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 大连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在某年7月签订了一份抹布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38,000美元,装运港为宁波,目的港为日本神户,允许分批装运.合同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某年9月17日.  相似文献   

2.
[案例]1996年某食品公司(以下为A公司)与格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为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一批冻对虾仁的合同。B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开来的信用证规定:冻对虾仁每磅13/15只,7.995吨5%增减。采用航空运输,不迟于1996年5月15日,航空运输收货人做成B公司。A公司依据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于1996年5月12日将货物装运完毕,13日备妥信用证项下的各项单据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行审单无误后,于14日向开证行寄单。货物到达目的地后,B公司立即办理提货手续将货物提走。但后来,A公司却收到开证行拒付电称单证不符:“我信用证规定数量7.995吨,你方所…  相似文献   

3.
案情2000年2月,上海 A 公司与美国 B公司签订购买2000吨俄罗斯产苯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上海 A 公司向美国 B 公司购买俄罗斯产苯酐2000吨,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付款跟单信用证。上海 A 公司按买卖合同约定依时申请上海 C 银行开出以美国 B 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付款跟单信用证,信用证条款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品名、货物总重量(净重和毛重)、货物包装用50公斤袋装、40尺集装箱装运,但没有列明货物袋装总件数以及是否每袋重量必须为50公斤包装(注:该信用证适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英国 B 公司收到该信用证后,经审核接受了该信用证,并按合同约定备货装运。按合同约定装运货物后。美国 B 公司即按信用证条款要求制作议付单证,并将全套议付单证交议付行美国 D 银  相似文献   

4.
<正> 一、案例简介国内A公司(买方)与芬兰B公司(卖方)于2001年5月10日签订了销售合同(适用INCOTERMS2000)。货物为山毛榉木材,总量为690立方米,分装15个集装箱,价格条款为$360/立方米CFR汉堡(适用IN-COTERMS2000),即期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不得晚于2001年7月15日。合同订立后,国内A公司(买方)开立了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2004年4月,中国A企业与中国H贸易公司签证定购合同,约定由H公司从德国购买一批钢材,然后再转卖给A企业。于是,中国H公司作为国际贸易的买方与德国的S公司(卖方)以CIF条件签订了进口德国钢材的买卖合同,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装运期为2004年6月30日之前,卸货港为中国天津  相似文献   

6.
案例 2009年3月3日,中国A公司(采购方)与香港B公司签订了花生采购合同,约定A公司从B公司进口花生1万吨,价格术语为CIF宁波,装运期为2009年4月15日前,交货期为2009年5月20日前,付款方式为信用证。随后,香港B公司又与美国C公司(供货方)签订花生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货物由美国直接运到中国宁波,价格术语为CIF宁波,装运期为2009年4月15日前,交货期为2009年5月20日前,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简介我国某市A外贸公司于2005年5月5日与印度B中间商签订了数量为100吨、金额为7万美金的化工原料出口合同。合同签订以后,该中间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立了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最晚装期为2005年6月10日。该信用证于5月25日到达合同中所指定的我国某国有商业银行(通知行)收到正本信用证后,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期前完成了装运;6月12日收到正本清洁提单后,按照信用证规定连同发票、箱单等其他单据传真给B中间商并要求其传给最终用户;次日通知行审单认为无误后于当日寄出整套单据,要求开证行(印度最终用户所在地银行)付款;6…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简介 2002年12月20日,厦门YT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T公司)与波兰AB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签定一份HDPE塑料袋出口合同,其数量为3,000,000 PCS,总额为USD13,350.00 CIPWARSAW,可溢短装10%,不允许分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2003年1月14日,波兰ABC公司按合同规定通过波兰C银行(波兰ABC有限公司所在地银行)开来了信用证.装运期为2003年2月16日之前,交单期为装运后10天之内,信用证有效期内.  相似文献   

9.
案例:2004年3月,上海某电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方)与美国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签订价值10万美元的电子产品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CFRNEWYORKBYAIR,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004年4月间从上海空运至纽约。合同订立后,美方通过纽约一家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  相似文献   

