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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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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位权的行使效果归属,理论上有入库规则说和代位权人优先受偿说之争。入库规则定位于债的保全,以合同的相对性为基础,意在平衡当事人利益;优先受偿规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更注重对代位权人的保护。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采用代位权人优先受偿规则,而实际上,将《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解释为代位权人优先受偿并不准确,应结合入库规则对其作出新的解读。  相似文献   

2.
卞保田 《经济师》2014,(11):80-81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既存的法律体系之间有着冲突的地方,需要加以检讨与完善,在立法重构、起诉条件、实质要件、保全事由、客体等方面加以探讨,以达进一步修订完善之用。  相似文献   

3.
通过一个代位权纠纷案件,对代位权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深入的分析,对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在诉讼上的法律地位、举证责任的分担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作进一步的探讨,并对现行有关代位权的规定及学者在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有关代位权的规定作评述,以期为提起代位权诉讼提供一个可操作的方案。  相似文献   

4.
债权人代住权制度是保证债权实现的一种重要措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本身有其局限性,加上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完善及与其他制度的不配套,导致实践中这类案件数量很少。债权人代住权诉讼中的调解、财产保全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5.
李刚  程国琴 《当代财经》2007,(11):29-35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0条虽然规定了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但在实践中代位权的行使存在难度,特别是税收撤销权的案件没有出现过.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是具有私法性质的税收保全措施,现行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其适用条件和实现程序,使该制度应有的价值没能发挥出来.  相似文献   

6.
代位权也称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从而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该制度源于古罗马后期的代位请求权或称间接诉权,《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但债权人得行使其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和诉权。惟权利和诉权专属于债务人个人者,不在此限”的规定是现代意义上的代位权制度的最早表述。我国近代1915年《民国民律草案》和1929年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对此都有过规定。但完整的制度化的立法却到20世纪末才出现。  相似文献   

7.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借鉴外国税收立法的经验,将我国《合同法》所构建的代位权制度应用到税收领域,从而创设了税收代位权制度。税收代位权制度是将民事制度引入公法领域的有益尝试,不仅可以弥补税务机关行政权力行使在他人责任方面的不足,而且在立法层面上肯定了“税收债务关系”。为保证各种税收制度的协调,必须合理界定税收代位权的行使条件。由于税收代位权体现着社会公益性,逻辑上必然要求其法律效果采用“优先规则”。  相似文献   

8.
通过对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立法实践上的认真研究,总结出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立法实践上所具有的中国特色以及存在的相应缺陷,并由此建议在立法实践上,修改原有的有关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司法解释,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9.
法定的债权移转导致我国保险代位权制度面临着双重法律关系纠结的困境,即在本应以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请求权关系为主线而展开的代位求偿的进程中却混入了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进而发生纠结,并给保险人行使代位权构成巨大障碍。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其背离了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着重于分配补偿结果而非请求权的主旨。为此,有必要从英美法系权利法定代位的安排中寻求制度借鉴,消解双重法律关系纠结的困境。  相似文献   

10.
《经济师》2016,(10)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目前执行难的背景下,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行使,关系到该项制度在实践中的司法效果。文章对代位权行使的主体、行使方式和行使限度等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1.
赵丹语 《大陆桥视野》2022,(7):128-129+132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款优先权制度,目的是优先保护建设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施工企业资金回笼,维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但是行业内落实的效果极其不理想,司法实践中问题频出,类似情况的案件经常出现不同结果。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和已有观点进行分析,针对亟待解决的争议提出解决办法,让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确立和实施成为维护承包人权益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   

12.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就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在合同法中,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就是合同法中的代位权制度.文章通过对代位权行使的要件进行分析,就完善代位权的行使提供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鲍雪霞 《经济师》2007,(9):108-108,115
《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了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设立背景、构成要件入手,着重就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中国《合同法》第73条对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规定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填补了中国法律的漏洞。但是该条规定存在一定局限性,未能更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立法论上,我们需要顺应国际潮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扩大代位权客体及代位权行使方式,并就代位权行使后债务人的权利作一定限制,以全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更能体现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宗旨。  相似文献   

15.
《经济师》2020,(2)
建设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为经济水平的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建筑业的兴盛,建设工程价款的拖欠问题也就成为了建筑业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受到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影响,发包方以各种原因恶意拖欠承包方价款,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垫资施工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与和谐。因此,合同法规定承包方在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时享有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一法定优先权的实质是保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减少、遏制工程款拖欠现象,并规避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但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一些主观因素与客观条件的限制,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承包方没能依靠该法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何提高这一法定优先权的操作性,明确其性质,成为相关领域探讨的热点问题。文章从分析现状与问题的角度,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的研究和从域外相关法律的启示,提出完善我国优先权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造成了房屋承建人与预购人的权利冲突。通过对我国法律的分析,提出为了解决两者权利的冲突,必须建立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7.
秦瑞 《新经济》2014,(2):98-99
当前建设工程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不能如期完工的现象,结果造成很多主体不能如期得到应得的价款或酬金,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主体的争论随之出现。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主体之争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希望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物权法》规定,预告登记具有排斥任何第三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取得指定的不动产物权的效力。笔者曾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全登记进行探析,并提出"以预告登记保全我国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设想。在这一设想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的冲突处理作进一步探析。  相似文献   

19.
寇学军 《经济师》2007,(5):66-67
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买受人的权利、按揭贷款担保权人的权利在实践中极易冲突且难以判断,文章对三者的权利冲突与平衡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胡继军 《经济论坛》2004,(2):127-128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规定明确赋予了工程承包人享有对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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