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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道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对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认真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特别是应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明,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县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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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授权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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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依据该规定,有些同行疑惑,是不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就不可以暂扣车辆了。我认为这是误解了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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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2期《中国道路运输》刊载了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来信及答复。来信内容为:“一辆无任何手续的大客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被依法暂扣,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罚。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当为“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因为行政相对人与执法机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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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把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重要监督制度,加以法律化和规范化。由于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护更直接、更有效,对纠正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更有力、更快捷,因而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制度上遏制和清除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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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这一条款有效缓解了基层运管机构大额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也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全面履行义务提供了一种选择方式,对和谐行政管理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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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中,有的申请人提供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栏为“非营运”.如何处理是千差万别,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为《道路运输条倒》及其配套规章.明确规定了申请入拟投A运输车辆的法定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斑当依法配发道路运输证;有的遵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申请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前,将申请人变更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作为前置条件;也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范此类阎题,明确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入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到公安机关变更拟投入运输车辆“使用性质”,符合规定盾配发道路运输证,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前置条件的有关事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只能提醒告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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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路交通管理》19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4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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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平 《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08,(20):49-49
最近,交通运输部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征求〈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函》,这项即将出台的规定对于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具有深远的意义。但该函中的《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所涉及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检查的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意义,并有可能导致更大的混乱,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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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看了《道路交通管理》今年第3期《有人拦车索要“抚恤费”交警近在咫尺啃甘蔗》一文后,发现湖南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复信中有农机监理部门立案侦查农用拖拉机交通肇事逃逸案之说。笔者认为农机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同时,第五条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四项职责。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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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第十五条规定,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明确了客运经营者终止客运经营时应尽告知义务(以下简称终止告知义务)。如果客运经营者不履行终止告知义务,根据《道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将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可见,客运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认真履行终止告知义务,而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而言,如何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依法严格贯彻这一规定则显得尤为重要。在此,笔者就《道条》第十五条中的有关规定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