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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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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社区矫正是再社会化的一种重要形式。社区矫正具有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在矫正的同时,具有重构社会的功能。社区矫正研究作为社会研究的一个特定领域,同样是科学探究活动的一部分,要特别注意社会学的视野以及研究方法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2.
《经济师》2016,(12)
国际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方面显现出逐渐轻缓化的潮流和趋势,世界各国在这股潮流下也都在不断地追求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的社区矫也正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自2003年7月开始试点到2013年刑诉法实施以来,社区矫正对刑罚执行结构的调整起到了优化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仍然存在社会基础薄弱、立法不完善、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应当借鉴域外经验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尽快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在社区矫正实践中,由于没有一套自下而上的联系机制,使得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不能按时接受矫正、抵触社区矫正,甚至干脆不报到、玩失踪,不把社区矫正当一回事,因此,建立一套自下而上的社区矫正工作联系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在我国处于试点阶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其运行机制的立法基础不健全,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通过加强立法建设,推动社区矫正机制改革,才能促进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圆迅速的建立.  相似文献   

5.
本文分析了犯罪心理社区矫正对社会、犯罪人员自身等方面的益处。  相似文献   

6.
刑罚威慑理论变迁与社区矫正演化是分别涉及刑罚理论与刑罚实践的两个重要课题。社区矫正演化过程正是对刑罚威慑理论从等价威慑到边际威慑再到最优威慑变迁的适应。社会成本理论的兴起为刑罚威慑理论变迁与社区矫正演化提供了经济学基础。对刑罚威慑理论变迁与社区矫正演化的研究,可为我国社区矫正性质的界定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7.
秦秀 《现代经济信息》2012,(14):233-234
禁止令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规定的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新生事物。如何正确认识禁止令、准确使用禁止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崭新课题。现阶段,由于立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禁止令制度存在许多不妥之处。以调研案例为背景,本文逐步分析出禁止令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究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教育改造罪犯的方式,有利于服刑人员回归和适应社会,减少对社会的仇视和对立。尤其是对于初犯和未成年人,该制度体现了社会充满人性的关怀和挽救。  相似文献   

9.
累犯在我国刑法中不适用假释,这种立法在实践中不仅有时难以体现刑罚的公平,同时与相关的刑罚理论相互冲突.从域外的刑事法治来看,很多国家并没有采取简单的累犯不能假释的"一刀切"做法,而是采取了灵活的可以假释的宽容态度.从刑罚公平角度来看,通过社区矫正来完善对累犯的保护无疑可以作为一种可以探索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孙卫红 《时代经贸》2010,(24):306-307
累犯在我国刑法中不适用假释,这种立法在实践中不仅有时难以体现刑贸的公平,同时与相关的刑罚理论相互冲突。从域外的刑事法治来看,很多国家并没有采取简单的累犯不能假释的。一刀切”做法,而是采取了灵活的可以假释的宽容态度。从刑罚公平角度来看,通过社区矫正来完善对累犯的保护无疑可以作为一种可以探索的路径。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区矫正教育在吸引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十多年的实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育方法,包括居民与矫正对象互动法、社区自组织与他组织配合法、集体教育与个体教育结合法、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衔接法、专业人员与志愿者合作法。  相似文献   

12.
马硕 《经济研究导刊》2014,(14):298-299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社区矫正设立、建设、发展的情况,成立了社区矫正调研小组,走访上海市社区矫正办公室进行调研,从各个角度深入了解上海市社区矫正制度,如社区矫正制度的设立、管理层级、体制的运作,以及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分类、奖惩、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从上海市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发展中学习经验,同时总结和思考上海市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启示。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产生于行刑社会化的背景之下的一种新的刑罚方式。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社区矫正这一制度被明确规定下来,为中国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根本上的法律依据。它是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社会管理体制的一种创新。社区矫正最大的特点就是执行方式的开放性,基于该特点,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是有效实现矫正效果确保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改变中国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数量少、专业水平低的现状。由于中国社区矫正工作初期阶段在具体工作的立法和制度构建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方面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尚需完善的地方。针对上述问题,从国家的角度要加强专项立法,制定科学而详细的法律规范解决社区矫正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广泛吸收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在矫正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韩宇 《经济研究导刊》2014,(15):293-294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新中国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而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修正案首次在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说明,从2003年开始试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式确立为一种法律制度。然而这个新的制度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未成年犯罪自身的特点,对待未成年犯罪一直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实践中未成年犯罪人大多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重要执行程序,对于帮助未成年人改掉恶习,重新做人以及节约司法成本,预防再次犯罪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通知下发后,北京、上海、浙江等六省市率先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把被处以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罪犯列为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这一举措被誉为我国刑罚执行现代化、人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社区矫正的有效运行、顺利发展,社区矫正目的和任务的实现,都依赖于完整、合理的执行体制及机构的构建.  相似文献   

16.
黎亚薇 《经济师》2015,(5):87-88
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制度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但是在我国现有的立法中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尚处于一种萌芽的状态。借鉴域外相关国家的立法经验,构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有效地遏制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价值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刘小玲 《经济改革》2011,(10):73-73
陕西省神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6月启动以来,初步确立了神木镇、大柳塔镇、解家堡乡、高家堡镇、万镇、麻家塔乡六家作为先期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单位,以后将逐步在全县开展此项工作。一、健全工作机构为了贯彻落实"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神,神木县抽调21个乡镇主管领导和司法所长召开了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上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并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此次会议将神木镇、麻家塔、大柳塔、解家堡、高  相似文献   

18.
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矫正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法制不健全、参与社区矫正的非政府组织发育不足、缺乏科学健全的工作及评价机制、成员素质及待遇有待提高等问题。应当通过加快社区矫正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健全其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政府购买非政府组织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力度以及加强社区矫正非政府组织人才的培养,提高其待遇等路径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八)》是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进程中的里程碑,我们应该顺势而为,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化:第一,明确认定社区矫正行刑性和社会性双重法律属性;第二,适时制定《社区矫正法》;第三,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是我国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第四,规定社区矫正官为我国社区矫正的执法人员;第五,加强自治型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矫正良性互动发展。  相似文献   

20.
随社会组织的日益成熟,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作为社会治理组成有机部分的司法治理,如何真正将司法社区矫正真正纳入社会综合管理意义上的社区矫正是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监管不力、人员混杂、资金匮乏等问题.本文针对于社区矫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服务外包模式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管理机制不健全、队伍建设薄弱、资金匮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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