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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1995,(9)
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现将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现行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各种形式发放的奖金及国家、省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补)贴。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实物,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做为工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工资报酬方面明确以下内容:1.劳动者应执行的工资制度,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等级、工资额;2.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各项津(补)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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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将于2004年1月22日起实行。该法规的出台,将有效制止拖欠工资、打白条等不规范的工资支付手段。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以下简称《支付规定》)是在工资支付方面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的条例,细化了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原则,规范了本市各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支付方式,从而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与现在企业中普遍实行的工资支付办法相比,新《支付规定》有如下三特点: 特点一:明确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 《支付规定》明确了工资的基本概念和拖欠工资的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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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北京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将于2004年1月22日起实行.该法规的出台,将有效制止拖欠工资、打白条等不规范的工资支付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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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1994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1995年《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又明确了“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这两个规定明确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系指与职工本人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但企业并不清楚,这个工资标准是指与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全部工资报酬,还是全部工资报酬中的岗位工资标准。如有一公司自己理解,加班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