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 ,由于种种原因使乡镇财政负债累累 ,一些乡镇为了完成财税任务 ,继采用“垫税”、“预征”、“空转”等手段后 ,又出现了新的花样———“买税”。即给辖区外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以一定比例的返还为条件 ,将辖区外的应缴税款“买”到本地入库。据调查 ,这种现象极具普遍性 ,对国家和集体利益危害较大 ,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变相地给少数纳税人提供了偷税漏税的可乘之机。从表面上看“买税”是将税款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入库 ,但由于“买税”的应税单位要得到一定比例的“返还” ,实质上是降低了税负 ,导致了税款的“跑、滴、漏、…  相似文献   

2.
馒头税     
《农村工作通讯》2011,(5):35-35
山东正在召开“两会”,省政协委员潘耀民上呈的提案是“降低馒头税”。潘委员认为,现有17%的“馒头税”税率设置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消费者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所谓擎馒头税”,是指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并非什么专门开征的“馒头税”。但17%的税绝对不是馒头——也即消费者买馒头所承担的全部税负。馒头从生产到零售,政府至少要征缴两道税,  相似文献   

3.
时下,一些经济不够发达的农村乡镇,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采取收入返还、提成奖励的办法,把外地的税收“引”到本地来开票入库,美其名曰为新的税收增长点。表面看来,“引税”不过是将甲地的税收转移到乙地来征收,似乎无关紧要,但实质上其中存在高额回扣、改变纳税主体和预算级次、降低税率、扩大分成范围等多种弄虚作假的问题。它严重违反了国家税收政策,扰乱了正常的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而且还容易引发贪污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干脆叫做“买税卖税”),可能演变成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使国家税款流入个人腰包。前几年,江西…  相似文献   

4.
笔者长期从事涉负工作,在农民负担问题上不敢标新立异,仅撇开“税”字,实话实说。农民负担,古称“税赋”,“税”乃“以禾而兑”,即如今的农业税、特产税等。种田完粮,天经地义。“赋”相当于如今除“税”以外的“费”,即三提五统、集资、政策规费、义务工积累工等。国务院颁布《农民承担费用及劳务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三提五统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集资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义务工、积累工年不超过30个。在上述税费负担中,农业税、特产税相对稳定。而“费”则容量大,伸缩性大,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载体”。具体表现为变态的…  相似文献   

5.
农业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在我国古代,一般称征自田亩的收入为“租”,征自工商货物的收入叫“税”。后世租与税不分,合称“租税”,与税收同义。“税”是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之后和国家一起产生的。据历史学家研究,中国约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进入奴隶社会。可以认为,我国税收起源于夏代。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是伴随农业经济的发展而进入文明社会的。因此,我国的税收也是滥觞于这一领域。最早征收的是地税,亦即后来统称的“田赋”,历代政府皆以此为国家收入的大宗。因“税”字在我国古代出现较晚,故先秦文献的记载并不称税,而是称为贡、助、彻。这…  相似文献   

6.
我国加入WTO后,许多生产企业成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国家为鼓励其扩大出口,对这些“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了“免、抵、退”税办法,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政策优惠。可不少“生产企业”在其会计处理上,还不甚了解,在实务中还容易出错,本文仅就“生产企业”有关增值税“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一粗浅介绍。“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以下简称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以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  相似文献   

7.
《农村财务会计》2006,(2):13-13
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左传》记载:“宣公十五年秋七月,初税亩。”春秋时期的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成为征收农业税的最早记载。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对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政策中的逻辑思路进行展开,以及对内销“应纳税额”与外销“免抵退税额”之间关系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有足够的期末留抵税额是确定“应退税额”的必要条件,体现了免抵退税的谨慎性;“免抵退税额”总额能够全部返还给企业,体现了免抵退税的充分性;“免抵税额”在抵减当期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后仍有“免抵退税额”余额的,可以继续抵减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体现了免抵退税的连续性。  相似文献   

9.
朱基总理在广西农村考察工作时说,要把农村合理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稍微提高一些税,让村干部吃“皇粮”。还说,除农业税外,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这是党和国家对农民利益的关怀,是对农村财政工作的莫大支持。本文拟就规范农业税制,理顺农业分配,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跳出“一公粮轻,二公粮重、三公粮无底洞”(或者说,“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的无序分配的怪圈,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规范农业税制,增加一点税,解决“一公粮轻”的问题“一公粮轻”是农民对政府征收农业税(公粮)、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  相似文献   

10.
“税收”亦称“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但是,如果追溯“税”、“赋”、“租”、“捐”的本源,会发现它们是不同的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 “税”的本意是社会成员以占有土地为基础把一部分农产品缴给国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相似文献   

