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财会学习》2012,(8):9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  相似文献   

2.
张铭 《新理财》2012,(8):81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7月9日发布《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3号,简称"《公告》")称,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公告》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9,(22)
<正>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相似文献   

4.
《财会学习》2014,(8):6-6
政策背景鉴于危害税收征管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为准确界定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危害税收征管罪”,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7月2日制定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39号公告明确了三项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5,(16)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相似文献   

6.
最新法规     
《税收征纳》2011,(7):41-4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3月25日2011年第23号)现就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纳》2014,(8):40-40
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8.
咨询服务台     
武瑞纳 《税收征纳》2022,(11):39-40
<正>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其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20,(2):I0002-I000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10.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知还强调,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有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其发售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摘自《财会信报》)一般纳税人售免税货物不得开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11.
《会计师》2016,(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相似文献   

12.
《财会学习》2020,(1):I0002-I0002
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13.
《税收征纳》2013,(7):40-40
现将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几条规定的,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4.
近日,某税务稽查局发现某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的材料时,却取得了他人代开的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15.12万元。稽查局根据法发[1996]1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gt;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4,(1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  相似文献   

16.
群文 《税收征纳》2009,(11):15-16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作为购货方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购货方“非善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或者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逃税、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但对购货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涉税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二)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三)备查资料 :1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2 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3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14,(9):5-5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进行调整,以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需要。纳税申报附列资料"预征率"行次由原来的1行变成3行,分别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和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据了解,由于从2014年7月1日起简并了特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了方便其自查补缴以前所属期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保留了6%、4%征收率栏次。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12,(7):8-9
为明确外贸企业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外贸企业可使用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其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为出口退税申报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二、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提供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  相似文献   

20.
刘锋 《税务研究》2016,(3):56-5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其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历来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尽管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措施,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商事制度改革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改为登记制以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出现上升势头。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法,笔者建议从完善增值税制度、强化增值税管理、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压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空间,有效遏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