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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环境保护法》作为调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产关系最重要的法律.应当承担起环保领域顶层法律的任务。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并调整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才能真正起到环保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作用,才能适应严峻的环境问题的挑战,才能为我国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2.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法律层面的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的法定义务,即根据国家法律必须承担的义务,包括遵纪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提供就业机会、为社会提供合格产品等方面;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是对企业高于法定义务的道德约束,包括体现公共责任的公益支持、环境保护、慈善投入、福利事业、社区建设等方面.它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3.
雷红  胡荒牛 《冶金财会》2003,(5):19-19,26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的质量竞争和价格(成本)竞争越来越激烈,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企业只有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制造成本,走高质量、低成本的路子,才能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拟结合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下称炼钢厂)的实际,谈谈对车间(工段)进行责任成本控制的一点尝试。一、责任成本的制定1.制定责任成本的原则。制定责任成本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管什么、负什么责、算什么账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责任成本指标要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如…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长期处于“政企不分”和垄断经营“卖方市场”环境下形成优越地位的农电企业,在突如其来的大量电力损害赔偿和事故责任认定面前,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和浮躁不安。人们在抱怨有关电力事故认定和赔偿有关法律条款制定滞后的同时,更多的是表现了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理解。因此,进一步深刻理解并且正确运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电力企业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地位以及对农电企业的影响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是存在于民事责任的侵权责任领域中。其法律…  相似文献   

5.
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触电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尤其是<电力法>与其它法律,特别是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差异处理.四个方面是:一是高压触电引起损害赔偿的立法冲突;二是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三是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份额的划分;四是触电引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条件.  相似文献   

6.
现已发布或施行的涉及“高度危险作业”的法律。只有《电力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四部。它们在责任原则上既不局限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彼此之间又不尽平等。将这些法律对责任原则、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的规定进行比较。将对完善电力法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的法律目的目前,大规模核事故产生跨越国境的损害时,赔偿数额一般都无法得到充分保证,也没有确定的法律适用原则。针对这种现状,需要一种专门的国际法律体系来明确相关法律原则。1997年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第41届大会上获得通过的《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CSC),就是这种专门国际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这种专门国际法律体系还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核责任公约体系和国家原子能机构(IAEA)核责任公约体  相似文献   

8.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 :“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是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一些人、特别是一些法官 ,将“高电压”理解为《民法通则》中的“高压” ,当发生高电压甚至低电压触电伤亡事故时 ,无论供电部门有无过错 ,均按高压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对法律的…  相似文献   

9.
王再初 《华北电业》2000,(10):34-35
《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高度危险作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一些法官,将"高电压"理解为《民法通则》中的"高压",当发生高电压,甚至低电压触电伤亡事故时,无论供电部门有无过错,均按高压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法律的曲解。  首先,必须对"…  相似文献   

10.
产品责任管理体系是针对产品责任建立起来的科学、系统的管理方法.文章具体分析了产品责任管理体系的理论和原理,研究了在我国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建立产品责任管理体系的理论和方法,通过产品责任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资源和检测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整合,为我国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思路.针对我国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国情引入产品责任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1.
消费者企业社会责任认知水平近年有了大幅的提高,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战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创新.本文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原则和实施途径.  相似文献   

12.
高压触电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不但能够解决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还决定着侵权行为分类、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免责条件等问题,在侵权行为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危作业侵权诉讼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进一步明确,1千伏及以上高压触电案件是高危作业侵权诉讼的具体类型。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  相似文献   

13.
导论知识产权和包含知识产权之产品的销售以及许可制度通常以对使用、转让和生产予以限制为特征。尽管知识产权所有人有相当大的自由来对这些限制赋予新元素,但是在合同法、反托拉斯法、知识产权法的一些法律原则里都对此有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4.
人类社会和法的发展历史清楚地告诉我们,良法之治的重要,何为良法?良法的标准是什么?良法是基于人性而产生的理性价值原则及其法律制度,立法的逻辑起点和终点是以人为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奠定和夯实立法的人文根基,才能彰显出立法的终极目标和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5.
企业应负社会责任分析模型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发展、理念及内涵,提出了基于企业内部-产品-公益的社会责任分析模型,并认为应从导向、机制、监督三方面加强建设才能更好地分析、履行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6.
俄罗斯对油气领域政府与投资人的关系管理实行矿税制,尽管在俄罗斯仍有三个基于产品分成原则的油气项目,但产品分成原则不再适用于油气勘探开发新项目。俄罗斯对油气领域实行联邦立法层面集中控制,地方仅在税收优惠和环境保护监管方面有微弱影响。外国投资者获得矿权必须通过在当地设立法律实体来实施,并须充分了解法律层面对矿权的监管制度。战略资源区块对国家经济安全有重大影响,适用特殊的监管制度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俄罗斯投资环境在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透明性方面有欠缺,俄罗斯2014年因克里米亚事件受美国和欧盟制裁影响了营商环境,缺乏有技术能力的雇员,基础设施和工业产业链不完备。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投资应尽量避免外商独资形式,涉及战略资源区块的投资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全面的尽职调查。  相似文献   

17.
李宗辉 《中华商标》2014,(10):46-50
正在市场经济的日常交易中,消费者尤其是个人消费者往往以"假货"统称其所购买到的质量有瑕疵或缺陷,或者品牌有问题的商品,然而事实上这涉及的是产品责任和假冒这两个时有牵连但又相互独立的法律问题。消费者群体的朴素认知观念折射出日常用语与法律概念之间的疏离和差异,因此有必要进行理论上的澄清。  相似文献   

18.
胡前龙 《中国石化》2008,(11):32-32
“三鹿奶粉事件”将中国奶制品企业推向了信用危机的悬崖。他们忘了,还有一件比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社会责任。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这个世界承担责任。领导有领导的责任,民众有民众的责任;富人有富人的责任,穷人有穷人的责任。作为一个生产者,不掺杂,不使假,不留隐患,就是责任。你对别人负责,别人才能对你负责;你维护别人的安全,别人才能维护你的安全。  相似文献   

19.
这是我国首例患精神病而诉高压输电线污染案。本案警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诉讼参加人以及公民、法人,必须尊重科学知识,法律、事实、证据、科学是构成侵权、维护权利诉讼中不可缺少的根本依据。电力企业只有依法管理,才能防范法律风险。这场诉讼同时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维护各自利益的权利,但凭空想象和舆论误导不能替代法律及事实,必须尊重科学,依据法律,证明事实,去伪存真,明辨是非,确认责任,承担后果。否则,将造成各方当事人的伤害和经济损失的悲剧。  相似文献   

20.
煤海星星     
1.确立基建程序的法律地位。现在,基建程序只是一般的规章制度,没有法律权威。为此,要用立法手段树立基建程序的权威,建立按基建程序办事的责任制度,使之成为一种必须遵循的法律或法规,违反者要追究责任。2.贯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搞基建要强调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做到生产上需要、经济上合算,就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投资效果,及早收回投资,加快建设资金周转。忽断忽续会造成长、散、乱、费的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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