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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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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幸参加了《道路运输条例》的制定和审查,现就该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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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6,(12):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路检中对于客车超载的处理,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有的同志认为,按照《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5号令)第九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处罚。请问,应按哪种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8,(3):51-51
现在有部分不法经营者“克隆”运输车辆,证件,车型,牌照和颜色都一样。请问,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应该怎么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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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6,(1):41-41
《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内涵十分广泛,既包括行车安全,也包括治安安全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大体分为几种类型: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旅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引起的,如旅客突发心脏病等疾病,旅客斗殴、酗酒故意违反安全规章等造成的伤害;②行车安全方面引起的,如交通事故:③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如车辆运行中遇洪水、地震等;④分治安、刑事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对于这些情况如何划定责任?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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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目前,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赔付标准为4万元。  相似文献   

8.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庆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两者有相同处,不同的是责任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指依照国家的法律发生效力或者必须投保的保险,而不是经营者自愿购买的保险。  相似文献   

9.
青海省西宁汽车站是省属国家一级公用型客运站,始建于1951年,是一个有着几十年历史的老站。由于青海独特的地理环境,道路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西宁汽车站承担着全省90%以上的客运量,在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中居主导地位。近年来,西宁汽车站创新服务理念,打造出独具高原特色和独特企业文化的“青藏高原第一站”的服务品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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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7,(2):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县有一批货运代理、配载信息服务经营业户,过去我所均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管理的规定,为这些经营业户办理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条例》施行后,由于该条例对货运服务业的管理无明确规定,我所执法人员对此产生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政许可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既然《道路运输条例》对货运服务业的管理无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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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05,(3):31-31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按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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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要求道路客运实现普遍服务,使所有的旅客有平等的机会享受道路客运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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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运输》2014,(1):2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保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制度,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预防和抗风险保障能力,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一是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当前,一些地方对道路运输实行封锁和地方保护,无证、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一些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宰客、甩客、倒客、欺行霸市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车辆超载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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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实施《道条》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相关消费者和所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健康有序发展。要实现这些目的,不仅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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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道路运输条例》(简称《道条》)的配套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简称《客规》)遵循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行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安全;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消除地区壁垒,打破地区封锁的基本原则,对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0-40
我们近期在路面稽查过程中发现,某营运货车使用待理证复印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待理证在有效期内)。对该车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该车经营者使用无效的道路运输证件,应没收该车待理证复印件,并对该车实施暂扣;另一种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关于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规定来处罚该车。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请编辑部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4月14日经国务院第48次常委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实施。《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提高我国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和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有利于解决道路运输无法可依的局面,推进道路运输法制建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运;有利于维护旅客、货主等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04,(9):61-63
《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理解这条规定的精神,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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