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黄卫红 《浙商》2007,(3):101-102
A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2002年5月与李某.杜某签订关于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意向书》。根据意向书的约定:三方共同出资拟设立B公司,B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A公司出资350万元(其中土地和设备为280万元,现金70万元),  相似文献   

2.
股东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形态。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瑕疵出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故公司债权人可以根据股东瑕疵出资的程度,根据“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来维护权益,或要求股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来直索股东责任。  相似文献   

3.
2006年4月,王某、张某与许某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方圆实业有限公司。方圆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某。公司设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设立登记文件显示,三股东的出资比例为:王某与张某分别出资20万元,分别占公司股权的40%;许某出资10万元,  相似文献   

4.
戴伟 《现代商业》2011,(20):236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比例要求如何掌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限额如何控制,股东可否以股权或债权出资等问题,是财务人员在办理公司设立或变更验资时经常遇到的现实问题,公司登记机关和注册会计师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往往并不一致。财务人员应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合理掌握股东出资要求。相关部门也应做好公司法与某些行政法规的衔接工作,统一要求,规范执法。  相似文献   

5.
宋刚 《商业研究》2002,5(8):15-20
现物出资是一种和现金出资相对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它涉及到现物的资格、现物的评估作价、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隐性现物出资以及现物出资的责任等诸多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完备的规范 ,才可以防止虚假出资 ,减少公司设立中的瑕疵。但我国现有公司法对现物出资的规定不很充分。  相似文献   

6.
《财经界(学术)》2008,(7):109-109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须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相似文献   

7.
曹水清 《商场现代化》2007,(20):263-264
虚假出资的本质是没有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了公司股权。基于虚假出资行为,股东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民事责任。股东内部之间是违约与侵权的竞合责任;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按约出资的股东则应区分其主观态度决定其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有权行使代位权追究股东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束婷 《国际市场》2007,(12):48-49
案情 王某、张某、周某共同出资设立了林德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王某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出资比例为50%;张某出资比例为20%、周某出资比例为30%,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等一直由张某和周某保管。  相似文献   

9.
胡岸 《中国市场》2013,(28):57-59
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会出现部分股东不缴付后期出资,以致公司出资无法到位。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可以采取的民事、行政等途径寻求救济,追究不出资股东的相关法律责任。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在现行法框架下的救济途径都会遭遇一定的困境。在这一问题上,应当注重立法时的衔接,减少此类困境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当前,现实中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和衍生型的一人公司大量存在,由此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不便,在学者的强烈呼吁下,国务院法制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草案〉)>(简称<草案>)中专设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赖以生存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而公司出资是建立良好的公司信用的前提和基础,在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出资规制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针对一人公司的自身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公司法的修改<草案>,就一人公司的出资相关问题提出个人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1.
中国加入WTO后,FDI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到目前为止,很多投资项目均是外方以现金方式、中方以技术知识产权出资共同设立,或者对原有技术公司进行增资。而现金出资者所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技术出资的,因此,从出资者的角度探讨出资前的风险控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2.
郭普杰  尹贵彬 《商》2013,(3):128-128
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关系着公司的运营、资本的充足、乃至公司的灵魂。如今很多涉及公司方面的案件中,股东的出资纠纷越来越成为此类案件的重头之重。而我国在股东虚假出资方面的立法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这就对于股东的虚假出资方面的认定呈现出不同的疑问和争议。根据股东出资方式的不同,认定虚假出资的方式也有很多不同之处。对于虚假出资的认定的不同,更加影响到对于股东虚假出资所应该承担的责任的确立。  相似文献   

13.
当前,现实中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和衍生型的一人公司大量存在,由此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不便,在学者的强烈呼吁下,国务院法制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草案>)》(简称《草案》)中专设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赖以生存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而公司出资是建立良好的公司信用的前提和基础,在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出资规制进行反思的基础上,针对一人公司的自身的特殊性,结合我国公司法的修改《草案》,就一人公司的出资相关问题提出个人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4.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作为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从该条规定可知,差额补缴责任的主体为公司成立后发现的特定的瑕疵出资人.  相似文献   

15.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作为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从该条规定可知,差额补缴责任的主体为公司成立后发现的特定的瑕疵出资人。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介绍公司股东出资制度的概念出发,运用历史分析与法理分析的方法,对股东出资制度的基础知识有了全面的了解后,重点论述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回答公司股东能够以何种方式出资的问题,探寻多种出资方式的可能性和存在的问题。股东瑕疵出资制度是公司股东出资制度的重要内容。在研究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思考,并适当借鉴国外的立法例,以期对我国公司股东出资制度提出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股东出资入股之后,其因所投资而对该公司享有财产所有权和收益分配的权利,以及对公司的亏损承担义务,即谓股权。现实中,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现象十分严重,且其违法形态多样化、复杂化。但违反股东出资义务并不能因此否认其股东资格以及作为股东的权利,出资瑕疵的股权并不丧失其可转让性。  相似文献   

18.
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将设立公司时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度。这一改革,一方面极大提升了股东投资的热情,促进了资本市场的自由度与活跃度;但是另一方面,认缴登记制度也引发了包括责任承担对象不明、出资期限过长、债权人保护不周等股东出资责任方面的诸多现实问题,在权衡股东、公司以及债权人利益方面出现了失衡。文章将研究视角定在认缴登记制下,结合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具体分析股东出资责任的相关概念,明确其中的争议焦点,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学界各方及国外立法经验,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尝试提出更为完善的制度性建议,力求在现行认缴登记制下更好地规范股东出资责任,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如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几个发起人在设立协议中约定:设立协议的内容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设立协议的内容为准。这种设立协议的条款能生效吗?如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给股东一部分股权,实际该股东是零出资,又想让其享有股权,只能分给他一部分出资额,是否可以另外约定股东之间的实际出资比例,可以以设立协议的方式约定吗?那这协议的效力和公司章程的效力以哪个为准呢?  相似文献   

20.
赵纲 《商业研究》2006,2(2):203-206
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同时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债权人在何种情况下可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于第六部分就股东对债权人的直接责任问题加以规定。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是揭开公司面纱即公司人格否认原则。滥用公司人格是导致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