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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指出,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地区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地区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2.
新规     
9月1日 中国企业都可从事进出口业务 从9月1日开始,中国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政策,这意味着所有内资企业都可获得外贸经营权。 根据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 300万  相似文献   

3.
<正>商务部发出将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并降低门槛。据悉,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  相似文献   

4.
懂法好选项     
<正>外贸流通经营资格门槛降低商务部发出将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并降低门槛。据悉,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  相似文献   

5.
WTO咨询台     
Q1我们是一家英国的贸易公司。我们需要咨询的问题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获得贸易权后是否可自动获得分销权?根据《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83条(c)款、(d)款和84条(a)款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5条“贸易权”之规定,中国在加入WTO后3年内将允许所有在中国的企业及外国企业和个人,包括其他WTO成员的独资经营者,在全部关税领土内进口所有货物(加入议定书附件2A所列保留由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和出口的产品份额除外)。但此种权利不包括进口商在中国国内分销货物。提供分销服务应按照中国在GATS项下的具体承诺减让表进行。中国政府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法律文件可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上查阅,网址为http://www.mofcom.gov.cn。1A《通知》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据悉,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  相似文献   

6.
政出其门     
《光彩》2001,(9)
取消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 的准入限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规定自 7月 10日起,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改为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   通知规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只须拥有不低于 5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300万元人民币)和其他条件;生产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  相似文献   

7.
关注 对非公经济进入外贸领域限制取消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改为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通知规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只须拥有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西部地区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和其他条件;生产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  相似文献   

8.
经贸要闻     
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再次调整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出《商务部关于调 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 该《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 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 《通知》说,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  相似文献   

9.
商务部日前发布通知称,自9月1日起降低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门槛”,并对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按照加入WTO有关经营权放开的时间表,我国此次降“槛”是提前履行了相关承诺。  相似文献   

10.
信息窗     
云帅 《商业会计》2003,(10):62-62
内资企业外贸经营资格政策统一 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日前发出《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  相似文献   

11.
<正> 随着外贸经营权逐步开放和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对外贸流通企业的经0提出了新的挑战,外贸流通企业如何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呢?笔者就此作一探讨。一、基本背景 (一)国内企业外贸经营权进一步放开 2003年9月1日后,商务部对国内企业进一步放开外贸经营权,其中流通类外贸企业注册资本放宽为100万元,生产企业为50万元,外经贸经营资格由许可制向登记制平稳过渡。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国有外贸企业的垄断优势已经不在。而且将有越  相似文献   

12.
乐之 《中国市场》2003,(10):30-30
<正> 从今年9月1日起,中国将大幅度放宽非外商投资企业即内资企业,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的标准,并把有关核准登记的权限下放到地方。 中国商务部已经为此正式发出了《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通知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政策。  相似文献   

13.
《光彩》2000,(4)
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1 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值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 ;3 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科研院所(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1 已经在科研院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和净资产…  相似文献   

14.
12360热线     
《中国海关》2013,(6):48-49
a企业及报关员管理①我报关公司是2011年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320万元人民币,现在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请问我司的注册资金符合设立跨关区分支机构的要求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公告)的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后,原报关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其申请新的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仍需要增资5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内资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决定再次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对注册在中西部地区(本规定所指的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含长春)、黑龙江(含哈尔滨)、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含武汉)、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包括成都)、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含西安)、甘  相似文献   

16.
<正>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现就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二、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六部委)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外经贸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外经贸委(局):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工作,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国有外贸企业改革,我部对现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类内资企业(不包括商业物资供销企业)申请流通领域进出口经营资格,须按规定填报《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及其附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外经贸委(…  相似文献   

18.
《化工科技市场》2008,31(11):37-37
商务部日前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2009年稀土出口配额工作开始报名。 商务部的申报条件要求,对于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稀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及稀土行业管理有关规定,2007年出口量达到2000t以上或出口金额达到7000万元以上。对于流通企业,商务部要求,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3a(2005-2007年)年均稀土出口量在1500t以上,  相似文献   

19.
政策新闻     
《大经贸》2001,(10)
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外经贸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具体规定了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规定要求,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合营者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融资能力,中国合营者在申请前一年的总资产不得低于4亿元人民币;外国合营者在申请前一年的总资产不得低于4亿美元,并具有5年以上的融资租赁从业经验。申请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美元;中国合营者的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拥有相应的管理人员,高级管理  相似文献   

20.
8月28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刊登新华社题目为《内资企业进出口资格标准放宽》的消息,消息说:"从今年9月1日起,中国将大幅度放宽非外商投资企业,即内资企业,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的标准,并把有关核准登记的权限下放到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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