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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0,(23)
<正>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最重要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及时间、双方的产权分界点、用电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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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电费问题一直困扰着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何确保电费的回收是供电营销人员思考的重要课题。目前,供用电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确保了供电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相应的电费,用电人不得拖延支付电费.否则.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供电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但是一些生产经营不善企业,房屋动拆迁等情况仍然出现了电费回收难的情况,这就需要供电企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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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望江供电公司坚持依法治电,不断推进企业电力法制化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供用电双芳的合法权益。 最近,该且长岭镇新桥瓦厂申请将用电户名过户给长岭镇居民陈加全,雷池乡居民张福友(两人合伙经营瓦厂),在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时,望江供电公司同客户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该县第一份工商业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捆绑”的供用电合同。 大大强化了供电企业依法防范电费回收和能力和水平,实现了电费回收上的一大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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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是确立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关系,明确具体供电人和用电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供用电合同也是规范和约束供电人和用电人的法律行为,满足双方供用电需求,顺利实现电能交易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市场经济机制更加完善,广大用电客户对供电企业的营销服务和电能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强化合同法律意识,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同效力,履行合同义务,有效促进电能交易,实现合同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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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煤炭企业外用电户拖欠电费的现象日趋严重,使矿、厂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建设受到一定影响。为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企业利益,建议企业对外用电户实行电费押金制度: ①对外用电户一律签订供用电合同,方可供电。否则按盗窃电论处。②供用电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按外用电户每月耗电电费的同等额,交矿、厂电费押金。电费押金不能作为正常电费偿还,也不能随意支取,其作用是补偿矿、厂月月为外用电户预代垫电费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外用电户停止用电后,供用电合同失去效力,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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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出现滑坡,不少中小企业相继减产、停产和关闭,供电企业电费回收面临巨大风险。以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电业局为防范风险采取的电费回收措施为切入点。基于供用电关系所涉法律法规,研究了供电企业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依法实施电费担保措施和针对大用户确定电费结算方式等一系列加强电费回收的措施及操作要点,分析了供电企业在实施这些措施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提出了实施电费回收措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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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焕升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6)
供用电合同的出现一方面保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有效地降低了因国家立法进程滞后而给电力供应企业带来的风险。但与此同时,因为部分供电企业对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又给自身带来新的风险。电网经营企业运营的主要内容就是电力销售,通过供用电合同与电力客户建立合法的供用电关系,但由于长期以来客户和企业按照合同供、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使供用电合同从订立到履行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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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巨额电费拖欠已成为束缚一些供电企业健康发展的沉重包袱,严重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正常供用电秩序。面对日益增大的经营风险,适应市场变化,依法回收电费,是化解电力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引入了不安抗辩权制度,这对于促进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供用电纠纷的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给电费回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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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24)
营销管理中凸现合伙用电而无缴费责任人的问题,必须提高营销人员的依法维权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案例介绍】不久前,安徽省望江供电公司华阳供电所在进行陈欠电费催讨时遇到了一件头疼的事。事情还得从2002年5月说起,当时,岳先生、丁先生等四人合办一家小型轧花厂,并于当月以岳先生的名义同供电公司签订了《高压供用电合同》,轧花厂没有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3年12月,该用户因经营不善突然倒闭,共拖欠8286元电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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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缴费通知单》的送达,是指供电企业以一定方式或手段将通知单送交用户的行为或过程,目的是让用户及时了解附载信息,进而对自己的权利或义务作出反应和判断。所谓送达,过程为送,重点在达,由于关系用户的权利义务,它是供电企业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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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的主营业务,一是卖电、二是收钱。把如何卖电、怎样收钱,如何买电、怎样交钱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形诸字,就成了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最重要的合同。不少供电企业订立的供用电合同,仍局限于《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法》施行后,不少供电企业对供用电合同仍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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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普查是供电企业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维护国家和供电企业的疆济和益的必要手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用电客户开展的普查活动是供电企业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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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长期、艰难的工作,因为用户对电是商品的意识淡薄,因为“先用电后交费”的供用电机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许多用户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挣扎,因为供电企业员工对电费回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等等诸多原因,使电费回收工作困难重重,要想做到“颗粒归仓”更是难上加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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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电力经营中一项重要工作,但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不能妥善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应采取相应防范对策,以规范电力经营行为,规避电力市场潜存的风险,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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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是供电企业维持再生产的基本来源。电费资金安全控制是体现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节点.因县级供电企业供用电主要是广大农村地区。受经济发展和地理条件的制约。电费资金安全控制依然是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管理的一个难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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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我们组织对部分供电营业所进行了营业普查时.发现现行销售电价类别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困难.出现很多隐患.供用电双方都呼唤,尽快改革现行销售电价类别的内容。由于对政策理解酌深度不一.在正常情况下.也会出现多收费和少收电费,要么增加用电客户负担.要么使供电企业利益受损。再则,由于电力商品的交易是瞬间完成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