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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龙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1999,(3)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到了。在消费者权益日前后,集中宣传一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几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造成一时轰动效应,使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时时、处处更自觉地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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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花不同。一年一度的“3.15”已不再单纯是一种消费者享受咨询服务的唯一机会,而成为消费者提高质量意识、加强法制意识、增加自我保护权益意识的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 记得第一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主体仅在于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政府部门或团体组织,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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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到了。在消费者权益日前后,集中宣传一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几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造成一时轰动效应,使消费者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时时、处处更自觉地依法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更广泛的层面上明确: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树立起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是完全有必要的。 在我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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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兰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3):1-1
又到了一年一度3.15.
今年,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3.15主题是"质量促和谐".
的确,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既需要一个维权的3.15,更需要一个和谐的3.15.
自从3.15这个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中国被认同、接受,它就以消费维权这一鲜明的主题备受关注,以声讨权益、声讨商家侵权行为的激烈个性广受欢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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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这个普通的日子,因与消费者权益紧密相连而不再普通,这一天是全世界消费者共同的节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经济台连续两天在《情牵万户》栏目中对一桩尚未了结的消费者投诉案进行披露和报道,并最终促成了该案的圆满解决,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林春光高兴地在节目中赞誉经济台做了一件好事,听众也无不拍手称快。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29日说起。福建省建瓯市芒城镇里街村农民李松明,在那一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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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一年一度的3.15又到了,这是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这一天,消费者会感到格外的扬眉吐气.其实,为消费者维权并不是一天一时的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就有一个天天为消费者服务、撑腰的特服号"12365".消费者有问题、有困难可随时拨打当地的"12365"申诉,"12365"的工作人员会尽心尽力地为消费者化解难题.有关"12365"的诸多情况,我们请来了几位嘉宾,还是让他们来介绍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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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岚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3):18-24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维权,是3.15的永恒主题。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你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吗?你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本文登载的案例,从十个方面的消费维权提供借鉴,希望大家看到了这些案例后,对今后的消费维权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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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妍妍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4):F0003-F0003
2007年3月14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主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消费者报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滕佳材主持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各业务司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中国人民大学等消费维权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消费者协会、企业界、新闻界和消费者的代表,都从不同角度分别做了专题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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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质量——关系生命安全、关系百姓生活”。
这是一个再明确不过的主题了,当今世界质量无处不在,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到服务质量,哪一项都和老百姓夕夕相关。而质量的主动者是生产者和经营者,“质量——关系生命安全、关系百姓生活”是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警示,告诉他们质量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切不可麻痹大意,草率为之,更不能为一己之私,坑蒙欺骗,制假贩假。作为消费者,要知道质量关系到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应该一方面提高自己的质量意识,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中尽职尽责,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这本身就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在消费中敢于与假冒伪劣和各种欺诈行为作斗争,而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
我国自1986年开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来,维权事业不断发展、成熟。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甘于做“沉默的羔羊”,奋起以各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维权的渠道日益扩大和畅通,我们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有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和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组成的投诉网络,有了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有了“质量万里行”和联合打假,确保了消费者投诉有门,渠道畅通;企业以消费者为本的经营理念日益巩固,“顾客是上帝”已经成为各行业和企业的共识,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但是,我们至今仍然无时不在品尝着质量低劣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苦果,制假贩假的犯罪案件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它提醒着我们,提高质量、维护权益的意识还要进一步加强,打假工作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维权事业任重道远,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
如果我们每个人无论作为领导者、经营者、生产者和执法者,都能认识到“质量——关系生命安全、关系百姓生活”这一主题的深刻含义,那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定能得到有力的维护,我们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就会更加良好。 相似文献
18.
张光灿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11):64-66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也是社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现实生活中,消费侵权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引发社会问题,是一个与“民生”、“幸福”、“稳定”紧密相连的热点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保证消费者权益实现和受到侵害时获得救济的一种制度安排。在新形势下, 相似文献
19.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11):48-49
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是我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我们必须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努力做好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为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一、进一步开展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为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居民经济收入成倍增长。为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消费者协会在工作中强化消费者主权地位,推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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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记者就消费者权益、消费市场的变化及消费与发展等问题,采访了企业管理学家管益忻教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