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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意思是建设-经营-转让,是80年代以后兴起于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新的投资合作。①一般而言,典型BOT方式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时期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限届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②“其在吸引境内外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弥补政府建设奖金不足方面的独特优势,吸引了许多国家尝试。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也逐步开展一些BOT项目试点,如广东沙角B电厂、广西来宾B厂、北京京通快速路等。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行,BOT方式在我国必会得到更的运用。笔者拟就我国政府利用BOT时应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十几年的BOT项目实践表明,现行BOT立法已对BOT项目的更好实施形成严重障碍,且存在诸多法律适用问题的争议.为此,我国亟需就BOT特许协议进行专项立法.本文将以我国BOT引资实践及其现行立法为背景,探讨BOT特许协议专项立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试析我国BOT特许协议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BOT是 2 0世纪 80年代兴起的一种投资方式 ,BOT可以缓解政府资金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和使用效率。在我国 ,BOT也已作为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而备受关注。然而BOT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目前仍是一个尚未明确的问题。本文分析了BOT的概念 ,对BOT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通过对BOT特许权协议的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本文认为BOT协议应当属于国内法契约。通过对BOT特许权协议与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对比 ,本文认为BOT特许权协议应当属于行政性质的合同。  相似文献   

4.
90年代以来,伴随着外商投资领域的扩大,国际资本开始选择多种方式介入中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BOT(BUILT-OPER-ATE-TRANSFER)投资方式一度成为热点。采用这种投资方式时,投资者和经营者首先从政府或所属机构手中取得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特许权协议。而后通过投资、融资组建项目公司。公司在特许期限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待特许期结束后,再将项目无偿地转让给政府机构。BOT是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已获得了成功,但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我国采用BOT方式融资的时间不长,总结一下国内外BOT…  相似文献   

5.
特许权协议作为BOT项目融资的基本法律协议,它规范政府与BOT项目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十分重要。文章探讨特许权协议的性质、对政府权力的规制,因履行协议所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问题,这些问题是特许权协议所应当涵盖的基本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BOT投资方式的介绍 ,作者论述了BOT投资方式和它的特许协议的性质和作用 ,指出BOT特许协议是一种特殊的私法意义上的合同 ,它不仅直接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更重要的是它具有调节社会公共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的间接作用。这种方式对我国生产力发展是一种很有效的特殊模式。  相似文献   

7.
BOT模式是利用私人资本进行国家基础建设项目的方式。BOT项目的顺利运作涉及一系列的契约,其中,特许协议是BOT项目契约群的核心和灵魂。BOT特许协议是一种具有公私混合因素的特殊契约,在BOT特许协议的争议解决上,应由法院统一审理,不宜将统一的生活事实分“公法”、“私法”两段由不同法院审理。  相似文献   

8.
一、BOT融资的含义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卜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实质上,BOT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9.
詹熠 《江南论坛》2005,(11):44-44,62
BOT(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中文含义为建设-经营-移交。其具体含义是指政府及其他产权方通过招标选择企业(主要是外国私营企业),并通过特许协议授予该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基础设施的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  相似文献   

10.
张丽娜 《技术经济》2001,20(9):62-63
1.BOT投资方式的含义。BOT方式是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形式的简称。它是指东道国政府授予私营公司或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以合同的方式许可其融资修建和经营管理基础设施;政府根据回购合同,在专营期间准许经营管理公司从收费或销售产品中清偿贷款、弥补开支、赚取利润;专营期限届满时,基建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投资方式是近十几来兴起的一种新型跨国投资与融资的方式,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广为采用BOT方式吸引外资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不断加快.BOT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不仅对外国资本而且对国内资本都存在很大的吸引力.本文将从国内商业银行角度出发,分析商业银行参与BOT项目融资中的角色以及我国BOT项目融资的法律环境,探讨商业银行与其他主要参与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为商业银行如何通过以债权人为核心的法律合同体系、及担保信用结构来防范风险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2.
沈伟 《经济导刊》1997,(4):62-65
BOT投资方式的投资回报及偿债问题的法律分析□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沈伟BOT是近年来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国际新型投资和融资方式。所谓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指东道国政府以特许协议的方式将本国基础设施的建造、经营权授予外...  相似文献   

13.
一、BOT项目的内涵. BOT项目即政府作为招标人为项目(主要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由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期内经营项目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归还给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其运行程序主要包括:招投标、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等环节.  相似文献   

14.
合资铁路模式当前已为我国新建铁路项目广为采用,而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方式却鲜有用及.中国铁路运用BOT、TOT、ABS等主流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可行性比较,这三种融资方式在铁路建设融资中各有所长,但是,这三种项目融资方式的利用不仅需要一般的法律环境,还需要一些专门的法律规定及制 度体系,政府应在这方面加以完善,明确政府和投资主体的权责.  相似文献   

15.
建设-经营-移交即BOT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和项目管理方式.国际BOT项目通常要求项目发起人依据东道国的法律在东道国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东道国政府授权的所属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通过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建设公共设施项目.  相似文献   

16.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运营-转让,其定义是指私营机为(国外的或国内以。《过与政府签订特许权协议,取得投资、建设、经营某一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权力,并在特许期内收回成本、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我国政府自80年代中期一直积极探索在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引进BJI?方式,其目的有三:一是积极合理的利用外资,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国民经济的增长;二是缓解政府财政支出不足和基础设施短缺之间的矛盾;三是由于IIJ]?是一种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不会…  相似文献   

17.
BOT和TOT是近年来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两种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融资方式,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基础项目建设。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其含义是:项目所在地政府将通常由国家公营机构承担的大型基础设施或工业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和维护的权利特许给国内外私营机构的合同商或主办人,允许该私营机构在一个固定的期限内运营该设施,并且在该期限内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运营与维修费用以及一些合理的服务费、租金等其他费用,以使该私营机构有能力偿还该工程所有的债务并取得预定的资金回报收益;在特许期满后,将…  相似文献   

18.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一营运一转让方式。它是指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或私营机构),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相似文献   

19.
城市轨道交通BOT融资中,因项目投资额巨大,正外部性非常强,单靠项目本身的收益难以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回报,故需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偿.通过对政府补偿的分析,在城市轨道交通BOT融资中引入了影子价格的概念,并建立了一组影子价格.通过引入影子价格,既为政府提供了一个补偿上限,又可促进投资者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BOT融资的顺利实现打下了基础.  相似文献   

20.
BOT项目公司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BOT作为一种投融资方式,具有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效率的特点,80年代以来在国际上备受关注并日渐推广。“九五”期间,我国已将BOT作为重要的投融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但到目前为止,总体上仍是开花多结果少,反映了BOT在发展中面临着诸多障碍。其中,法律障碍是亟需解决的问题。鉴于BOT项目公司是利用BOT投融资方式的中介,在BOT项目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也是BOT法律制度调整的主要和重要对象,本文以现行法律对BOT项目公司的规制为线索来探讨在我国推行BOT投融资方式的相关法律问题。BOT与BO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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