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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2014年5月以来,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子业务"不断加强监管,重点之一就是针对银行同业。5月16日,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127号文"),银监会同时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7月,人民银行又进一步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对于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尤其是非标业务,三份监管文件逐渐给其戴上了"紧箍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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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随后银监会发布《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140号文),两个同业监管新规文件均旨在规范同业业务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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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5月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及《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之后,近日银监会再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新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50号),一年内连续三次针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文,凸显了监管部门对于规范治理同业业务的重视,将对同业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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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2014,(7)
正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于2014年5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为"127号文"),银监会同时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140号文")。上述两份文件分别对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业务类型划分、核算方法、资本金计提、业务集中度,以及同业业务权限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与此前网传《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9号文")相比,127号文在同业业务定量约束上明显减轻,但对于监管范围、业务形式的规范性要求、资本实质性计量要求以及监管范围均进行了更有针对性的界定,主要目的仍然在于约束和规范具有信用派生功能的创新/监管套利型同业业务。140号文主要对同业专营部门制进行了说明,涵盖了包括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不得转授权等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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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5月16日,一行三会、外管局联合发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127号文"),规范同业业务。银监会同时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简称"140号文"),规范了"127号文"中关于银行同业业务组织结构、授权、授信的要求,明确各类同业业务的概念、分类、规范操作和会计核算,同时对管理体系、融资期限和集中度等进行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要求商业银行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明确禁止分支机构独立开展同业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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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2014,(7)
正编者按: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呈现爆发式的发展势头,同业业务在资产和负债规模方面均实现大幅增长,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金融同业业务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增加了金融系统风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与此同时,金融机构非标业务发展迅速,虽然存在诸多风险,但其超高的收益率还是让银行"难以割舍"。由于不受表外对非标理财产品的规模的限制,商业银行通过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配合,对信贷额度进行表内表外挪腾,使得201 3年初针对理财产品监管的8号文的效果大幅度削弱。在此背景下,201 4年5月1 6日,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银监会也在随后出台了1 40文以配合127号文共同对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和非标业务进行规范。相比于之前网上风传的"9号文"相比,127号文在同业业务定量约束上明显减轻,但对于监管范围、业务形式的规范性要求、资本实质性计量要求以及监管范围均进行了更有针对性的界定。1 40号文主要对同业专营部门制进行了说明,涵盖了包括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不得转授权等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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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监管机构陆续出台多项措施,规范银行理财业务.
2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39号文”)对银行理财业务管理架构等提出了规范性监管要求.5月,一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简称“127号文”),限制了理财产品投资非标的规模.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35号文”),要求商业银行进行理财业务事业部改革.9月,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236号文”),严禁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倒存等手段对存款“冲时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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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将同业业务作为今年的重点监控领域,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委已经出台文件严格规范同业业务开展。笔者想强调的是,同业业务不等同于金融机构业务,同业业务将风光不再,但金融机构业务却大有可为。金融机构业务涉及的客户类型多、产品服务多、参与部门多,穿透力很强。该项业务对国际大型银行的利润贡献普遍较大。围绕“做什么、怎么做、怎么管”等问题,本文总结了国际大型银行开展金融机构业务的主要经验,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国内中资银行当前金融机构业务的特点,结合市场趋势及最新监管要求,在金融机构业务的总体定位、业务策略及配套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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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人民银行联合四部委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127号”文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规范性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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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35号文件明确了理财专营化的改造方向,与之前的8号文共同组成了理财业务的监管新规,与更早时间陆续发布的文件和制度构成了覆盖理财业务组织体系、资产配置、运营管理全部环节的完整的合规框架.尽管监管新规执行力度还是影响未来理财业务走向的重要因素,且同业已经提出了一些规避监管的方法,甚至付诸行动,但可以肯定的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精细化转型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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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高速发展,同业业务网络的交易关系日益复杂。基于此,部分金融机构利用层层嵌套的方式规避监管,金融"脱实向虚"的现象日益突出。本文结合监管实践,针对目前同业业务网络演化难以预估、膨胀规模难以度量等问题,提出了基于复杂网络理论的演化模型。运用社会型网络的同配流策略,宏观上可反映同业业务的系统性及趋势性风险,微观上通过节点研判可监测单点风险。通过对同业业务网络的拓扑演化进行仿真模拟,本文发现:在外部监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将随着同业业务网络节点数的增加而放大;而同业交易对手增加时,将使同业业务网络更加复杂,从而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利用复杂同业业务网络模型可迅速发现同业业务网络中的关键节点、量化网络资金流规模,为监管部门及时抓住要害、理清头绪,以及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