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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5号,简称新政策),对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的免税政策重新予以明确。《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0号,简称原规定)相应废止。现结合新旧政策变化,就享受有关免税优惠需要特别注意的政策细节提示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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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为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了政策指引。本文对财税[2015]39号文中调整政策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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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小型微利企业今年将享更多的所得税优惠。《通知》指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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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同时废止。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3月20日就这一调整作了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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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6):62-63
新所得税法中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最大区别在于: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从税制原理上就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免税收入则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按照税制原理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和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因此,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则属于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