10.
1998年10月20日,申诉人香港A公司与被诉人黑龙江B公司在广州秋季交易会上签订了FEO4-98-20/03售货合同。合同规定:“B公司向A公司出售1998年产一级白瓜籽110吨,CIF香港1180USD/吨,总价款129800USD,装运口岸为大连港,在1999年1月前分两批装运。”,合同生效后,A公司于1998年10月28日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HKH243726TA,该信用证证明,66吨一级白瓜籽,CIF香港1180USD/吨,或FOB大连1120USD/吨。该信用证开出后,A公司又于1998年11月8日,12月13日,12月28日和1999年1月11日,先后四次对信用证作了修改。修改内容包括:66吨一级白瓜籽可分两批装运,装运期限由1998年11月30日延期到1999年1月31日止;一级白瓜籽规格轻脏板由≤0.01%修改为≤0.5;23吨CIF香港1180USD/吨,43吨FOB大连1120USD/吨。1998年12月28日,B公司发货23吨到香港,价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已履行。1999年1月12日,1月17日,B公司先后两次要求A公司将原价CIF香港1180USD/吨升价为1280USD/吨,FOB大连1120USD/吨升价为1270USD/吨。以上要求被A公司拒绝。而B公司于1999年2月27日表示他们没有接受A公司在1998年12月28日及1999年1月11日的信用证修改书。现交货期限已过,B公司对A公司要其履约的请求拒不答复,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提起仲裁,请求裁决B公司赔偿其下列损失:1、赔偿未交付货物88吨的价差33755USD;2、仲裁费及由此起的一切损失。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 2003年7月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进口方与出口方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由香港某银行(以下简称C行)于2003年7月30日开出一份金额为239,500美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以江苏省某行(以下简称D行)为通知行/议付行,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及有效期分别为2003年10月5日和10月15日,有效地点为中国,提示单据的期限为"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to C bank not later than 10days after date of B/L,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单据必须在不晚于提单日后10天提示给开证行,且不得迟于信用证有效期限).  相似文献   

12.
由一则案例谈不可抗力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简介 2000年4月5日,中国某公司(简称中国A公司)与新加坡某化工原料进出口公司(简称新B公司)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约定由新B公司向中国A公司出售5,000公吨印尼产的甲醇.合同单价为CFR中国青岛港130美元/吨,装运期为2000年5月.装运港为印尼的某港口,目的港为中国青岛港,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同年4月7日,双方当事人又签订了一份中英文对照的合同.两份合同内容大致相同,只是第一份合同就不可抗力作出了详细规定,而第二份合同只是在个别条款中简单提到了不可抗力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起特殊的无单放货纠纷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简介 某年8月河北A公司与韩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以FOB天津价格出口全棉长裤的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2,500条全棉长裤.最迟装运期为当年10月20日,装运港为天津,目的港为韩国仁川.单价为每条3.4美元,总金额为42,500美元.付款方式为电汇(T/T)与信用证(L/C)两种结合,其中,2.4美元/条以电汇方式付款,金额为30,000美元,1美元/条以信用证方式付款,金额为12,500美元.  相似文献   

14.
一、案情简介2006年2月2日,A公司业务员与智利D公司达成一笔空运出口交易,合同总金额645,000美元,D先付订金30,000美元。2月7日,A收到订金。2月10日,A收到D通过B开出的正本信用证。信用证部分基本信息:该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总额为615,000美元,允许5%增减;最迟装运日期为3月3日  相似文献   

15.
一、案情简介 案例1: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收到信用证后2个月内交货,限三日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immediately"(接受你方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予答复.又过2天,B公司通过旧金山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以合同并未达成为由拒绝交货,并立即将信用证退回,于是双方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16.
开证行有意欺诈 2007年8月,国内A公司与国外的B公司签订了价值达20万美元的保鲜水产品的出口合同。B公司委托其银行开来的即期跟单信用证中,无任何不利或风险条款,并限定国内某通知行为议付行。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即9月31日,A公司将货物装入15个40尺集装箱交付给承运人。  相似文献   

17.
一、案情 2000年5月8日,原告中国广澳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广澳公司)与被告印度尼西亚茂林合板厂(以下简称茂林合板厂)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茂林合板厂向广澳公司提供3种规格的胶合板6000立方米,价格条件为CIF汕头,总价款226.6万美元,以信用证方式结算。6月4日,广澳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开立以茂林合板厂受益人的100%即期议讨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约定:货物装运期不迟于2000年7月31日,可分批装运,不可转运;议付单据包括一套以议付银行为指示人的清洁已装船提单;信用证有效期至2000年8月21日。  相似文献   

18.
2003年7月3日.印度尼西亚萨蒂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萨蒂亚甚司)与韩国大恒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恒公司)签订出口5000吨尿素的销售合同,交货条件是USD140 per Metric ton Inchcn(仁川港),不得分批装运。总价款70万美元.保险险别为ICC(B).支付条件为即期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装运时间为2003年9月10日之前。  相似文献   

19.
一、案情简介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A与美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大米出口合同,A公司出口大米10,000吨,凭不可撤销即期付款信用证付款.合同规定:"1998年5-10月分六批每月平均装运(SHIPMENT DURINGMAY/OCTOBER,1998,SIX EQUAL MONTHLYLOTS)".  相似文献   

20.
一、案情简介 2000年,内地某公司(卖方)与香港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份出口合同,支付方式为信用证.在规定的时间,香港进出口公司按合同规定开立了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USD235,328.27的对背信用证,开证行为A银行.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装运货物,并备好信用证下所要求的全套单据交国内B银行审核.B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提单"Pre Car-riage"一栏显示船名"ASIMONT 0161-022S","Placeof Receipt"一栏空白,"Vessel(Voy No.)"一栏显示船名"EVER REFINE 0720RW-010","装货港"为上海,"卸货港"为印度CALCUTTA.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