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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谈“菜篮子”商品的扣税、征税、退税及其会计处理江苏洪泽县国税局严硕勤,张骏,岳齐人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总局)印发的《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先征后返”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国有、集体商业企...  相似文献   

2.
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如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并对税率结构进行了溺整;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集成电路等重点项目和部分进口设备留抵税额予以退税;从今年1月1日起,对700多种商品降低进口关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免征蔬菜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等等。  相似文献   

3.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应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由此企业若能够选择特定的核算方式,即可把应税劳务转化为非应税劳务。如一家从事电梯生产的厂家,既有生产车间,还从事电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根据规定若统一核算,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能够把电梯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收入成产闰个安装公司单独核算,则这些收入只需纳税5%的营业税,相对17%的增值税,税负可大大降低。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12,(11):F0003-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  相似文献   

5.
魏勤 《税务学习》2003,(6):17-18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展为对所有产品生产、批发、零售、进口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都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从理论上讲,增值税包含着一种自我监控的机制。由于一个纳税人的购入物必定是另一些纳税人的销售物,因此,在发货票上注明已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金额,并用此来检查其他销售商的销售额。  相似文献   

6.
周刚 《金融会计》2013,(10):43-53
2012年初开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称增值税扩围)改革,随着其在地域、行业范围上的扩展,将会给银行业未来发展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虽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指出,银行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法,但本文认为其仅是一个过渡办法。借鉴目前国际上主要是欧盟国家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经验,本文认为现金流量法是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最优选择。本文对比了银行业营业税、增值税简易计税法和现金流量法三种征收办法,并以宁波银行2011年公布的年报数据为估算基础,计算了银行存贷业务、佣金及价差业务和其他价差业务等三大类业务的流转税税负。  相似文献   

7.
王畅 《财税与会计》2003,(12):56-56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流转税中的主要税种,它们的征收范围从理论上来讲划分是很清楚的。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有形动产,包括其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还包括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针对各种劳务,另外还包括不予计征增值税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行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虽然都有对劳务征税的内容,但其征收对象是不同的,  相似文献   

8.
杜新木 《税收征纳》2004,(1):35-36,38
代购代销货物本身的经营业务活动属于购销货物,在其经营过程中,货物实现了有偿转让,应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代购代销货物征税,不是针对货物有偿转让这个过程的经营业务,而是对代理者为委托方提供的代购或代销货物的劳务行为征收营业税。这是由代购或代销本身内含所确定的。  相似文献   

9.
刘晓伟 《税收征纳》2007,(12):14-15
有关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主要有:(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62005]78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似文献   

10.
增值税是一种在产品生产流通的各环节按产品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征收一般采取在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扣除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形式进行的。按照固定资产购进的增值税额是否列入进项税额的范围进行扣除,增值税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当期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额作为当期进项税额进行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将当期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额按照折旧进度分期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扣除,生产型增值税则不允许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扣除。  相似文献   

11.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销售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增值额的内容和扣除项目的差别,增值税可以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其中,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值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将其折旧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据以课税的增值税类型;收入型增值税又叫净所得型增值税,是指对购进固定资产价...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12,(11):9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  相似文献   

13.
王志辉 《税收征纳》2009,(12):30-32
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和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关系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部分业务在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范围内.增值税和消费税出现交叉征收[同时征收]的情况:部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只征消费税,不征增值税。现对这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分别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14.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给我国增值税的征收与管理带来很大影响,应制定相应对策,进一步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过窄,税款抵扣不实,税收负担失衡。应逐步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同时实现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简化税率和税收优惠,改进进项税额抵扣的征收管理办法,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以保证增值税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6.
《草原税务》1994,(5):42-42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境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为使海关和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涉外税务》2014,(1):12-15
由于各国增值税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国对跨境交易中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都存在监管困难。OECD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推动建立一个统一的增值税国际规范,欧盟国家也正从传统型增值税向单一税率、宽税基的现代型增值税制度方向转变。然而,由于美国尚未实施增值税,亚洲和非洲国家的经济和税收制度差异很大,预计在接下来的25年内,全球范围内统一的增值税制度还不会出现。  相似文献   

18.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营业税劳务的行为.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是: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根据税法规定.不同主体的混合销售行为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可能需要缴纳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计算依据、适用税率的不同导致了缴纳不同税种金额的差异性。客观上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这里我们借鉴管理会计本量利分析中的盈亏临界点分析原理.探讨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与营业税的税负平衡点分析.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导.  相似文献   

19.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没有对融资租赁业务流转税的适用政策作出明确说明。根据此前增值税转型试点地区的做法,融资租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仍采用之前的老办法。也就是说,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20.
《安徽水利财会》2007,(1):38-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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