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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条款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立法当中皆为绝对禁止,之所以如此,本是为保证合同的实质公平、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但若对此绝对禁止则有矫枉过正之嫌,背离私法自治这一基本原则。其实,流质条款并不违背担保物权的创设初衷和本旨,恰恰相反,其正是私法自治、合同自由、意思自治的绝佳表现,且有利于减少纠纷、降低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因此,对于流质条款的法律效力实有承认之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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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契约一直为传统民法理论所否认。但通过对否认流质契约所持之理由正反两方面的法理分析,从维护私法自治、减少交易成本及弥补现行法律之局限等方面肯认了流质契约的价值,认为流质契约与债务人利益受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主张我国立法应当承认流质契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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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契约一直为传统民法理论所否认。但通过对否认流质契约所持之理由正反两方面的法理分析,从维护私法自治、减少交易成本及弥补现行法律之局限等方面肯认了流质契约的价值,认为流质契约与债务人利益受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主张我国立法应当承认流质契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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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实践不应僵化地援引禁止流质规则来无效化买卖型担保中的流质条款,以避免将买卖型担保重新装回典型担保的制度牢笼。禁止流质规则作为强制性预防措施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其立法目的必要性日渐丧失的情况下,扩张解释或者类推适用禁止流质规则均不可取,买卖型担保中的流质条款合法有效。对债权人课以清算义务,能够强化流质条款的正当性,从而彻底扫清买卖型担保中流质条款有效化的伦理障碍。担保人应负初步举证责任,只有价值差额超过“24%年利率上限”时才能启动清算,以确保流质条款的效率优势。尽管流质条款与以物抵债具有相似性,但不得以禁止流质规则束缚非买卖型担保中的以物抵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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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实现,是质押制度人主要的问题。我国《物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权的具体实现方式,而是参照适用动产质权的实现方式,规定的较为粗糙,有损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制度价值。面对此种情况,应对应收账款实现机制进行完善,保障其制度价值的实现,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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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担保物权占一编,共71条,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我国以前民事立法中关于担保物权制度的一次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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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进一步深化,房屋除了传统之外,房屋的投融资功能正在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挖掘.为了有效扩大居民消费,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反按揭“制度已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线,而中国对此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讨论对该制度的法律规制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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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首先在立法上确立了所有权保留制度。该制度以价金清偿完毕作为所有权转移的停止条件,买受人提前享有对标的物的占有和用益,出卖人以作为物权的所有权保障其价金债权。然而,我国有关所有权保留的法律规范仍缺乏体系化与可操作性,同一法律部门下的法律条文存在冲突。通过对所有权保留法律性质的考察,结合德国民法理论与我国现实立法,得出三个基本结论:(1)所有权保留法律性质为附停止条件的物权行为,能否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不影响买卖合同无条件生效。(2)担保理论仅在功能上体现了所有权保留的特征,不能替代附停止条件物权行为理论。(3)无论买受人是否行使回赎权,出卖人行使取回权则导致合同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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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是否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对债权的实现至关重要.<物权法>在担保物权方面对原有法律的完善和突破,特别是对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处理,可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范围变大,特殊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财产转让、抵押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限,以及实现抵押物权的条件、途径等的规定,从不同方面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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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东为中心,公司中存在着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为解决利益冲突,不但要构建契约解决机制,还必须强调股东在股东权利配置上的自主性,变消极的股东为积极的股东,促使股东从冷漠到关心的回归,发挥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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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秉承物权法定的原则,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而这些法定物权种类的确立,以及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取得和变动规则的发展,直接决定企业资产与负债的内容与形式,必将影响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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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程度对于一国资本市场和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负债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得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股东可通过阻碍企业控制权转移来形成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实施负债契约相机治理机制可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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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在不同的物权关系中,拥有保险利益的主体是不同的.财产的所有权人与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实际占有人拥有保险利益;用益物权人根据约定可以对其使用的他人财产拥有保险利益;当财产上被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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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型员工的心理契约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型员工是企业中重要的群体,他们能否有效地工作,是否会对企业及其经营目标萌生出责任感、忠诚心和热情;以及他们能否从自己工作中得到满足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与他们之间心理契约的实现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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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员工心理契约的管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员工心理契约与书面契约并存 ,它可以看作是书面契约的一个补充 ,对维系雇佣关系 ,保持员工士气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文章首先回顾了心理契约产生和研究的历史 ,然后分析了心理契约的功能与违背的行为模式 ,最后提出了管理员工心理契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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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经历了从身份立法到契约立法的发展过程,这一变化进程主要是发生在中世纪到近代的历史阶段。但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契约立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从而,很多学者提出了与其相反的运动过程,这是否符合民法历史的发展潮流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