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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光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3)
试论唐后期的两税法改革与“随户杂徭”陈明光唐朝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的“两税法”,是对赋税力役制度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而以往论述“两税法”一般只侧重于赋税方面,视角尚欠全面。关于两税法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关系,我在《论唐朝两税预算的定额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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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4):87-91
市租是西汉商业税的一种,但对其具体性质及相关问题,在学者间历来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最普遍的看法是将其作为市场交易税、营业税等类型来看待。这一看法直接源自于《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中的一段《索隐》,其正文为武帝时主父偃的一段话:“齐临淄十万户,市租千金。”《索隐》注道:“市租,谓所卖之物出税,日得千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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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衍德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1)
公元755年至907年,唐王朝的后半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动荡时代。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的帷幕刚刚降下,后期的帷幕刚刚拉开,新旧交替,风云荡激。这一时期生产、分配、交换的特点,已为人们所关注并多有探讨。但是,消费领域的情况却鲜为人重视。 消费既是生产的目的和终点,又是重新引起生产的动力和起点。一个时期的消费特点,往往是该时期生产、分配、交换诸特点的综合反映。不研究消费这个社会经济链条上的重要环节,就难于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其他经济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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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衍德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2)
唐王朝的后半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动荡时代,新旧交替,风云荡激。这一时期生产、分配、交换的情况及其影响,已为人们所关注并多有探讨,但消费领域却鲜为人重视。 事实上,消费既是生产的目的和终点,又是重新引起生产的动力和起点。忽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忽视它对分配和交换这些社会经济活动中间环节的影响以及它对上层建筑的影响,就难于客观地解释一个时代的社会变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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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燕军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2):99-103
一般认为 ,宋代的“合种”“分种”指的是分成租制。本文认为 ,“合种”“分种”指的是一种生产组织方式 ,与分成租制并无必然联系 ,甚至可能与租佃制无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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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知识“租”的学习型战略联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习型战略联盟以跨越企业的方式组合知识资源,获得知识分享规模效益,形成知识“租”,使联盟产生高额的回报。本文从辨析知识“租”的合义入手,结合对企业知识的类别分析,揭示了联盟中知识“租”产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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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的市场看,软件供应商正向服务供应商转型——服务产品化。那么与此相对应,软件用户很有可能由购买服务产品代替购买软件产品[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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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21,(1):58-74
“租厂制”是近代中国企业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本文对近代上海缫丝工业中长期盛行“租厂制”的主要原因、运行机制与合理性做了深入分析。研究表明,在价格波动和经营风险都比较大的市场环境中,“租厂制”是从业者为实现博取利益、规避风险的双重目的,而选择的一种适应当时市场环境的企业制度。一方面较大的经营风险,对置办厂基的“实业主”长期自营不利,而将厂基出租则可以稳获租金收益;另一方面“营业主”利用“租厂制”的灵活性可以较小的预期损失博取较大的预期收益,并通过“及时止损”来控制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这是“租厂制”在近代上海缫丝工业中盛行的主要原因。本文研究的结论,有助于我们深化认识企业制度产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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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2016,(10)
互联网金融一般包括三个部分:(1)互联网银行。如"蚂蚁金服",是属于"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互联网银行。它推出的"余额宝"相当于互联网银行的活期存款、"招财宝"相当于互联网银行的定期存款。(2)P2P平台。即个体网络借贷平台,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直接借贷的新型债权投融资形式。该新型金融平台较为便利地为融资提供方和融资方提供透明、直接而安全的小额信贷交易,即以网络的形式直接进行资金的买卖。(3)互联网众筹项目平台。向网友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游戏模式,即在互联网上进行团购+预购的形式,向大众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项目发起人往往是需要资金的创意人或小微企业的创业人,以项目发起人的身份号召大众筹资。公众出资人往往是互联网用户,他们在网上进行小额投资于感兴趣的项目,每个出资人都可能成为"天使投资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的同时,伴随着"庞氏骗局"或"跑路公司"的现象严重。"e租宝"和"中晋系"事件的发生,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非常惨痛的。因此,规范化管理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是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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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之一,是深入具体地把握它的基本含义,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一、关于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与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力量。生产力的载体,是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区和国民经济体系等经济体,它们是把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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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幽灵在经济学中游荡,这就是“价值”的幽灵。从亚当·斯密开始,甚至在“边际革命”之后很久直至今天,它,仍在游荡。 凯斯新曾直言,他之所以在其代表作《就业、货币和利息通论》之中不言“价值”,盖因“它(“价值”)早已臭名昭著了”。这显示了凯氏其思想偏见,但窃以为,“价值”幽灵游荡几百年,固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但在以效率为核心的经济学中,着实让人们思量不已。 “价值”实在是一种形而上学——柏拉图的形而上学而非黑格尔的形而上学——的建构。“价值”犹如柏拉图所谓“理念”,“价格”犹如柏拉图所谓“表象”,二者分属不同等级的世界,“价值”决定“价格”,正如“理念”支配“表象”,“价格”反映“价值”,正如“表象”折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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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绣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3,(1)
史界对唐前期赋税的研究多集中于租庸户税、地税等主要税收上,而对于在岭南及蕃胡内附州实行的轻税制则极少注意,甚至多有误解。轻税是唐前期赋税中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不理解轻税,就不可能全面了解租庸调制,也不可能正确理解唐前期的赋税体系。有鉴于此,笔者草就此篇小文,力图对唐前期轻税的性质、内容做一较为详细的探讨。 唐前期有两种轻税,其一为客户之税,二为内附者之税。客户之轻税始于开元中,持续时间很短。《旧唐书》卷一〇五《宇文融传》云: 其新附客户,则免其六年赋调,但轻税入官。 这种轻税的数量及用途,《唐会要》卷八五“逃户”门记载云: 岁终,得客户钱百万,一时进入宫中。 “客户钱”即客户的轻税钱,它作为羡余被纳入宫中支用,后来又被用来补充常平仓本钱。这种轻税是宇文融括户后对客户的暂行税法,在财政上的意义不大。本文所讨论的是第二种轻税,即蕃胡夷獠内附者的轻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