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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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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体系下设立了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各省区再根据自身情况设计相应的资金分配办法,其最终目标是引导生态功能区政府和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然而,由于中央对地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设计理念是建立在增强生态功能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上,加之各省区的资金分配方案又各不相同,自然,制度设计的初衷与最终目标之间必然存在偏差。本文主张中央对地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该定位在生态外溢价值补偿上,同时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体系。首先,本文基于不同补偿路径提出了"生态外溢价值"补偿理念;其次,基于拓展的能值模型分别测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生态资源稀缺价值和生态价值自身消费,重构基于生态外溢价值补偿的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偿体系;再次,以全国31个省区和云南省129个县市为案例,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行实证测算,以检验该方法的可操作性。最后,提出构建和完善该项制度的进一步展望。  相似文献   

2.
国外生态环境补偿财税政策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森林生态补偿,生产生态正效应的经济主体是明确的,但受益对象是不确定的,主要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生产者予以补助。二是流域生态补偿,包括水资源补偿和水污染补偿,提供生态正效应的地方是明确的,受益地也是确定的,主要采取地方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由受益者对提供者予以补助。三是资源消耗和污染,生产生态负效应的经济主体是明确的,但受害对象是不确定的,主要采取向生产者征收资源环境税收和收费形式予以惩罚。可借鉴国外经验,从完善森林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多元化筹措水流域生态补偿基金、优化生态税收体系以治理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理顺各级政府生态补偿关系等方面完善我国生态环境补偿财税政策。  相似文献   

3.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深化了流域区域间利益的不均衡,功能区定位导致限制和禁止开发区承担一定的额外成本和面临发展机会的损失,流域生态补偿是协调不同功能区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该文基于主体功能区视角,依据主体功能区划分的类型特点,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是提供生态产品为出发点,从补偿依据、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三个方面对主体功能区视角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探讨。主要思路为:以生态保护总成本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通过地方政府间横向跨区域协商管理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实行下游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对上游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在实施的生态补偿以财政补偿为主,其中,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偿所占的比例最高。鉴于这种情况,作者从地方公共品供给的角度,考察了由于补偿原则和收益原则的内在矛盾——在功利主义回报原则下,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难以达到完全补偿;在自然回报原则下,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显著的使分配非中性,违背自然回报原则所要求的中立性——不能同时达到补偿的完全性与中性。由于这种内生缺陷的存在,中央政府供给地区生态补偿时难以使所有地区都满意,其本身也陷入难以进退的矛盾境地。本文认为在我国纵向转移支付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政府若要有效供给诸如环境保护类型的溢出性地方公共品,就应该转变单线条的由上至下的转移支付模式,强化地方供给,加强地区之间的横向交流,如让地区之间直接谈判如何划分合作的收益或如何进行横向的补偿,以使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地区生态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5.
《经济研究》2017,(1):119-133
作为财政分权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转移支付不仅可以弥补地方财政缺口,而且也是中央激励地方政府履职尽责的重要机制。面对中国社会性公共品相对短缺的现实,转移支付制度能够对地方政府的社会性公共品供给行为产生有效激励?本文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答案是否定的。中国纵向的转移支付制度,无论是筹资机制还是分配机制,不仅未能激励地方政府提高社会性公共品供给,强化地区间竞争对地方政府支出的约束力,而且超过门槛值的支出补助显著降低了地方政府的社会性公共品供给水平,尽管较高的转移支付筹资水平和专项补助方式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社会性公共品供给激励,但又背离分权改革要求。基于此,本文提出,中国应实现纵向转移支付向横向转移支付转变,减少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社会性公共品供给激励的不利影响,同时避免转移支付筹资和分配分离造成地方政府错误评估支出决策的成本与收益。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问题日益显现,并日趋严重。财政转移支付作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对于生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起步较晚。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到研究结论三个方面就国内外研究进行综述,提出加强生态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转移支付,以及横向转移支付与纵向转移支付相结合等政策,从而完善我国生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7.
张晓放 《经济论坛》2013,(12):130-131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引起广泛关注,其引发原因众多,其中不合理、不科学地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是一个重要原因.鉴于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财政本身的资金支持作用,以及其在实现地区间财政均等化方面的重要性,本文分别从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规模、监督和问责等方面指出几点不足,并给予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方案应根据地区间财力的强弱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构比例、运作方式和计算方法,建立横向财政均衡体系,从而使每个公民所享受的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在质与量上大体均等。 1.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结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资金额度的确定,应根据区域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流域水生态补偿有着急迫的现实需求,但在现有纵向财政转移支付难以负担的困境下,有必要大力推动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文章针对目前我国横向转移支付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比境内外横向转移支付的发展历程,探索出均衡各方利益、丰富转移方式、构建执行机构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发展路径,从而确保流域水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长效运行,促进流域内的生态保护和利益共享,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0.
建立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有助于实现功能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和额外环境保护成本的补偿。其中,机会成本的补偿主要由中央一般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而额外成本的补偿主要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偿,市场机制的补偿仅是辅助性的补偿。  相似文献   

