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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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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主义是否存在绝对地租,是理论界长期存在分歧的一个颇为复杂的理论问题。随着我国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实行,土地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因而人们对绝对地租也进行了新的探讨。但我感到,就目前发表的研究成果来看,有不少观点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尤其是对绝对地租的形态及其经济内容这两个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探索。一、绝对地租的形态问题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告诉我们,土地所有权是绝对地租存在的根本原因,“不论地租有什么特殊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  相似文献   

2.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在《资本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揭示了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关系及地租的本质。这一理论不仅对于研究当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租问题仍有其指导意义,而且对于指导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同样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国有农场(以下简称农场)地租及租金量化是黑龙江垦区实行租让土地以来出现的新问题。对此,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一、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地租理论马克思认为,一切地租的存在有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二是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与使用...  相似文献   

4.
马克思的土地理论相当精辟地通过揭示资本主义地租的内涵特征和存在条件,剖析了资产阶级如何侵吞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如果我们搁置这些社会性方面的资本主义的特征,运用马克思土地理论中的精粹的经济思想,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同样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一、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实践剖析1.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使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合二为一。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农业经营方式的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耕作权合二为一。一方面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另一方面,这个基础层次单位中的每个劳动者直接在…  相似文献   

5.
地租就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就是地租;在级差地租之外,不可能存在任何其它形式的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都只不过是级差地租的特定存在形态。传统地租理论之所以把绝对地租看作是一种不同于级差地租的基本地租形式,就在于它忽视了土地租赁制与土地非租赁制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就在于它误将“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仅仅理解为与“土地所有者——经营资本家——雇佣工人”的阶级结构相对应的土地租赁制。  相似文献   

6.
林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的探讨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林地是土地的一种。本文通过对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的研究综述指出: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林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的原理,分析了在目前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我国仍然存在着形成林地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条件,仍然存在着林地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并且指出,探讨林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对实行林地有偿使用、加强林地管理、制定林地和林产品价格都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关于“地租”,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指出,“只要土地所有权存在,就存在地租。”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探讨我国土地流转中的收益分配问题,有助于摆正农地流转收益博弈关系,保障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贵刊1988年第2期登载的张义同志《对土地有偿转包的浅见》一文,提出土地有偿转包的实质是绝对地租的观点,对此不敢苟同。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有必要分析一下资本主义地租和社会主义地租二者实质上的差别:1.前者是租地资本家为了取得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9.
论林地产价格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林地公有制条件下,林地所有权不能作为商品出卖,但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而且必须分离。林地使用权应依法出让、转让、抵押和租赁。因此,公有制条件下的林地仍然必须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这就有个使用权价格的问题,即通常所说的林地使用费。马克思的土地价格理论对于确定林地产权价格仍具有指导意义。马克思以私有制土地为对象,运用地租理论,揭示了土地所有者与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关系,论述了土地价格的经济实质。在马克思看来,“土地价格不外是资本化的因而是提前支付的地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P911),地租作为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而每年得到的一定量货币额,就可以看成一个资本的利息,因此,土地的购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它是按普通利息率计算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P703)。现实  相似文献   

10.
地租的产生与存在同商品经济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绝对地租的分析,可以简单地这样概括: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的资本有机构成,同量资本推动更多的活劳动,因而带来更多价值;但是,由于土地的有限性和与此相关的土地的资本主义私人垄断成为限制资本向农业投入的力量,它使得农产品价格有可能产生垄断,而又必然会产生垄断,这就是:农业部门不参  相似文献   

11.
土地从来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生产资料,但我国土地利用上的问题很多,在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新范畴之后,问题更突出了。目前要制定新形势下的土地政策,需要了解土地利用的现状、问题、趋势,尤其需要从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下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以及虚假的社会价值等等范畴。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对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关系甚大。本期发表这几篇只是讨论的开始,希望有更多的文章问世。  相似文献   

12.
一、社会主义经济存在地租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曾经指出:“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所以,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都不排除承租和出租的保存”。(马、恩选集第二卷545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还预言,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实行的经济措施中,第一项就是“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  相似文献   

13.
资本主义的地租理论反映的是使用土地的租金,本质是在私有制的大前提之下,地主、农业资本家对于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对于土地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益不来源于剩余价值的剥削,反映的是所有权者国家、集体,使用权者单位、个人之间在整体利益一致下的经济关系,是本质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地租的经济行为。  相似文献   

14.
农业合作化消灭了土地私有制,绝对地租及其实体在中国不存在了。这似乎是根据马克思地租理论得出的无可争议的结论。几十年来理论界也确实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可是在1984年许多人同时提出了农村商品经济中的绝对地租问题,并就此展开了多次的讨论。这说  相似文献   

15.
<正> 我国理论界的传统观念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并不存在绝对地租,而只存在土地的级差收益。根据是绝对地租仅仅是“土地私有权垄断”的产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已经实现了公有制,土地的私有权已被剥夺,因而断定在社会主义不存在绝对地租。然而这种传统的观念是否正确呢?为了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更好地认识这个问题,我认为有必要首先考察一下今天我国的现实情况。  相似文献   

16.
一、林价的内涵林价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地租学说和劳动价值论。从地租理论的角度看,地租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由于存在着森林经营权和森林私有权的垄断,相应地产生了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种山林地租形式,林价则是森林地租的转化。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废除了森林资源的私有制和剥削关系,林价被认为是对自然收获物的一种税收。从劳动价值理论角度看,林价的经济实质是培育立木的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计量,或者称作立木价格。森林资源有两种不同的起源,即天然林和人工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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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1985年第4期登载了蔡继明《社会主义地租问题探索》一文,1986年第4期又发表了郭玮与蔡继明商榷的文章。阅后得益非浅,下面谈点个人意见: 我们同意蔡继明的观点,“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绝对地租与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并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也赞同郭玮的看法,“只要土地所有权存在,不论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还是高于社会平均有机构成,绝对地租都会存在,并且都是农产品的垄断价格高  相似文献   

18.
地租、地价是士地所有权实现的一种经济形式,但只有土地所有权与国家行政权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相分离时,才能够在经济上通过地租形式独立实现。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中这三权是合一的,因此租、税、利也是合一的。国有企业传统土地使用制度的特征是无价行政划拨,而不是无偿使用.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土地所有权应与生产资料所有权适当分离,国有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将以地租、地价形式独立实现,这是国有企业已划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在这里重要的是机制的转换。而不是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国有企业已划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必须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进行。  相似文献   

19.
马克思地租理论在土地流转定价中的应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借鉴马克思地租理论,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解决土地流转实际操作中缺乏尺度的难题.分析了我国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安排仍将保持长期不变的客观必然性;研究了马克思地租理论在中国土地流转实践中的应用与修正问题,认为农户土地经营权是获取土地流转报酬的前提,提出土地流转价格应在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基础之上,以社会保障系数予以修正;探索了土地流转价格调节机制的建设措施.  相似文献   

20.
从马克思土地产权变迁理论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并且对马克思土地产权权能理论、土地产权结合与分离理论、土地产权配置市场化理论和地租理论在我国当前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中的指导作用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研究表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方向应以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为指导,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安排下,克服农地产权制度的现有缺陷,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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