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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运管处接到山东枣庄通报,一辆长期在南通违章经营、多次被南通运管机构查处的客运班车被枣庄市运管处依法取缔。两地运管机构联手首次成功启动了道路客运市场退出机制,有效维护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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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出租汽车客运与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之间矛盾不断,纠纷叠起,已经成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投诉的焦点、难点问题。如何有效化解出租汽车客运与班线客运之间的经营纠纷,已成为各级运管机构工作研究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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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促进了道路客运市场的开放,客运企业纷纷挖掘客运市场潜力,新增客运车辆。有关客运经营的行政许可改革以后,企业可直接向有行政许可权的运管机构申报,不必逐级审核把关。但是,由于企业间缺乏沟通协调,重复线路可能增多,特别是有些客运企业不重视市场调查预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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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运一直是近些年道路运输行业的工作重点。自2007年以来,四川省农村客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四川省政府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省交通厅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制定了促进农村客运发展的交通规费扶持政策,拉开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序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稽征和运管工作机构紧密协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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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某市客运班车司机张某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该市运管机构调查后认定张某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开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暂扣了该客运班车的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张某不服,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运管机构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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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个体客运经营者赵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赵某之子小赵在处理完丧事后新购置了客车到运管机构办理营运手续,申请继续经营其父的客运班线。对此,运管机构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该班线的合法经营者是赵某而不是小赵,赵某死亡就应由运管机构收回该班线经营权,再向社会公开招标,小赵应与其他竞标者一起竞标。另一种认为该班线的经营期限尚未到期,赵某死亡应由其子在剩余期限内继续经营。由此引发道路运输经营权能否继承的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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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线是客运车辆运营行驶的法定依据,是客运企业的重要资源和无形资产。关于客运企业对班线享有什么权利,观点不一,说法各异。有的说班线是客运企业作出了巨大的人力、财力投入,进行市场开发取得的,享有当然的所有权;也有的说客运企业的班线是通过运管部门审批获得的,所有权在运管部门,客运企业享有的只是经营权或使用权,并以前几年运管部门实行的班线有偿使用作佐证:如果运管部门没有所有权,何来允许别人有偿使用?那么,班线权到底是什么权?客运企业对班线享不享有所有权?本文试作如下法律分析。一、班线权有哪些特征?——从班线权的形成上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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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道路客运健康发展,如何保证参与道路运输的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一直在研究和探讨。作为优化线路资源配置、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建立市场导向机制、创新行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工作中作出了重大改革和尝试,通过道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公开招标方式,将班车客运线路营运权择优授予经营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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