11.
开窗税:古希腊规定.凡是朝着大街和向外打开的窗户,户主均要交纳开窗说。肥尸税:英国伯明翰市规定死者使用棺材宽度为23英寸(58厘米),超过一英寸得付税75英镑。改名税:比利时法律规定,父母可以任意给子女改名.但必须交纳200比利时法郎的“改名税”。离婚税:加利福尼亚州实行一项简便离婚法,规定结婚不满两年,未生养又无贵重财产的夫妻.欲离婚只要向州政府法律部门邮寄30美元离婚税,并保证双方无争执地分割好私产,其离婚即自动生效。灭鼠税:印度尼西亚西部地区地方当局下令当地居民必须缴纳“老鼠税”,才能够耕作、借贷、…  相似文献   

12.
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征收行为,实行“一税制”、“一票清”,有效地堵住了乱收费的口子,为减轻农民负担和方便农村税费的监督检查创造了条件。农民朋友要交“明白税”,就有必要了解农业税的有关计算方法,征管人员则必须熟练掌握与运用此法。  相似文献   

13.
吹牛者也得“上税”寄根,友军自古以来有“吹牛不上税”之说。近闻山东省泰安市对近年来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顽疾,开出的有效良方是吹牛也得“上税”。该市在查清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取消了虚报产值1个亿的某乡镇年终评奖资格,毫不客气地摘掉了有关责任人的“乌纱帽”...  相似文献   

14.
发展“三高”农业,要以资源优势为依托、市场为导向选准突破口,向高深层发展。农垦建设“三个基地、一个中心”,既有资源的优势,又有产品品种的优势。 首先,要以“买难”的产品为突破口。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卖难”和“买难”往  相似文献   

15.
籴与粜     
“籴”为会意字,其组成为“入米”,也就是买米的意思,引申开来是买人之意。“粜”亦为会意字,其组成为“出米”,也就是卖米的意思,引申开来是卖出之意。  相似文献   

16.
话减负     
笔者长期从事减负工作,在农民负担问题上不敢标新立异,只能实话实说。农民负担,古称“税赋”,“税”乃“以禾而兑”,即如今的农业税、特产税等。种田完粮,天经地义。“赋”相当于如今除“税”以外的“费”,即三提五统、集资、政策规费、义务工和积累工等。国务院颁布《农民承担费用及劳务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三提五统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集资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义务工和积累工年不超过30个。在上述税费负担中,农业税、特产税相对稳定。而“费”则容量大、伸缩性大,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载体”。具体表现为…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来,商品零售企业实行“售价金额核算,实物负责制”这是融会计核算及商品实物管理为一体的核算管理制度。企业实行新增值税以后,为了既贯彻增值税条例,又不破坏零售企业的核算管理制度,在财政部编制的《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一书中明确指出:商业零售企业“库存商品”、“商品销售收入”按售价反映,商品柜组成实物负责人要对商品的含税售价负责。为此财政部对商业零售企业会计核算做出如下规定:1.““库存商品”按含税零售价记账;2.进货商品进价和含税售价的差额,作为商品进销差价处理;3.商品销售时按含税售价记…  相似文献   

18.
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考核任务,某些经济欠发达乡镇的干部以远低于国家应征的税收标准,跑到经济发达地区请求纳税人到自己所在乡镇来缴纳,老百姓称这一现象为"买税".  相似文献   

19.
《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企业所属单独核算的商品流通和服务单位,设有“商品进销差价”和“库存商品”等有关科目。税制改革后,对采用售价核算方法的企业来说,其“商品采购成本”科目的借、资发生额是不含税成本;“库存商品”科目的借、资发生额是包括进项差价在内的含税成本;“商品进项差价”科目的贷方,主要登记“库存商品”与“商品采购成本”的差额,其借方发生额通常为“差价率”与含税已销商品营业收入的乘积。如果企业率先需要核定某种零售商品的毛利率,月末在分摊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同时,还必须对其进行价税分离,偷税分…  相似文献   

20.
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近年来农民负担问题日益成为决策层、理论界和社会大众关注的对象。而“减负”年年讲,“负担”逐年增,已成为我国经济繁荣中抢眼的问题之一。为此,人们从纯财政角度提出并实践了许多对策,如绝对量控制、负担率控制、发放负担卡、压缩财政开支等等,而“并税除费”的征收方式改革则似乎是人们讲得最多的,一些论者还称之为治本之策。我是赞成在一定条件下“并税除费”的,因为当前“税轻费重”之弊的确十分突出。但应当强调的是:“并税除费”决不是治本之策,而且如无其他改革配合,它的“治标”效果也不能期望太高,甚至在某种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