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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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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业委会选举比美国总统选举还严格”,北京海淀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陈幽泓曾这样指出。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小区张罗成立业委会,但是一年两年过去了,业委会始终还是没能成立。  相似文献   

2.
新品登场     
《北京房地产》2005,(2):99-99
今年房价走高还是走低成争论焦点,京城十多个业委会将对话开发商欲讨车库产权。  相似文献   

3.
《住宅与房地产》2009,(4):74-76
访谈背景:自业委会制度确立以来,关于业委会的话题始终是物业管理行业的热门之一。在北京,海淀区美丽园业委会罢免风波,宣武区朗琴园业委会主任被拘,业委会内部勾心斗角分崩离析……业委会到底怎么了?  相似文献   

4.
微力量     
《住宅与房地产》2013,(8):54-54
中国物业管理之窗 【南京:小区筹建管委会代替业委会】今年5月1日,江苏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其中新增了一项规定,在小区业主大会难以成立的情况下,所在街道、社区及业主代表等,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职责。该条例实施已一个多月,天润城第二街区将出现“临时管委会”。这在江苏省还是首例。  相似文献   

5.
包括业主、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委会委员、学界等一提到业委会,必言其“公益性”,并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委会委员资格中的“公益心”作为佐证。在珠海,当人们知道业委会可办税务登记时,普遍表现出十分惊讶——业委会可办税务登记,  相似文献   

6.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实施监督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的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与否。业委会的规范,有受外部因素的影响,也有自身内部的原因,特别是在现有法律法规对业委会委员的任职资格无强制约束的情况下,业委会的规范程度还是依据个人自身的自觉行为。物业管理企业作为与业主联系密切的部门,尤其要配合业委会的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7.
由于业委会在小区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决定对业主利益及部分业主群体背后的利益集团(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及居委会等)的影响日益彰显,业委会越来越多地遭遇到一个业主或者一群业主提起的业主撤销权诉讼。业委会如何有效应对,成为业委会新课题。本文拟在这方面做些介绍和探讨。  相似文献   

8.
当前,业委会、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派出机构之间的复杂关系是物业管理矛盾的症结所在。如何进一步优化业委会运作方式,理顺业委会和居委会的关系,值得重视。笔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观点供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9.
<正>业委会的职能与权限谈到业委会的职能与权限,首先必须清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精神。简言之,《条例》把立约权,也就是小区的“立法权”给了业主大会,把行政管理权给了物业管理公司,司法权掌握在政府各部门手中。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类似于“议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它的职能与权限在《条例》第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业主还是业委会委员都容易把业委会简单地理解为一个“维权机构”或“权力机构”,  相似文献   

10.
新视角     
业委会给业主发“红包”的话题之所以引发媒体关注,关键在于无论是权利的主张,还是权力的施与,都与大家平常经验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不同。由此体现出的行为表征的差异,给外界带来心理的冲击和观念的涤荡。  相似文献   

11.
随着近些年在业主维权行动中独特作用的发挥,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业委会蓬勃兴起的同时,其联合组织——业委会协会也在各个城市悄然出现。对于这一新生事物,有人赞其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先声,也有人存在不解与怀疑。“业委会那帮人就是搞事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政部官员如是说,这句话似乎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各地官方主流的观点。与此同时,更多的业主对此所知寥寥,笔者根据近两年来对各地业委会协会的走访和观察,对其进行简要描述。  相似文献   

12.
作为物业管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业委会主任这个工作岗位早早就列在了我的蹲点计划里,在选点的过程中,好几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都给我推荐深圳南天一花园的业委会主任范国振先生.  相似文献   

13.
业委会的工作本质是一种公益活动。参选业委会便要有当义工的思想准备,不是为了捞什么好处,而是为了做贡献。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业委会委员志愿不领取津贴,或把津贴捐出来做公益活动,是值得鼓励,值得倡导的。  相似文献   

14.
对众多的业委会来说,虽然开始了小区自治的道路,然而对相关法律的熟悉程度却远远不够,一是因为业委会大多属兼职,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和研究众多的法律条文,二是即使有时间,但缺乏法律和财务等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业主自治又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和利益,使得业委会在运作过程中常常因为各种原因遭遇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5.
深圳目前有1000多家业主委员会。业委会虽然是新生事物,但贪污腐败已进入到业委会的队伍中来,尽管比例不到千分之一,但切切不可轻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曾有学者认为,业委会也几乎成为闹事的潜台词,乱象频生,已成为引发社会潜在不稳定因素的高发区,因此要从源头上杜绝这样的麻烦制造者。这位学者的担忧应该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也值得业委会人士的深思。  相似文献   

16.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引起了广泛争议,业委会能否同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能否在物业管理诉讼中成为原告或被告?各地实践差别很大。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赖于对业委会的法律性质的准确界定,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具体分析,以期对立法和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时下,在开发商还是横着走的年代,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把太多的功力集中到握有首次选秀权的地产大鳄身上了,对于之后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往往不能等同视之,当然更是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面对业委会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18.
社会·小区     
《住宅与房地产》2014,(10):53-53
武汉市:业主批评业委会被起诉,法院驳回称正常监督 武汉市青山区某小区业主张贴“致全体业主书”,公开批评小区业委会工作失职等问题,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吴某认为公告所批评的内容有损其名誉权,将几名业主告上法庭。结果,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9.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通常面临“三无”的窘境:无办公场所、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在很多情形下,“三无”状态甚至伴随业委会的整个任期。结果可想而知,业委会虽然产生了,但是,由于“三无”状态的存在,使得业委会在任期内往往一事无成;或者,业委会不得不在任期内将全部精力放在了解决“三无”问题上,从而无暇去做其他大事(续聘、选聘物管,清查小区“公建”及公共收益等)。尤其是,很多业委会由于没有办公场所,根本没有办法开展工作,连开会也只能“打游击”,到处借用开会的场地。  相似文献   

20.
住宅建筑物(小区)选出的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一个非营利的组织形式;业委会委员从全体业主中选出来,执行业委会所具有的决策、执行以及对物企进行监督等职权,其本身就是志愿性质,也就是所谓义工。这是客观事实,也是时下的普遍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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