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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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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的矛盾与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实际效果与立法初衷相差甚远,根源于其立法本身固有的三大矛盾。建议废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刑法》第385条第2款后增加第3款,将国家工作人员持有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以受贿所得论处。增设"拒不申报财产罪",并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
作者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根据、立法价值以及本罪的犯罪构成、司法实践等方面,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分析和思考,认为本罪刑罚太轻,量刑幅度没有档次划分,在立法与制度建设上应予完善,并就完善方向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3.
十六大指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刑法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增强了法律同隐蔽性犯罪斗争的功能。但该罪规定的刑事责任偏轻,从而成了腐败分子的‘‘避难所”,因此,必须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做出修改。从法律上保证十六大反腐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为严厉打击日趋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弥补立法上的漏洞,国家确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是,由于在立法上存在着诸多缺陷,其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巨大的争议,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本文针对本罪立法上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便更好的发挥本罪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新刑法第395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它在打击腐败分子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在犯罪主体、客观特征和法定刑上存在着立法上的不足。本文重点探讨了我国现行立法的特点与缺陷,指出了立法改革路径,只有这样从立法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才能使该罪更加有效的打击贪污腐败势力,为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6.
为严厉打击日趋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确立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是,该罪自成立以来,备受争议,尤其是其法定刑被普遍认为过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即将出台的刑法修正案提高该罪的法定刑,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立法上的缺陷.加大了惩治反腐败的力度,但仅是权宜之计,为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需要加紧出台和完善其他的配套措施,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个较新的罪名,其立法目的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日趋严重,特别是少数官员聚敛财物却无法查明其真实来源的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由于该罪的特殊性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争议,笔者就这些问题和争议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我国最早在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之中以立法形式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加以规定,该补充规定第11条第1款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没收其财产的差额部分。”此规定一经颁布,便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引起了许多争议。该条文的确立,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查处贪污、贿赂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过程中,发现犯罪人拥有与其合法收入相差巨大之财产,而又无证据证明该财产为何种犯罪所得,因而无法制裁的问题。可以说,在立法上是基于功利之需要而救济司法之无奈。1997年刑法吸收了此条内容。由于此罪争议时间较长,争议范围较广,许多方面现也已形成共识,但笔者认为,结合司法实践,对该罪的探讨还存有意义。本文理论联系实际对该罪犯罪构成要件及特征和应该如何更恰当地确定罪名、该罪的证明责任由何方承担,以及立法完善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受到诸多质疑.这种质疑是建立在将该罪界定为"持有型财产犯罪"的错误定性之上.事实上,该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义务的来源是刑法的特别命令.该罪也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问题.该罪条文在罪状表述方面确有缺陷,须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诞生就存在着争议,本文从历史、罪名、犯罪构成及刑法谦抑性对该罪进行解读,进而提出废除该罪。  相似文献   

11.
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是基于犯罪行为的变化而顺乎现实形势发展的需要。贪污贿赂犯罪在刑法体系中的结构及其内在结构需更合理。受贿罪的刑法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应对挪用公物的行为进行规制,并对多次挪用的行为出台详细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配套规定应尽快完善。贪污贿赂犯罪的特别自首问题和立案标准问题有待进一步做出解释。  相似文献   

12.
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了枉法裁判罪。由于刑法条没有明确将枉法调解行为规定按枉法裁判罪处理,故引发了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对枉法调解行为法律定性的争执。根据法院调解的性质以及枉法调解的司法渎职本质,按照罪刑法定的题中应有之义,枉法调解应涵盖在枉法裁判罪的客观行为之中。  相似文献   

13.
建国以来关于抗税罪的立法几经变化,抗税罪由一个范围宽泛的罪名转化为一种暴力犯罪。现行立法在立法和适用上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扣缴义务人抗税应以抗税罪论,抗税罪应有单位犯罪的规定,一般抗税行为不宜追究抗税罪,因税务工作人员的原因引发的抗税行为不以抗税罪论处,抗税数额不影响抗税罪罪名的成立,应区分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4.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是一种渎职犯罪,也是一种责任事故犯罪。应结合实际,完善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刑事立法。建议将罪名改为“失职造成文化遗产损毁、灭失罪”,犯罪对象由珍贵文物扩展至文化遗产,涵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犯罪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拓宽为文化、文物等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定刑配置方面,应当设置加重构成及其法定刑,以求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税制的一些弊端及涉税犯罪立法的不完备,导致了骗取出口退税罪认定、处理及相关问题的不协调。本文从出口退税的运行模式,刑罚的数罪理论及罪名之间的划分标准进行了探索分析,以期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6.
职务经济犯罪从古至今是一种重要犯罪形式,进入现代社会,职务经济犯罪的形式更加多样,由于我国法律确认了“法人的人格”,从理论上讲,单位亦满足犯罪主体的要求,单位的负责人是单位事务的“真正执行者”,由于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单位犯罪就存在处罚的双重性。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作为职务经济犯罪的一种形式,正是单位犯罪的一种,因此,私分国有资产罪从主体上看是单位犯罪,由于该罪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的特殊性,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犯该罪的单位的刑罚,这与一般的单位犯罪不同。文章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刑法第七部修正案的背景下,分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进而比较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相似文献   

17.
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变动较多的罪之一,近年来,全国人大及两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非法经营罪的补充条款、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这在我国刑法史上是非常少见的,一方面造成了司法实务部门具体实践活动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了公民及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自由。因此,为了准确理解非法经营罪,有必要对国内外非法经营罪的立法发展及其构成进行具体阐述与界定,以期对刑事司法有所参考与指导。  相似文献   

18.
危害公共安全罪作为一个类罪名、章罪名,被规定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二章,仅次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重视和予以重点打击的态度。而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准确界定,无疑对正确把握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对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进行了规定。本罪的客观要件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严重不负责任;二是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三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这三个方面应当同时具备,缺失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成立本罪。  相似文献   

20.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刑法罪名。尽管其构成要件较为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凸显出一些问题,影响了该罪的司法适用。本文以本罪的立法沿革解读为切入点,对本罪的犯罪构成作了深入分析,并对实践中罪与非罪、直接故意违法发放贷款以及违法发放贷款并兼施受贿行为等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希冀为该罪的适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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