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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在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就产生了未  相似文献   

2.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在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就产生了未来可抵减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的当期无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3.
一、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的计算通过对会计利润进行适当调整,计算出按税法规定可在以后年度用税前所得弥补的亏损额。计算公式如下:可在以后年度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额=税前亏损 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按会计准则计入损益但按税  相似文献   

4.
应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数额确定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分清“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的构成是确定应由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的前提。从严格意义上讲,“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由以下两大部分构成:一...  相似文献   

5.
所得税审计是企业审计中的重要内容,企业税前亏损弥补又是所得税计算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因素.企业在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我国从公平税负,保障企业均衡发展,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亏损企业的纳税负担,为企业发展创造较宽松的条件.根据我国财政承受能力,对企业年度亏损的弥补采用向后扣减的做法.在企业大面积亏损的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力争三年时间使国有企业扭亏为盈,企业亏损弥补也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据笔者调查,一些企业在应弥补年度亏损数量的计算上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加上现行会计制度对企业税前亏损弥补会计处理有不妥之处,使这种不规范的行为有加剧的趋势,因此,加强对企业税前亏损弥补的审计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上述以当年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业内人士称为税前补亏,即企业以所得税前的利润(即企业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下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样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的亏损额承担与税率相同的份额,其结果是,企业盈利年度也可以依法不缴或少缴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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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弥补亏损的帐务贝朝忠企业在一定期间各项支出大于各项收入,即为亏损。如何弥补亏损,《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  相似文献   

8.
企业年度内发生亏损如何弥补?《企业财务通则》第31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 ,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 ;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 ,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 ,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 ,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 ,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还作了进一步规定 :“……5年内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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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海军 《财会月刊》2008,(11):14-16
一、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额的计算 通过对会计利润进行适当调整,计算出按税法规定可在以后年度用税前所得弥补的亏损额。计算公式如下:可在以后年度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额=税前亏损+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按会计准则计人损益但按税法规定不确认收入或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会计上已计入损益的收入与税法规定的收入之间的差额±会计上已计入损益的成本费用与税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其他应进行纳税调整的事项。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项政策为亏损企业及时消化亏损包袱,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如何正确地理解和执行好此项政策,应掌握三个要点。第一,弥补对象是年度发生的亏损;第二,弥补途径是以后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第三,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的下一纳税年度起,无论盈利或亏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期末弥补部分,用所得税后利润或公积金弥补。这三个要点中,后两个要点是比较清楚,也是比较好理解的。主要是第一要点,弥补对象-年度发生的亏损额应如何计算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1.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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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财务通则》第31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企业财务通则》第32条规定:“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按照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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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财务制度规范了企业税前利润分配。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应准确计算纳税所得额。一、下列项目可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按核定可由税前利润弥补以往年度亏损额。(有些亏损企业,由于不按照规定多列支有关费用,相应扩大了亏损额,这部份扩大的亏损额,在核定税前利润弥补亏损额时,应予剔除。如某企业亏损额为10万元,其中有2万元是不符合规定多列支成本的费用,应用税后利润弥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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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 1.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  相似文献   

15.
企业亏损按照发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只需将当年“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即可自动抵销“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年初借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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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2007,(12):48-49
140.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两年后才有收入。请问业务招待费在税务核算亏损时怎么处理,怎么按收入的百分比核算,能直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抵扣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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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刊1999年第一期刊登陕西省彬县乡镇企业局韩卫涛同志撰写的《企业经营性亏损税前弥补的会计处理》一文(以下简称韩文),我们通过学习、探讨,认为韩文建议增设“待税前弥补亏损”科目是可取的。由于企业亏损有纳税亏损,有经营亏损,增设“待税前弥补亏损”科目,把纳税亏损与经营亏损分开核算,能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我们认为韩文有三处似觉不妥,提出来作一商榷。1-韩文第三段中,“建议增设‘待税前弥补亏损’账户,借方登记发生的纳税亏损,贷方登记用以后年度纳税所得税前弥补亏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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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前弥补亏损”的规定,新税制前后都在实施,不过实施新税制前是延续弥补亏损3年,实施新税制后是延续弥补亏损5年,由于弥补亏损延续时间较长,而税、企双方都未建立台帐,致使企业因遗忘而未兑现,就是企业申请兑现,也因为无历史台帐而增加难度。因此税、企双方建立税前弥补亏损台帐,十分必要。笔者对这种台帐设置提出拙见。一、演习资料1.某企业1994年度会计利润一30万元,税务机关所得税汇算资料应税利润为一28万元,据资料在1995年3月5号凭证调帐。2.1995年会计利润10万元,税务机关所得税汇算资料应税利润为12万元,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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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利用亏损弥补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当企业不能在5年的弥补期限内弥补其亏损时,可以利用资产的增值弥补亏损;当企业应税项目亏损,而免税项目盈利时,应考虑将企业进行分立,才能不用免税项目的所得弥补应税项目的亏损,待应税项目将来有盈利时再弥补;企业发生亏损,如果预计能在连续5年内用企业自己实现的利润弥补的,那么企业应用实现的利润来弥补,而不应用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弥补.如果企业既有按规定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也有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可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还原后弥补亏损,弥补后还有亏损的,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还原后弥补亏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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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可能产生盈利,也可能出现亏损。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否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从这一规定来看,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转回,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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