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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正>《物业管理条例》首次确立了业主大会制度,也确立了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地位。但是业主委员会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问的关系与地位直接影响着业主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以至出现业主委员会片面追求维权或不作为的现象。确立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开展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与引导是发挥其作用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2.
张艳 《商场现代化》2009,(29):65-67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它的施行对我国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物业管理在我国起步较晚,许多问题只停留在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未作规定,留下了一些缺憾,引起不少争议。其中,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是当前物业管理活动中争议最大、最广的问题。本文从当前物业管理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出发,围绕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探讨,力图使业主委员会这一业主自治机构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更好地为业主利益服务,推动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切实地保护证广大业主利益的切身保护,也有利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唯有完善立法,在法律中明确业主团体的概念,确立业主委员会的独立法律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3.
刘晓 《财经界(学术)》2010,(8):39-39,41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迅猛发展,随之而来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够满意,物业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及时对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关系研究是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容.本文首先介绍了什么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然后介绍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委托代理关系,最后探讨了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关系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张艳 《商业科技》2009,(29):65-67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它的施行对我国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物业管理在我国起步较晚,许多问题只停留在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探索,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未作规定,留下了一些缺憾,引起不少争议。其中,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是当前物业管理活动中争议最大、最广的问题。本文从当前物业管理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出发,围绕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探讨,力图使业主委员会这一业主自治机构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更好地为业主利益服务,推动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切实地保护证广大业主利益的切身保护,也有利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唯有完善立法,在法律中明确业主团体的概念,确立业主委员会的独立法律主体地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5.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业中的重要一环,是房地产商进入市场后与消费者关系最紧密的一个行业。但目前广东省在物业管理中仍存在着管理部门不尊重业主意愿强行增加服务费用和业主不愿支付相应的费用等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应明确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原则及管理模式,使业主委员会具有相关的法律地位,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6.
物业管理问题的政府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宴 《中国市场》2007,(27):106-108
物业管理关系被扭曲,公用基础设施检查验收机制不合理,物业管理企业不能适应市场要求,业主对物业管理制度认识不足,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等,是物业管理问题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政府部门应作好必要的物业管理宣传工作,加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使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相分离,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必要引导,并注意必要的自我行为约束。  相似文献   

7.
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问题探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玉珍 《中国市场》2007,(39):90-91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从社会学上看,它是公民社会的一种自治组织形式;从法律上看,它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但学界对其在物业管理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如它能否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或法人资格,能否为业主的公共利益而成为诉讼主体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拟对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问题之探讨并提出解决之意见。  相似文献   

8.
社区物业管理三方关系的合作博弈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徐琳  郭宗逵 《商业时代》2008,(6):67-67,71
本文分析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关系,根据合作博弈理论建立了利益双方合作博弈模型,并对双方博弈行为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创建和谐物业环境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物业管理费是政府指导下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按《物业管理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属于所有业主的.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由业主选择。委员会代表业主的权利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委托管理。  相似文献   

10.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目前仍处在成长和发展阶段.在现阶段国情与现行法律框架下,在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经济利益差异下,各种物业管理问题、矛盾、纠纷频频出现,在所难免.因此妥善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才能有效推动和谐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但目前物业管理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的现象,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等多方面利益交织在一起,容易产生冲突和管理难度。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剖析这些多元利益主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从多个方面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12.
胡志鑫 《中国市场》2005,(10):85-85
物业公司交接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被辞退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交接事项发生纠纷的案件时有报道,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正>物业公司交接纠纷产生原因分析被辞退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交接事项发生纠纷的案件时有报道,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制不健全。我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物业管理业务随之蓬勃兴起,而在这一方面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原有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很难找到与此有关的法律规定,这就造成该行业内很多纠纷到底怎么处理无法找到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物业管理市场化由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作存在较大困难而使需求难以有效体现,业主无法参与交易决策使供给难以围绕需求进行竞争,服务费屡屡被欠使物业管理服务交易缺乏安全.政府应通过规范业主委员会,保障业主交易决策主导权,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交易监管,确保物业管理市场化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于2003年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行政法规,它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物业管理在法制化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一大步。本文试就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提出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16.
曹刚 《商场现代化》2005,(30):257-258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出现,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产生了一种新型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于2003年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行政法规,它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物业管理在法制化道路上又迈出了新的一大步.本文试就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完善提出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17.
《信息与经营》2013,(10):24-24
本公司依据《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业主公约》及三亚湾红树林度假世界首期运营情况,就首个经营年度预分红公告如下:一、本预分红方案经"三亚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予以了批准。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已出售且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未达到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时,由项目开发公司即"三亚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似文献   

18.
业主委员会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立的城市基层群众的非营利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新兴方式,随着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发展,我国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基本框架已经构建,本文对业主委员会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探索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合理化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9.
刘伟伟 《现代商业》2013,(5):278-278
本文从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小区业主三方面之间的关系入手了解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现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分析了物业管理公司现处的尴尬局面,通过对物业管理中收费与服务等问题,尤其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现状、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业主托欠物业费情况和原因等做相对深入的分析,找出有效的对策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这个一直困扰物业管理公司,影响其发展的问题。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找出切实有效的对蓑来解决问题,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收费率,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收费难的问题为自己求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20.
佘向前 《消费导刊》2013,(11):214-214
一、业委会性质和定位 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总则以及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以下称“业委会”)是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小区的业主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和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参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条至七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委会是根据业主授权派生出来的代理机构和自治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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