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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已经形成了由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一整套制度规范体系。以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为指向,《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然而,除国家出资企业之外,该法对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所出资企业的产权管理规定尚不够明确,这对量大面广的含有国有权益的企业产权的监管,尤其是处于多级次出资链上的含有国有权益的企业产权转让,提出了亟待研究解决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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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经济政策,政府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加大。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是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工程造价审计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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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受让方与交易所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尚未引起整个产权交易市场的 充分重视 产权转让行为,既涉及到出让方与受让方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又涉及到出让方、受让方与交 易所的权利义务关系。产权转让行为以交易合同为 载体,交易双方平等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通 过要约、承诺、合意一致来确定;而出让方、受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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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一个分权管理的大企业里,经常存在着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半成品或劳务的相互转让问题。为此,制订一个合理的内部转让价格,是确保企业整个经营系统有效运转的关键。一般情况下,企业所采用的转让价格对于使用半成品的部门和企业整体来说,应低于外部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然而,这样的处理对于生产半成品的部门来说,都意味着亏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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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以来,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及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党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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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出现是深化改革的一次飞跃。目前的问题是:1、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主体对象限于小型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主体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没有参与,转让无法形成一定的规模;2、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缺乏自主性;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机制尚未形成,难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因此,促使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和尽快形成转让规模是进一步深化改革面临的两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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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制度●徐静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是指国家授权行使所有者代表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将属于国家所有的一部分资产产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其他所有者或经营者。产权转让是国有资产存量调整的重要方式,是市场机制形成的前提。只要有市场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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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将在9月份召开座谈会,对《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讨论。这一消息显示,社会各界期待已久的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范有望加快出台进程。而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金融国资不得贱卖、严格限制协议转让、非上市国有金融产权转让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等规定,对规范国有金融产权转让,乃至发展壮大产权交易市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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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在我国悄然崛起。它作为“两权”分离向深层发展的伴生物,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不容回避的宏观经济现象,迫切要求人们对之展开系统探讨。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产权转让的客观依据社会主义企业产权转让理论在我国几乎还是一个空白,产权转让这一词也无规范化的解释。一般认为,企业产权转让即将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以有偿方式在某种条件下以无偿方式转让给另一企业、集体或个人。卖方企业的所有者收回财产的货币价值,但其对实物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随着买卖过程的结束而消失,转入买方企业。企业产权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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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的颁布实施,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工作正逐步纳入规范运行轨道。根据该办法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由此看来,对于产权不清或存在产权纠纷的国有产权在转让前必须进行产权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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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产权转让行为虽然都是通过存量转让方式实现,但由于转让的目的不同,所以对投资者的选择条件就会完全不同在通过存量转让方式进行国企改制的情况下,根据改制目的不同有两种产权转让行为:一是把国有独资企业通过存量转让方式改制成股权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其目的是为了改变企业的体制、机制,引入新的资源,改善治理结构,使企业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做强做大;二是通过存量转让方式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变现,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或外资企业。这两种产权转让行为虽然都是通过存量转让方式实现,但由于转让的目的不同,所以对投资者的选择条件就会完全不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