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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随着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激增,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肇事方和受害方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伴随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自2010年1月施行,海南省财政、公安等五厅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细则》并于2010年12月20日实施。  相似文献   

2.
2009年10月13日,公安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卫生部及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并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3.
设立救助基金的背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  相似文献   

4.
浙江省绍兴市于今年5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以拍卖吉祥车号牌作为筹措基金的办法之一。6月10日上午,首次机动车吉祥号牌拍卖在绍兴市华侨饭店会议室举行。除拍卖尾数带“8”、“6”以及“AABB”形式的号牌以外,车主也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挑选号牌,再进入拍卖程序。拍卖底价最低为3000元,号牌末位数为“8”的起拍价为5000元,号牌末四位数为“8”的拍卖底价为5万元。当天上午,绍兴市车管部门拿出40副号牌拍卖,36副成交,拍卖总收入40余万元,全部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绍兴市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韩永强…  相似文献   

5.
<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种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国家公益基金,对抢救伤员生命、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近期,公安部下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全面总结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情况,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修订五部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提供参考和依据。本文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  相似文献   

6.
《空运商务》2012,(7):17-17
本刊讯目前,《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经财政部颁布,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是民航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重要文件,对基金征收和使用、预决算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了系统规定。  相似文献   

7.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政府召开由公安、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卫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长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台州各地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可以得到救助基金的救助。据悉.台州市财政局在全市实施机动车吉祥号牌统一拍卖的前提下,将安排上年度拍卖收入总额的20%为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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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10,(10):95-95
2010年9月10日,财政部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政府性基金的定义、申请和审批程序、征收和缴库、预决算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了系统规定。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看了《道路交通管理》今年第3期《有人拦车索要“抚恤费”交警近在咫尺啃甘蔗》一文后,发现湖南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复信中有农机监理部门立案侦查农用拖拉机交通肇事逃逸案之说。笔者认为农机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同时,第五条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四项职责。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  相似文献   

10.
<正>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概况2012年我国颁布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4年我国发布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范了基金的征收、缴纳、使用和管理。2016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公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以下简称《理赔导则》)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以下简称《索赔指南》)。  相似文献   

11.
事故     
正问:近日,我姐姐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被后方驶来的出租车撞倒受伤住院,已花费医疗费4万多元。现在出租车驾驶人一分钱也不出,我姐姐的医疗费怎么办?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相似文献   

12.
《交通财会》2008,(11):4-6
1996年原交通部出台的《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第9号令),是最早针对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问题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998年1月1日实施的《公路法》首次对公路收费权的转让以法律形式予以确立;2004年国务院颁发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对公路收费权益的转让管理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并明确提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据此,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制定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正>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在此背景下,2011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公部请〔2012〕83号)。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相似文献   

14.
事故     
正问:一位老人在早晨锻炼时被一辆货车撞倒受伤,肇事司机弃车逃逸。请问,抓获肇事司机以前,老人的抢救治疗费用由谁负责?答:应当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相似文献   

15.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于7月22日发布。《国务院意见》设定"重特大交通事故追责政府"制度,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年报告制度,每年1月15日前,省级政府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国务院意见》指出,以落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这里的"企业",既包括道路运输企业,又包括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还包括收费公路经营企业、道路施工建设单位等,尤其是道路运输企业,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责任主体。从整体结构上  相似文献   

16.
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并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今年4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明确废止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由此可以看出,<司法解释>将成为道路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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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全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交基金")改革,优化基金运作模式,由原先随着时间线上的"追"结构性调整为伤员救治5日后的"等"。搭建"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的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即只要是在山西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可能超过1.8万元(交强险抢救费垫付限额)的伤员,都可接受道交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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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财会》2012,(12):91-92
<正>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什么是财政票据?答:根据现行规定和财政管理实际,《办法》对财政票据的定义作了明确规定。财政票据是指"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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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路甩挂运输在我国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国家和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推广汽车甩挂运输进行了积极宣传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其中,国务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修改,自2013年3月1日起挂车不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推动道路甩挂运输的发展。黑龙江省也在"十二五"规划中做出了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推动道路运输由传统产  相似文献   

20.
自3月1日起,《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要加强对车辆生产厂家、驾校及考试发证的车管所行为的监管。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都要依法倒查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地和肇事车辆、机动车驾驶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要向江苏省公安厅作出检查。凡发生涉及客运车辆事故和涉及营运车辆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的,一律向社会公开营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车辆产品生产厂家、驾驶人培训学校以及考试发证的车管所。除重大事故外,问责将对驾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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