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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33 毫秒
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流入城市,造成农地的大量荒废;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农户“去农化”意识增强,进一步导致了农地的撂荒、弃耕。为促进农业发展,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必须开拓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模式,促进流转的市场化。2014年3月在安徽省绩溪县推出了首款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电商化项目——“聚土地”,目前该项目参与农地流转的农户数量少,流转土地规模小。本研究通过对绩溪县农村地区农户家庭的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66份,然后运用SPSS17.0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因子分析。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电商化流转参与意愿度低,风险感知程度大,主要受到“流转后收益因子”、“电商交易因子”和“流转后土地质量因子”因素的影响。文章最后针对影响农户参与土地电商化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从农村管理制度和农村就业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推动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电商化流转,创新土地流转与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2.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来说,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有效的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农民增收,扩大农业规模,低于农业现代化的建设以及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充分的借鉴意义。论文结合笔者研究,分析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内涵,并畅谈了当前我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构建迫在眉睫。在国家政策方针指导下,很多地区都从不同层面进行了试点,试点经验表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顺应了农户当下的需求,但是,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也着实面临制度基础薄弱、退地补偿资金匮乏和缺乏成熟有效的退出机制等问题。总的来说,必须要结合农户退出方式偏好的差异性进行多形式、分层次的退出承包地退出,多方联动、灵活筹措退地补偿资金。  相似文献   

4.
资讯     
《光彩》2014,(12):4-5
正基层组织无权决定流转农户承包地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  相似文献   

5.
胡燕 《致富时代》2010,(2):69-69
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当前深化社会经济改革的重大问题之一,要突破这一难题,笔者认为法律保障与制度安排并行是关键。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实践中弱化集体所有权、强化个人土地使用权,要以法律的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财产权规定下来,并给农户发放土地财产所有权证书。  相似文献   

6.
中国人民银行3月下旬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对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坚持不改变公  相似文献   

7.
正如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家庭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并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一样,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不应当改变原承包农户对土地的承包关系。这就可以使农户在土地经营权进入流转后继续维护其对承包土地的合法财产权利,从而在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8.
梁丽娟 《中国物价》2009,(11):63-66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交易主体的流转意愿未必能够实现,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相对分割性。这种分割性表现在不同区域间租金的差异上。本文通过分析不同区域意愿租金的差异对流转市场均衡的影响.指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不同区域间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将减少地域性带来的租金差异,促进流转意愿主体实现交易。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转让、转包、互换、代耕代种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主要指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现象,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延伸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农户城市落户行为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至关重要。本文基于549份全国调研数据,通过交叉表、二元logit分析,考察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的实施效果。研究表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释放了10.38%农户的落户意愿;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前,教育、社保、消费认知、落户政策、土地等都是影响农户进城落户的重要因素;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后,落户政策、年龄、家庭支出、身份和消费认知等成为影响农户落户意愿的主要因素,而土地从主要因素变为次要因素,在读子女数、是否购买社保的影响不再显著。由此得出,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土地的经济、保障功能,提高了农户的落户意愿。因此,政府应大力宣传土地政策,引导农户积极进城;精准识别内生动力足农户,促进城镇化有序进行;盘活农村资产、加强技能培训,实现稳定落户;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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