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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与债务人申请破产是现代破产申请中的两种形式.我国针对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集中在破产法,但破产法对于债权人申请破产仅做了概括性的规定,缺乏对债权人破产申请的必要限制,如此容易造成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的现象,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违背我国破产法的立法初衷.因此,应当参考域外破产的相关法律,从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额的限定、债权人人数的限定及增加债权人破产申请权行使的前置程序方面对债权人破产申请进行必要限制,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利益寻求到一个平衡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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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背景 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出现暂时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时,除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之外,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纠纷的比较可行的方法。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现行破产法规规定,破产清算过程持续时间比较长,而且双方费时费力、也无法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债务重组因而成为一种维持债务人持续经营、债权人最大限度收回债权的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了规范债务重组行为,财政部曾于1998年6月1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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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适用于其他企业法人破产)(以下合称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获知纳税人破产,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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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破产法》为债务人、债权人、投资者、职工等权利主体的利益协调提供了制度安排.但新《企业破产法》在企业破产司法程序方面的创新也对银行金融债权的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在企业破产案件中加大对不当破产行为的规制,加强对管理人和重整企业的监管将成为债权银行面临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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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往往要遇到破产财产、破产债权以及担保物、抵押债权之类名词概念。企业在涉及此类案件时,应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地理解把握这些概念的内容、含义。(一)破产财产一、破产企业财产破产企业财产指破产企业全部财产,是清算组在对破产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后,向债权人会议披露、属于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简称《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简称《规定》),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范围作了以下界定:1.破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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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担保是指债务人对无财产担保的债务事后追加财产担保。事后担保影响了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的权益,因此法律赋予了其他债权人以及企业破产管理人事后撤销该担保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并未就有关事后担保的撤销权行使问题进行具体规定,而事后担保自身的性质和法律适用仍存在固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事后担保的性质进行界定。本质上,事后担保属于偏颇行为,应当与诈害行为有所区分,在此基础上,应注意债权人撤销权与破产管理人撤销权存在着对立与联系,因此在破产法语境下适用撤销权也应当注意与债权撤销权之间的衔接,并对企业破产中特殊情形排除适用撤销权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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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的价值取向: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兼谈破产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制度是指清算不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财产,通过破产程序而使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我国新破产法在破产还债程序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中,要尊重债权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权利,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价值取向。本文从完善债权申报制度、财产管理制度两方面,思考如何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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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破产界限的确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曹阳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通常又称为破产原因。我国涉及企业破产问题的法律文件目前有:①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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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益云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12):112-113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部分企业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而难以按期偿还债务,此时,虽然债权人可按法律规定申请债务人破产,但是这种破产申请会因为过程持续过长,费时费力,还难以保证债权如数收回,于是就出现了债务重组这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在新会计准则下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以上三种情况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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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前欠税的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获知纳税人破产,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或破产企业的清算组申报破产企业所欠税金,法院或清算组应认真核对和确认.申报欠税时应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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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依法介入破产事务,能有效地揭露并防止破产财产处置中的舞弊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破产法的正常施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国家审计主体及职能 国家审计机关的主体地位在《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均已明确。《破产法(试行)》第2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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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企业破产作为一特殊的经济活动,应纳入审计范围,这不单体现了审计的本质——“经济监督”,也对准确界定破产企业经济责任、保护债权人利益及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一、从产权维护看破产审计的两个层面 根据破产前后应对债权人的产权利益承担责任的责任人的不同,可把破产审计分为两个层面:破产条件审计、破产清算审计。 (一)破产条件审计 破产条件是指审查申请破产的企业是否真正具备破产条件。根据《破产法》之规定,要宣告企业破产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1)《破产法》第3条规定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在企业整顿期间,企业具有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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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9)
当债务人遇到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债务时 ,债权人有两种选择 :一是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二是向债务人做出一定的让步 ,即债务重组。第一种选择可能使债务人破产倒闭 ,毁掉一个企业 ,增加一批失业人员 ,而债权人的债权也很难得到足额偿还。第二种选择既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一定债还 ,又能保证债务人继续经营 ,使乡镇企业这支市场经济生力军成长更快。因此 ,希望乡镇企业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多采取债务重组方式 ,减小经营风险 ,共同发展。一、债务重组的前提债务重组的前提就是“让步”。债权人必须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 ,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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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转型过渡时期,破产重整作为挽救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企业的重要方式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但是重整耗时长、成本大、效率低仍是企业破产重整最大障碍之一.文章对比泸天化和柳化股份破产重整事件,构建破产重整效率、企业重整价值与利益相关群体三方关系分析框架,通过相关指标及博弈论模型深入分析两家案例企业,剖析我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无形价值是破产企业重整价值的核心构成要素;现有的破产重整机制为债务人导向,债权人在重整过程处于劣势地位,致使破产重整成为债务人逃避破产责任的主要方式;金融债权人对于破产重整的妥协是受到政府干预的一贯结果,政府对重整的不当干预有违破产法立法的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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