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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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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利益原则在国际货运保险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且具有特殊性,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必须考虑他是否对投保的标的具有或将会具有保险利益。本文从一则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国际货运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以便对此有更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论保险利益原则的时间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利益原则的时间效力应区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别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应坚持保险利益是维持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则,规定有投保时和索赔时都必须存在,只需在索赔时存在的做法只能是货运险的例外。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可以规定储蓄投资性的寿险保单及健康保险的保险利益在投保时存在即可,但对于非储蓄性投资性的意外险及定期寿险的保单则可严格要求利益在投保时和保险事故发生时都应存在。  相似文献   

3.
吴兢 《金卡工程》2010,14(3):203-203
保险利益原则是海上保险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保险利益,因其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密切相关而具有一些特殊性,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本文对海上保险利益相关问题作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4.
林琳 《金卡工程》2009,13(11):179-179
没有保险利益就不能得到赔偿是海上保险法律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但根据该原则,在许多情形下,虽然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灭失损坏,并导致被保险人经济利益受损,被保险人却无权获得保险赔偿,因为其与保险标的不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本文通过案例探讨一下保险利益适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保险法》中有关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存在着不足,给具体实施带来了困难,实践中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保险立法和实务操作两方面强化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6.
王华 《金卡工程》2010,14(6):90-90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上一项重要的原则,有学者甚至认为该原则是保险理论中的首要原则,但学者们对它认识的分歧却很大,主要啉现在对其概念和性质的界定方面。由于理论上的争议,加之社会经济生活与保险业飞速发展,保险活动也随之日趋复杂,使得保险利益原则在实践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7.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较为复杂,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混乱,有人主张在人身保险领域废除保险利益原则。本文通过对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含义、性质的分析,指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不可废除。  相似文献   

8.
FOB、CIF价格条件下海运货物的保险利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晖 《金卡工程》2010,14(8):190-190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被保险人不具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的确定尤为重要。由于涉及买卖关系、运输关系及保险关系,FOB、CIF价格条件下的海运货物保险利益的确定甚是复杂。本文提出了海运货物保险利益确定应考虑的因素,并具体分析了FOB、CIF价格条件下海运货物的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9.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障保险活动健康发展的前提,其在《保险法》上的地位非常之重要。文章从保险利益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保险利益的性质,认为保险利益既非经济利益也非关系利益更非法律利益,而是一种可以转嫁的不确定的风险。我国立法对保险利益的相关规定还存在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较为复杂,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混乱,有人主张在人身保险领域废除保险利益原则.本文通过对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含义、性质的分析,指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则不可废除.  相似文献   

11.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相对人①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直接影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明确界定保险利益的范围,对于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至关重要。我国保险法在2009年的修订中虽然扩大了保险利益的主体范围、区分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主体享有保险利益的不同时间效力等,但是对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仍有弊端。保险法应当在采取同意原则与利益原则兼顾的基础上,本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理念,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保险利益,将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予以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12.
罗威 《上海保险》2008,(12):24-27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保险利益的判断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至关重要。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及其功能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法以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3.
胡鹏飞 《金卡工程》2010,14(2):195-195
纵观保险制度之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补偿损失”的职能。虽然现今各国保险立法多已将保险利益原则确立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解却存有差异,相应地对保险实务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因此.分析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相关问题,对于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以及保险立法均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论保险利益原则在我国保险立法中的修订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消除赌博行为、防止道德风险、限制赔偿程度等重要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惑和难题。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保险法》,其中对保险利益原则做出了相应的修改。本文将针对保险利益的主体归属和存在时点等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入法理分析,并对保险利益原则相关立法与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5.
陆晶 《上海保险》2005,(7):22-23
保险利益问题是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对此问题国内保险界缺乏深入系统的探讨,而相对法律规定又过于原则,无法形成准确、统一的理解,这给实务操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笔者试图从法律适用角度给出对该问题的可操作性解释,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6.
高良臣 《中国外汇》2015,(23):54-56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将保险利益的判断标准认定为法律所承认的经济利益关系将成为一种趋势,以在更大程度上保证进出口企业的利益。有关出口企业的保险利益问题,在司法界和理论界一直都存在争议。本文从一个真实案例的视角,对目前保险利益的定义予以概述,说明将风险负担作为海上货物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判断的唯一标准存在不足与局限性。司法实践的新趋势是强调被保险人与保险财产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保障进出口企业海上运输货物的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17.
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保险利益的认定原则在实践中所带来的困惑,并通过借鉴西方国家保险利益原则的先进理论与经验,提出我国保险利益的认定应当“以可确定经济价值的正当经济利益”取“代法律确定的利益”,且在保险利益的时限上应当放宽。  相似文献   

18.
蔡彩虹 《金卡工程》2010,14(8):236-237
可保利益原则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践中,并通过法律予以规定,是构成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主要条件。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适用有其特殊性,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对分清保险人责任,确认赔偿程度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赠送保险已成为重大疫情下保险公司常见的赠送形式,然而目前面临诸多法理与适法困境:是否遵循对价平衡原则,赠送标的为保险费抑或保险金额,是否违背保险利益原则等.通过深入分析赠送保险相关基础理论,明确了赠送保险实际未违背对价平衡原则,赠送保险之赠送标的实为保险金额.从道德风险的视角出发提出废除保险利益原则的建议,以提高紧急情况下赠送保险的承保效率,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保险诈骗极易引发背信厌恶这一心理现象。虚构保险标的的判断标准应当被限定在破坏保险人风险估测的科学性,进而侵害保险人信赖的行为之上。冒用他人身份投保的行为虚构的是保险利益而非保险标的;事后投保行为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因为此时保险法律关系还未成立,保险标的仍有待检验;重复保险不属于虚构保险标的,因为《保险法》所规定的重复保险之通知义务并非出于保障保险人风险估测科学性的目的,而是为了避免他人通过保险不当得利,并防范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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