同程度的不当;税制中有关环保政策与环保需要不相适应,等等。为此,需树立全新的治税观念,完善税制中有关环保规定,开征环保税。  相似文献   

19.
美国破产法传统上给予若干金融合约以程度不等的破产安全港保护。2005年《破产改革法》显著扩展了安全港的覆盖范围,尤其是在金融衍生产品领域,实质上由“特定保护”演变为“市场保护”。在金融合约的辨识和判定方面,破产改革法强化了业界惯例和市场实践的作用,压缩了法院自由裁量的空间。相比以前,金融合约安全港的界线更为清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