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3.
《中国道路运输》2012,(9):29-29
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发现有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栏板式运输车辆车厢内加装尺寸(长、宽)与车辆厢内尺寸(长、宽)相同的封闭式货箱(未拆除车辆栏板,用螺丝固定在车辆厢板上,可拆卸),将普货栏板式运输车辆作为厢式货车用来运输大型汽车零部件。我们对以上行为有以下三种不同处理观点:一是认为此种行为擅自改变了车辆类型,私装货厢,将普通栏板式运输车辆改为厢式运输车辆,应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规定处罚。二是认为此种行为擅自加高了车辆外廓尺寸.应当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三是认为车辆并未拆除栏板,货箱作为载运货物的基本货品单元且尺寸(长、宽)未超出车厢内空间,同时可以自由拆卸,不应认定为擅自改装,应移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以上观点哪个正确? 相似文献
4.
5.
6.
7.
8.
9.
《中国道路运输》2009,(4):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长期以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黑车”、私家车一直是影响客运秩序和安全的隐患,我们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此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进行专项整顿。众所周知,此类车辆取证难、处理难,对已取得违法运输证据的车辆,如果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处理,只适用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在具体操作中最少要处3万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10.
11.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那么,客车上为供旅客乘坐而加装固定座椅、放置移动塑料板凳的行为,是否属于车辆改装呢?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2012年11月8日,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持石家庄市裕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核发的机动车车身广告备案卡,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反映情况。据道路运输经营者讲该单位车辆因车身广告问题。曾被某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为由处罚,自己感到疑惑和委屈。既然工商、公安部门都批准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能否给予备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车身广告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道路运输安全,关键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运输条例》对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车辆营运证”,如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六十三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一些规范性文件,将运输车辆的经营资格证件规定为“道路运输证”。对这两个明显不同的名词,我不能认定是同一概念,所以我们在制作有关查处违法行为的笔录时,因怕引起行政诉讼,不知在笔录上应记录“车辆营运证”还是“道路运输证”。请求及时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18.
19.
“黑车”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车辆。现在,许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获得“黑车”非法经营的有效线索,实行有奖举报,提高了查处“黑车”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但是,一些“黑车”车主为了逃避处罚,面对执法人员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违法事实,甚至作出与举报人或证人截然相反的陈述。因此,如何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真实的证据, 相似文献
20.
国家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于运输60吨以上不可解体大型物件运输车辆的承载标准未作出明确规定,原来的大件运输车辆根本无法与现行的治超标准对号入座,使得很多大型物件运输企业上百万、上千万元的运输设备闲置。与此同时,大量大件设备货物压港压厂,无法疏运。例如,大连洲际物流有限公司承运的一批由德国进口的鞍钢8000吨水压机设备,已滞留在香炉礁港达半月之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