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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支持下的城市土地定级估价信息系统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探讨了在GIS支持下建立城市土地定级估价信息系统,系统地阐述了土地定级估价信息系统的功能,结构的设计,设计平台的选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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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方法,根据更新成果与原成果的继承程度可分为“地价水平调整”和“地价重新评估”两种方法。采用“地价水平调整”方法更新,在技术上完全以原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为蓝本,根据土地市场的发展,抽样调查一定数量的典型交易样本,根据样本地价水平对原基准地价水平进行调整。具体采用的手段有地价指数调整法、模型参数修正法和长期趋势检验法等方法。更新成果在地价体系、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因素修正体系及地价空间分布规律等方面与原估价成果基本保持一致。采用“地价重新评估”,则原定级估价成果仅仅是成果更新的重要依据之一。成果更新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重新构筑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体系,更新成果与原成果有实质的发展。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一般要求做到简便、快速,故在土地市场变化平稳、城市社会经济条件和城市地域结构等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一般采用“地价水平调整”进行更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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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地意味着土地的优化配置,简言之就是土地的资源特性得以严格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的资产特性得以充分认识和积极实现。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是推动土地管理从“数量管理”转向“数量和质量并重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合理用地的重要途径。本文就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在合理用地中的作用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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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所给出的定级估价成果,其特点是用三类用地级别曲面图代替了常规的划分土地单元定级方法;用电脑技术处理定级估价全过程;实现了用连续变化的作用总分曲面覆盖全特区范围,以其表示土地区位优劣的“级别”。该立体曲面表示法也可以用平面等值表示来替代。三类不同用途的用地的价格分别采用级差收益法(工业)、残余法(商业),剩余法(住宅)进行测定;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统计,从而使获得的基准地价体系与土地实际价格基本吻合;使课题成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本课题所建立的软件系统能够不断自我改善,将新的建设成果输入后,地价体系自动完成修改,从而为深圳经济特区地价动态管理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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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地质出版社出版的我国第一本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样地法分等研究专著——《重庆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研究》问世。该书是我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总结,标志着重庆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取得新成果。[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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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专家验收组对本市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组在认真听取了规划处和规划院工作技术汇报及信息系统演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质询答疑后,认为本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工作,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和上海实际.[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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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土地定级研究——以思茅区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多因素综合评定法,对普洱市思茅区农用土地级别面积构成、分布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所得出的定级划分与已有的定级结果整体上是相吻合的,其中不一致的地块单元基本上也反映了近年来思茅区空间发展的一些新态势,这为进一步的土地估价工作提供依据。本文按照《农用地定级规程》,在参考2009年定级估价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利用GIS技术完成农用土地定级任务,并对土地级别面积构成、分布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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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汇总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该项工作是国家对国土资源实施宏观调控后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的系统工程,要求在2008年前全面完成。重庆、四川、广西、海南、新疆、贵州、甘肃、陕西、云南、青海、西藏等十一个省(市)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市在会上介绍了开展该项工作情况,受到会议的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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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30日-7月2曰,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及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在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对我市“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试点成果(九龙坡区、大足县、丰都县、黔江区、巫山县)进行了验收和评审。市局王斌、邱道持两位副局长,利用处、科技处、市勘院及五个试点区、县局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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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黎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3,(6):44-46
本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为背景,探讨了城市土地分等定级的内涵、基本原理及其应用价值,在此基础上阐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相互关系,基准地价的评估方法。最后介绍基准地价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价值。这一整套工作都是我国广大估价工作不断实践的产物和创新的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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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城镇土地定级因素选择原则、选择范围,城镇土地定级参评因素因子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分析,同时,指出现行城镇土地定级因素因子体系应用于乡镇土地定级存在因子过多、部分因子无实际意义等问题,得出城镇土地定级因素的选取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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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地价更新有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加强土地管理、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二十年来,我国城镇土地基准地价体系逐渐建立并不断完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分别于1990年和1993年颁布了《城镇土地定级规程(试行)》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1994年,国家颁布施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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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在城镇土地定级估价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文对GIS与城镇土地定级专业模型的结合途径进行了深入探讨,介绍了系统设计思想、系统工作流程和系统功能,并对系统模块的组成进行了概念设计.该系统提高了城镇土地定级的定级精度和工作效率,可广泛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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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跃光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9,(5):30-32
在房地产估价中,土地价值属性的界定及其估价方法的研究日益重要,土地价值从形态上可以分为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从特性上可以分为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从收益上可以分为经济价值、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从价值属性上可以分为市场价值、使用价值和潜在价值等等。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上述价值的界定及其估价已摆到我们面前,例如:机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农田、林地、草原、水面等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地估价:由于土地利用方式不当引起的环境破坏、污染、损害、灾害等直接间接的价值损失补偿估价;桥梁、水坝、地下停车场、立交桥等特殊载体的土地估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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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还原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地租),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这种估价方法适应于土地、房屋、不动产等具备收益性资产的估价。但是,对土地估价而言,用收益还原法评估的土地价格究竟是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还是购买税后价格,或是土地的重置价格(即含土地投资管理费、利润、利启、税金等),是不明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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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跃光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1999,(2):32-33
城市基准地价是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由于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城镇整体为单位,并且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因此,在实践中存在基础数据采集量大、手工作业速度慢、生产周期长和成果更新难等四大难点。目前我国城市化正进入加速期,城市变化日新月异,而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周期往往赶不上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步伐。从理论上讲,城市基准地价是在测算期对城市地价梯度场空间价值的反映。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地价梯度场的变化速率和变化梯度都很大,而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相对滞后,则不能全面及时地反映委估地块在估价时点的客观、真实价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