11.
如何维护地方税收体系的有效性,始终是财政分权化改革的核心。本文以我国县级财政实践为基础,系统考察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税收激励作用及其在维护地方税收体系有效性方面的作用。研究表明,我国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在税收激励方面并不成功,未能在促进县级地方税收收入增加、维护县级地方税收体系有效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02年所得税分享改革以来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专项转移支付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有利于县级地方税收收入特别是营业税和增值税共享收入的增加,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均不利于县级地方税收收入增加。  相似文献   

12.
论文基于修正后的生态服务价值核算方法对广州市2015年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核算,并依据核算结果界定了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分析并探讨了广州市各辖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受偿系数及生态补偿优先状况。结果表明:2015年广州市生态服务总价值为318.288亿元;其市辖区生态服务价值由高到低依次为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白云区番禺区黄浦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越秀区横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系数最高而纵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受偿系数最低,从化区横向和纵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受偿系数均最高;生态补偿优先级较高的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和南沙区为"生态服务输出"区域,应当优先得到生态补偿,而生态补偿优先级较低的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等"生态服务消费"区域应当优先开展生态补偿支付工作。  相似文献   

13.
京津冀地区的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环境治理问题需要政府的力量,从竞争走向合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财政行为的必然趋势,协同发展会对京津冀的环境补偿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财政视角构建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对京津冀流域上下游地区居民补偿意愿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条件价值法和机会成本法对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标准进行量化,提出京津冀横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获取途径以及完善有关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构建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公共财政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主体,特别是分税制财政体制下的转移支付制度,在平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弥补地方政府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产品、优化各地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五年来,广东通过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扶持县(市)困难乡镇财政等措施,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市、县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5.
转移支付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间收入分配的一种补助形式,财政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无偿提供的资金流动,在实现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均衡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调控手段,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开展财政转移支付审计十分必要。审计机关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临督力度,对促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改革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和政策,逐步形成了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打补丁"式的形成过程使得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带有明显的过渡特征,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是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目标不清晰、功能不健全,难以有效解决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问题,一些应给予地方财政的补偿性转移支付数额不足或缺失;另一方面是转移支付体系还不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难以对主体功能区形成产生推进作用;此外,在具体的分配方法、计算公式、资金管理、透明度方面也有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要求,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制度统一、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信息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并把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作为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重点。进而从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框架、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的主体功能区财税体制及政策体系、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和资金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转移支付改革的基本设想。  相似文献   

17.
过去的分税制改革所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能适应人口、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虽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专项基金等政策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z的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需要,西部地区依然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现实困境.本文通过对新疆生态补偿与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与西部地区整体情况进行对比,提出了应改革现有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并逐渐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过去的分税制改革所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能适应人口、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虽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专项基金等政策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需要,西部地区依然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现实困境。本文通过对新疆生态补偿与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与西部地区整体情况进行对比,提出了应改革现有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并逐渐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刘炯 《财经研究》2015,41(2):54-65
文章基于我国财政分权体制下生态转移支付为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提供激励创新政策工具并已开展实践探索的现实背景,从区分各省不同的激励方式入手,采用东部六省46个地级市2005-2010年的样本数据,在构建地方政府响应函数的基础上,利用空间计量模型识别出这项制度创新对城市环境治理的激励效应.研究表明:(1)“奖励型”和“惩罚型”两种不同的激励方式产生了不同的制度效果,前者有助于提升环境投入,后者有助于强化环境规制.此外,采取直接筹资和一般性拨款对激励效果也具有促进作用.(2)地区间恶性环境竞争、高污染行业比重过大和地方财政能力不足都会阻碍制度效果的产生,其负面效应甚至可能超过生态转移支付的正面作用.这说明现行体制限制了生态转移支付激励作用的发挥.(3)目标协调和制度设计是提高激励效果的关键,目标协调应以扩大地方政府生态服务职能和弱化“牺牲环境换取增长”的动机为先导,制度设计应以提高地方政府治理意愿和治理能力为根本.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在实施的生态补偿以财政补偿为主,其中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偿所占的比例最高.从地方公共品供给的角度看,在多数规则下,中央政府供给地区生态补偿具有内生性缺陷.在政府供给诸如环境保护类型的正溢出性地方公共品方面,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有存在的必要,但若占居主导地位则弊大于利.地方政府之间应该加强横向联系,以更多地承担地区生态补偿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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