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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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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鲁劳社[2004]5号省直有关部门,省直属企业: 现将《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2.
《河北企业》2004,(12):42-43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省级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结合目前我省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近日,省国资委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改制基准日至新设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前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资[2004]30号)。《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  相似文献   

3.
4.
各市地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鲁企业,省煤炭管理局: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1999]3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  相似文献   

5.
《山东劳动保障》2008,(7):46-47
鲁劳社〔2008〕33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3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相似文献   

6.
编辑手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  相似文献   

7.
《财会通讯》2005,(7):91-92
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8.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我厅决定从3月1日开始对中央、省属、部队驻穗单位进行2003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劳动保障年审的对象:中央、省属、部队驻穗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由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并按企业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9.
《山东劳动保障》2008,(7):44-46
鲁劳社[2008]27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金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山东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  相似文献   

10.
参加省社保局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省属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提高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2号)和《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增加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21号)规定,结合中央、省属单位实际,决定调整由省直统筹的中央、省属企业单位(含原行业统筹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重组  相似文献   

12.
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经贸(计经)委、财政厅(局)、教委、统计局、总工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发出《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现将通知正文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下简称中央10号文件)精神,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  相似文献   

13.
《山东劳动保障》2013,(Z1):76-78
鲁人社发〔2012〕52号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1999]94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  相似文献   

14.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局,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现将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粤价[2002]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地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取  相似文献   

15.
鲁劳社〔2005〕25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和《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3号)精神,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  相似文献   

16.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1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进行了调整,制订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制订《药品目录》,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基本医疗的重要手  相似文献   

17.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各市地劳动局、经贸委、财政局、教委、统计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鲁发[1998]8号)精神,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统称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鲁政发[2003]107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把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特别是工伤保险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工伤保险的…  相似文献   

20.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意见>和<关于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1]30号)的要求,为确保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现将统一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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