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额(《企业破产法》),将取代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立法目的的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将使商业银行债权维护手段更加规范有序,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有所遏制,而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对额《企业破产法》中可能涉及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额制度、额规则与旧《企业破产法》进行对照解读,并对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提出初步的看法。[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以《商业银行法》规范信贷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杨崇文《商业银行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今年七月一日开始施行。《商业银行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经营原则和防范信用风险法律措施,对于提高信贷资... 相似文献
3.
依法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引进国际通行的审慎经营理念,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增加。内部压力”,进行更加彻底的自身改革。这是当前商业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突 相似文献
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作为我国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一项基本性法律,在我国企业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的出台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企业破产法》有几项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6.
一、我国现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规范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治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治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 相似文献
7.
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定正式建立。新疆基层反洗钱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相似文献
8.
<正>2007年3月16日我国颁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12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与之配套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促进了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相似文献
9.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课题组 《中国金融电脑》2005,(9):39-42
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引进了国际通行的审慎经营理念,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划,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增强“内部压力”,进行更加彻底的自身改革。从建立完善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看,外部监管的力量相对有限,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立足点应该是内控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 相似文献
10.
11.
12.
8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破产法》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这两部法律都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人所欠的税款属于清偿的第二顺序,其清偿顺序先于普通破产债权。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则明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系统明确了物的归属、物的效用以及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它不仅与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而且将对金融业务特别是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认真研究并用好《物权法》,对商业银行加快金融创新,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
18.
19.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表决通过了新的《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或新法)。这一历时10年起草完成的草案,在经过常委会两年三次审议、修改后,终于成为法律。此前于986年制定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或旧法),将于2007年6月1日新法施行时废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