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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2011年3月起施行的主要财经法律法规(一)行政法规。为了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国务院颁布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个体工商户条例(草  相似文献   

2.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具有很多特殊性。本文介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的基本内容,并分析了当前税收管理存在的难点,最后就如何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 下简称“代表机构”),系指按国务院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包括华侨、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由于代表机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投资环境的改善,许多跨国公司和外国企业纷纷在中国各大城市设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常驻代表机构)。这些常驻代表机构作为中国联系世界的纽带,为中国走向世界发挥一定的作用。尤其一些世界著名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遵循中国法律...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10,(4):49-50
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0,(4):112-112,F0003
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相似文献   

7.
艺阳 《新理财》2010,(4):93-94
2010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对原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18号文”),  相似文献   

8.
《税务学习》2003,(3):45-46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代表机构近年来税务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陈林 《中国外资》2010,(12):156-156,158
2010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对原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清理与更新。18号文对代表机构的计税方法、申报纳税手续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明确规范。  相似文献   

10.
《会计师》2010,(4)
<正>国税发[201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国企业在北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迅速增加,到1997年底,来自88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已有6413户,相当于1990年以前机构总数的  相似文献   

12.
对外商代表机构征税的回眸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长期以来,在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征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从根本上说,这是由于公司、企业法制不完善而造成的。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征税要想形成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必须在调整和细化征免税界限、变革征纳税方法的基础上,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公司法制。  相似文献   

13.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贸易联络等营业活动设立的固定场所。我国通常将代表机构简称为外国企业。改革开放以来,代表机构由少到多,特别是香港回归和我国加入世界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如确有需要可申请在中国北京和经济特区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经批准在北京设立代表机构后,如有必要,也可申请在中国其它指定城市设立派出机构。  相似文献   

15.
《税务学习》2003,(3):45-45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相似文献   

16.
政策信息     
外商可以合资合作 进入职介 我国职业中介市场之门向外资缓缓开启:自12月1日起,我国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进入中国职业中介服务市场,但不能独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和在中国成立的外国商会不得在中国从事职业介绍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局近日联合颁布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日益增多,其业务核算一般比较简单,涉及地方税税种也相对较少,一直以来都不是地税部门管理和稽查的重点,这  相似文献   

18.
实务咨询     
《财会学习》2006,(8):54-57
留学生购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红字增值税发票冲销的规定;受托加工物资与受托代销商品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个人所得税中的免征额与起征点的区别;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的范围;  相似文献   

19.
2005年10月下午,市政府召开“杭州市外国企业常驻机构首席代表新年恳谈会”。美国太平洋联合投资公司,英国柏诗蒂有限公司等49家外企的56名常驻杭州机构首席代表参加恳谈会。举行这次恳谈会,主要是向外企代表通报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加政府与外企办事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相似文献   

20.
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350号),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一是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二是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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